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国令第728号)第十六条有关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应将上一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予以公示。现将本单位2023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公示如下: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不存在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情况。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本单位反映,联系电话:0574-65579555。
宁海县人民政府跃龙街道办事处
2024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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