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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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于加强人行道前“车让人”通行管理的建议
发布日期:2024-04-03 12:44:57 信息来源:宁海人大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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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编号:      

 

宁海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代表建议

 

标    题:关于加强人行道前“车让人”通行管理的建议

代表姓名:林璐莎       

编组所在乡镇、街道:越溪乡

建议内容:

一、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过人行横道应当减速行驶;行人过人行横道时,应停车让行。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人行道前“车让人”,不仅是法律规定,更是一个城市文明的标签。

二、存在问题

目前,较多机动车在标识有“礼让行人”人行道前不减速、停车让行人先行,“礼让行人”的标识形同虚设。并且,在同向双车道上,经常会碰到一种情况,一个车道上的机动车减速、停车礼让行人,另一个车道上的机动车未减速、停车,存在较大的交通安全隐患。

三、建议对策

一是相关职能部门加强人行道前“车让人”等交通文明宣传;二是加强监管力度,实行标识有“礼让行人”人行道前电子监控全覆盖,违规即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