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 编号:
宁海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代表建议
标 题:关于提高乡镇幼儿园生均经费标准及完善乡镇幼儿园非编教师工资保障机制的建议
代表姓名:王素芬
所在乡镇、街道:胡陈乡
建议内容:
一、案由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口结构的变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年轻夫妇的生育率逐渐下降,许多农村人口向城市迁移,导致农村地区的人口数量下降,从而影响了乡镇幼儿园的生源数量。胡陈、桑洲、前横等偏远乡镇,幼儿人数逐年下降,目前仅为140人左右。目前,很多乡镇幼儿园面对生源少的情况,幼儿园的保育费收入不足,难以维持正常的人员经费支出,造成工资无法正常支付的尴尬局面。
二、案据
根据《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标准(2020年修订)》(浙教督〔2020〕145号)》文件中的21页人员配备与待遇指出,全日制幼儿园每个班级配备2名教师1名保育员。寄宿制幼儿园每班至少配备4名保教人员(其中至少2名教师)。全日制幼儿园配1名专职卫生保健人员(幼儿数在150名以下可以兼职,250名以上幼儿增配兼职卫生保健人员,兼职卫生保健人员不得由班级教师担任)。幼儿园依法与在职非在编教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办理医疗、养老、失业、生育、工伤等社会保险。非在编合格专任教师的工资收入达到当地在编教师工资收入的70%以上。其他人员平均工资不低于本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的1.1倍。
根据省二级幼儿园人员配备标准,胡陈乡中心幼儿园工资福利等人员经费支出约115万左右。按照目前幼儿园省二四星级收费标准《关于调整宁海县公办幼儿园保教费基准价标准的通知(宁发改价〔2023〕10号)》,胡陈乡中心幼儿园一年的保育费收入约为85万左右;财政补助幼儿园生均经费为600元/年/生,一年的生均经费补助为8.4万左右,一年总收入仅为93.4万左右。幼儿园一年收入难以支撑基本人员经费的支出,资金缺口大,工资不能及时发放,影响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
3、建议对策
1.提高乡镇幼儿园的财政补助生均经费标准。坚持政府投入为主,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建立健全政府、企事业单位、镇乡街道及其他社会力量筹集经费的多元投入机制。建立与公益普惠性要求相适应的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确保乡镇幼儿园以公办为主,同时通过购买服务、综合奖补、培训教师、教研指导等方式,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发展,促进学前教育办学水平整体提高和持续发展。
2.建立财政部门以生均财政拨款、专项补助等政府购买服务的长效机制,支持解决好乡镇幼儿园非在编教师工资待遇问题并逐步实现同工同酬。完善乡镇幼儿园非在编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机制,落实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并足额足项为教师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彻底解决幼儿园及非在编老师的后顾之忧,让乡镇幼儿园可持续发展成为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