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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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关于加大对胡陈乡全域旅游发展政策支持的建议
发布日期:2024-04-03 11:03:48 信息来源:宁海人大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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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编号:    

 

宁海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代表建议

 

标    题关于加大对胡陈乡全域旅游发展政策支持的建议

代表姓名:叶能华       

所在乡镇、街道:胡陈乡

建议内容:

一、基本情况

胡陈乡于2016年创建宁波市首批乡村全域旅游示范区,持续提升配套设施完善,招引优质项目落地,构建了覆盖“水陆空”立体式户外乡镇版图,探索出一条“旅游+”模式的乡村全域旅游发展道路,于2023年上榜浙江省运动休闲乡镇名单,擘画出了一幅体旅、农旅、文旅“三旅”联动纵深发展蓝图。在全域旅游发展过程中,优质产业项目尤其是体旅项目受当前宁海东部“后花园”定位、生态保护、规划控制等要素制约,导致项目无法有效落地,给全域旅游推进带来严重影响。

二、存在问题

一是开发用地指标少,导致项目落地难。胡陈旅游业态单薄,缺少拳头旅游项目。胡陈乡千方百计招商引资,引入优质项目,但是由于受用地指标制约,导致目前在谈的项目无法在乡域范围内落地。

二是跨地域合作交流不够,区域联动少。我县旅游资源分散,缺少规模优势。胡陈作为我县东部偏远乡镇,受区位交通等因素制约,和其他地域间全域旅游合作交流衔接机会较少。旅游行业内抱团发展意识不足,各自为政,相互竞争,“协同发展、共建共享”的旅游新格局尚未形成。

三是市场运转社会合力不够,参与主体少。胡陈全域旅游前期政府投入较多,但乡政府财政有限,且当前行业发展形势下仅靠政府单打独斗已经无法适应新的发展,也难以形成气候。

三、建议对策

建议县文旅局牵头,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政局及相关乡镇街道等部门单位共同参与,围绕支撑乡村旅游发展的人才、土地、资金等三大核心要素,加快形成各要素协调联动的配套机制,保障乡村全域旅游可持续发展。

1.出台全域旅游配套用地政策。建议尽快制定全域旅游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的法规细则,对乡镇重点旅游项目适当给予政策倾斜利用荒山、荒坡和荒滩等土地建设的旅游项目优先考虑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可以在当前定额给予土地指标的基础上,通过增加(或放开)定额专项旅游配套用地指标的方式,以适应山区全域旅游发展需求

2.完善全域旅游合作机制。建议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全民参与的运作模式,建立“共塑市场、互送客源、同步宣传、异地投诉、联合执法”的旅游合作机制,整合东部乡镇优势旅游资源,共同推出旅游精品线路,打造特色旅游品牌,实现共赢。

3.拓宽全域旅游融资渠道建议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增加全域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建议完善贷款贴息专项资金补贴政策,吸引从业人员,促进市场主体多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