根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国令第728号)第十六条工作要求,应将上一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予以公示。现将本单位2023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公示如下:
2023年,本单位无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本单位机关纪委反映。
联系人:邵颖玢,联系电话:0574-89286381。
宁海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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