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进入老年模式
关闭导航 部门首页 人大要闻 通知公告 代表建议 镇街人大
26.关于加强预付卡消费监管的建议
发布日期:2024-04-03 10:28:49 信息来源:宁海人大网 浏览次数:
分享到:

类别:                                          编号:        


宁海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代表建议


标题:关于加强预付卡消费监管的建议

代表姓名:张枫            

所在乡镇、街道:跃龙街道

建议内容:

一、基本情况

随着互联网时代及移动消费的进一步推广,预付卡消费已经成为一种常见的消费方式,呈现涉及领域广、卡类型众多、充值金额大小不等等特点。一是涉及领域广泛。健身、美容美发、教育培训机构(早教机构)、餐饮、超市、水果、蛋糕、摄影、KTV(量贩式KTV)、足浴等,大量存在预付卡消费。办卡是商家最常见的一种营销方式,商家往往以办卡可享受较大优惠诱导消费者办理各类储值卡、季卡、年卡等。二是卡的类型众多。会员卡消费券,服务卡等。三是预付卡的充值金额大小不等。如健身房的会员卡,充值金额在万元的比比皆是,且一些私教的费用更是在几万元;一般的充值卡金额在几百乃至上千元。

二、主要问题

一是纠纷多、投诉多。预付卡消费极易引发商家与消费者之间的矛盾纠纷。一些商家推出预付式消费偏离正轨,内藏霸王条款从而引发纠纷,尤其是近几年由于疫情原因,实体店经营不景气,甚至出现店家跑路现象,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三年,我县共处理预付卡各类平台案件1946件,其中信访件1527件、百姓事马上办平台36件、110报警342件、信访督办件2件、浙里办投诉件38件、领导信箱1件。

二是损失追回难、易引发群体事件。发预付卡的实体店一旦“跑路”,将涉及到三类人员群体,预付卡消费者群体、实体店工人群体和供货商群体。实体店法人失联或法人和实际经营者不一,债权人的损失就很难追回。这类人员由于群体规模比较大,维权存在引发群体事件风险

三是监管难、调处难。一方面相应法律相对滞后,虽然商务部于2012年就出台了《单用途预付卡管理办法》、2017年的《消保法实施办法》及《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商务、盐业执法事项纳入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的复函》。但总体上讲以上法律规定相对滞后。县商务局对预付卡的投诉处理可行手段单一,无行政处罚权,不存在案例执法,只能将充足具体的案例证据和商家签字后的所有档案全部移交县市监局进行处罚,对商务局来说只能充当“老娘舅”的角色进行调解与劝说,处理难度大监管闭环无法成立。

三、意见建议

一是做好备案工作。根据商务部《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和省市有关规定,建立健全预付卡发售的登记、申报、备案制度,督促所有发行预付卡的企业和个体户到商务部门备案,经营者必须确定一个商业银行账户作为资金存管账户,按预收资金的一定比例存管资金。一旦出现问题,就可以动用这部分存管资金来赔偿消费者的损失。

二是加强监管、执法力度。建立由商务、市场监管、公安、税务、金融办、消协、物价等单位参与的预付卡管理联席会议制度,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协调处理预付卡管理重大问题。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严厉打击恶意使用预付卡骗取消费者钱财等不法行为,形成社会威慑和影响。设置投诉电话,受理群众投诉,建立“黑名单”制度,让无良商家退出市场,从而倒逼其遵规守法。

三是加强宣传活动。推广新闻媒体曝光、消费者举报、现场执法检查等活动,进一步提高公民及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对违法典型予以惩处曝光,引导群众在购买预付卡时,认真了解预付卡使用的范围、期限、退款条件等细节,尽量选择规模较大、证照齐全、市场信誉好、经营状态佳的企业。

四是开展企业、商会的诚信经营教育。在企业、商会等范围内进行诚信教育宣传,对于预付式消费卡在经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经营风险进行教育预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