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966087/2024-5353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4-04-08
发布日期
2024-04-08
发布单位
宁海县卫生健康局
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3月份工作小结和2024年4月份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2024-04-08 09:51:02 信息来源:宁海县卫生健康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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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2024年3月份工作进展

(一)办公室

1.针对下属单位招投标工作延期递交的现象,拟定预警提醒书。

2.组织开展“周二夜学”。

3.做好全系统浙里红色根脉强基系统党组织信息、组织生活等信息维护、督促打卡、汇总等工作。

4.组织开展“指尖上的形式主义”专项整治工作。

5.组织开展全系统基层党组织星级评定工作。

6.继续开展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周报及问题线索调查核实工作。撰写调查核查信说明2份;立案查处1人。

7.开展2023年度各下属单位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自评。

8.拟定2024年度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工作的通知。

9.制订高值医用耗材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10.做好日常党务工作:每月一次按时做好党费收缴;做好党员关系转接和信息动态维护,维护好浙江省党员信息系统;做好3月份卫健系统主题党日汇总上报;按时保质做好县委组织部和县直属机关工委部署的其他相关工作。

11.做好系统内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数据材料的上报,主要涉及高层建筑、燃气安全。

12.开展县委巡查组入驻县卫健局巡查工作动员会。

13.做好档案日常工作。

14.核对系统数据是否正确。

(二)人事科

1.完成宁海县第三医院人员组建工作方案初稿。

2.完成2024年校招第一批人员录用前相关工作。

3.完成2023年领导干部综合考核后续工作。

4.完成2024年编外用工调整方案初稿。

5.完成公立医院机构编制规定初稿起草工作。

6.完成局机关机构改革职能调整相关工作。

7.完成专技四级晋升专技三级实施细则制定前期调研工作。

8.完成行政事业人员考核晋升相关工作。

9.完成2024年校园招聘(春季招聘)组织工作。

10.完成2019-2023年出国境情况梳理工作。

11.完成普格县人民医院五大中心建设人员选派援助工作。

12.完成人事人才其他工作。

(三)财务科

1.做好项目资金预算申报、对接、审核、使用、拨付等工作。

2.推进《宁海县基层医疗机构改革补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发文。

3.完成9家医疗卫生单位离任审计工作。

4.完成2023年度卫生年报、财政决算年报等收尾工作。

5.完成第一季度基本公共卫生考核。

6.持续推进桃源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升工程。

7.调整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8.调整货物、服务采购管理办法。

9.2024年1500万元专项债券资金申报。

10. 完成公车管理专项检查。

11. 完成设备更新和病房改造提升需求调查摸底上报。

12.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政策法规科

1.加强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立案14件,作出处罚决定8件,结案6件。处置投诉举报5起。

2.完成双随机监督检查公共场所6家、医疗机构20家次、职业卫生用人单位8家。

3.完成对重大案卷法制审核,完成“三项半”审批事项月报表和最多跑一次报表等。

4.继续开展政务服务和行政审批工作,完成公共卫生许可、医护人员执业许可和医疗机构执业许156件,未发生受理超期限现象,窗口满意率100%。

5.组织开展信用宣传周活动,完成梳理2024年度重大决策事项和规范性文件制订计划。

(五)医政科、医管中心

1.审核2024年2月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重点台账数据(新快报系统)。

2.填报2024年2月浙江省“县域医共体绩效评估”平台数据。

3.向宁波市体改处上报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报表。

4.完成2024宁海马拉松,公安体能测试等活动医疗保障。

5.完成高考学生体检工作。

6.2022-2024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申报工作。

7.变更审批工作;医疗广告审查、义诊、进修备案等相关工作。

8.统计浙江省“医路创新”科技资源对接会的参会回执,并组织分会场的会议。

9.摸底卫生健康创新转化骨干人才需求,并督促各单位完成骨干人员的报名。

10.摸底省民生实事工作县域新增AED175台项目,完成系统信息导入,并制定宁海县“AED 增置 ”工程实施方案。

11.督促相关单位完成国家单病种管理与控制平台系统的数据填报,并督促各单位做好补报、纠正等工作。

12.协助办公室完成民营医院相关安全生产数据填报工作。

13.医疗纠纷案件处置。

14.完成基层卫生常规工作。

15.迎接2023年市级家庭医生签约考核

16.合理规划村卫生室,补齐全县1000人以上无村卫生室的空白点前期摸排调研。

17.实地督察两个市民生实事工程项目,村卫生室建设和慢病一体化门诊建设。

18.制定关于加快推进全县乡村医疗卫生体系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

19.宁海县医疗责任保险续保工作。

20.完成4家新改扩村卫生室建设方案。

21.完成4家慢病一体化门诊建设方案。

22.拟定省卫健委要求的“万人进修”方案。

23.持续开展小医院(小诊所、小托育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24.指导相关医院的市县联动助力县域医共体建设工作专项评估。

25.谋划首轮县域专科医院“四个一批”相关项目。

26.部署2024年云医院任务。

27.接待湖北省黄冈市浠水县卫健局郭卫星副书记一行7人在宁海卫生系统的参观交流。

28.召开2024年第一季度医保DRG工作专题会议

29.医政科日常工作。

(六)公共卫生科

1.继续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工作及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做好哨点医院传染病监测工作及疫苗接种工作。

2.完成2023年慢病示范区网上填报工作。

3.上报第一季度公共科七优享工作报表。

4.印发重点人群结直肠癌筛查项目实施方案,3月25日开展业务培训,完成筛查人数180人。

5.印发宁海县糖尿病性视网膜筛查项目实施方案,开展眼底筛查。

6.下达2024年第二期新划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经费,本期资金指标共365.76万元。

7.下达2024年度艾滋病检测专项经费,本期资金指标共97.336万元。

8.下达2024年度第二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本期资金指标共2737万元。

9.3月28日参加宁波市重点人群结直肠癌筛查会议。

10.开展慢阻肺筛查工作,完成问卷1583人,肺功能检测192人。

11.完成2024年2月份宁海县卫健系统“无废城市”废物处置量表收集。

12.完成2019-2023年食品安全巡查台账准备。

13.上报宁海县应急医疗基地及队伍有关信息。

14.完成1、2月份绩效考核审核工作。

15.完成3月份应急物资盘库工作。

16.参加2024年第一季度公共卫生会议。

17.参加2024年宁海县“3·24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宣传活动暨“无结核乡镇”签约仪式。

18.上报宁海县卫生健康系统防汛备汛工作情况汇总表。

19.参加宁海县卫生健康局巡查工作动员会。

20.完成宁海县应对突发事件公共卫生和医疗救治专家库名单收集。

21.完成事项公示、案件文书完整情况等自查工作。

22.完善2024年宁海县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健康体检通知(意见稿)并发文,与16家乡镇卫生院签订健康体检合同。

23.审核九价HPV疫苗开放接种外宣信息。

24.完善李局在2024年全县公共卫生工作会议的关于公共卫生工作部分的发言稿。

25.完成撰写郭县长在2024年全县公共卫生工作会议的关于公共卫生工作部分的初稿。

26.参与卫健局浦西责任区创城工作。

27.联合财政局、宁波华财公司开展2023年度城乡参保居民健康体检专项绩效评价、现场调研。

28.召开2024年第一季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办公室例会暨2023年度基本公共卫生考核存在问题整改工作会议。

29.召开2024年第一季度公共卫生例会。

30.开展2024年第一季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督导。

31.完成2024年度宁海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办公室工作计划、项目培训工作计划、项目宣传工作方案、项目质量提升专项活动重点工作布置、项目理论考试工作等文件的撰写和发文。

32.计划开展2024年第一季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理论考试。

33.持续开展2023年宁海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工作,通过电视台、户外屏等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公益广告进行播放。

34.持续开展重点执行项目工作,截至3月29日,全县在管高血压患者59353人,2型糖尿病患者18558人。

35.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6家次,控烟督导1家次,巡查先照后证3家次。

36.医疗卫生:监督检查医疗机构20家次,完成平安督查 10家次,督促医疗机构自查录入229家。

37.生活饮用水:监督检查二次供水6家次,集中式供水4家次。

38.职业卫生:监督检查8家次。

39.学校卫生:督促学校做好学校卫生在线管理系统自查工作96家次,指导金牌学校创建1家次。

40.非法行医:排查非法行医窝点18家次。

41.传染病防制:按要求完成2月份疫情分析和年度分析报告,完成2起诺如聚集性疫情处置,完成3月份蜱监测,2个新更换点现场指导。继续开展新冠、流感监测每周送样35份,开展病媒监测工作。完成病媒生物考试(系统)。

42.学校卫生:完成学校聚集性疫情处置,完成成近视筛查安排,完成开学后典校水质监测。

43.免疫规划:继续开展收集上报免疫免疫规划常规报表、疫苗配送,接种门诊检查,新冠疫苗接种,百日咳监测,麻类疫苗接种数据核实。按要求完成老年人流感疫苗接种和HPV民生疫苗进度填报。继续开展新系统理论学习。

44.健康教育:按要求开展世界睡眠日宣传活动;配合开展结核病日宣传活动;爱眼日等微信宣传。完成健康促进学校指导。完成2所金牌学校、4所银牌学校资料上报。完成素养进农村文化礼堂资料收集、呼吸道传染病健康教育。完成健康家庭宁波比赛指导。按要求继续开展讲师团2024年讲课计划。

45.慢病管理:按要求继续开展月报、年报、信息等上报。完成慢性病患者管理系统质控;公卫系统切换相关工作,问题收集及系统跟进;慢病示范区国家系统2023年工作填报;公卫系统切换相关工作,问题收集及系统跟进;糖尿病性视网膜病变筛查项目具体实施方案修改;参加省结直肠癌工作会议,制定县工作方案,工作布置。按要继续完成慢性病审核糖尿病881例、冠心病73例、脑卒中229例、恶性肿瘤349例,完成查重、月反馈。

46.精神卫生:按要求完成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核心指标数据审核。在册患者核实情况收集、精防队伍管理模式调查收集。继续开展同伴项目活动、长效针剂项目。

47.死因监测:按要求继续完成死因审核463例,完成查重、月反馈、季度反馈撰写。死后全事项钉钉工作事宜。继续修改平台内的户籍问题卡片180张。

48.卫生监测:按计划完成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监测,完成全县职业病危害相关报告卡审核统计,完成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完成放射个人剂量元件监测、核电环境监测,完成医院和幼儿园消毒质量监测、医院污水监测,完成食源性疾病监测、食品污染物监测、食源性疾病事件调查。

49.慢传地病:按要求完成新发肺结核病人密切接触者调查新发活动性肺结核病人的网络报告、追踪,预警卡处理。完成AIDS病人治疗随访、VCT干预、检测、咨询及高危场所干预及HIV监测工作。完成HIV人群弓形虫检测。

(七)妇幼健康科

1.对全县孕前优生、发育筛查率、养育照护活动等相关工作做全年部署。

2.完成宁海县两癌防治微视频竞赛评比。

3.完成2024年七优享第一季度情况汇总。

4.接待市委组织部对宁海县党群服务中心专业化服务集成供给改革工作调研。

5.对桃源街道、跃龙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建设托育点进行排摸、座谈。

6.对全县托育机构进行突击检查,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方案。

(八)县计生协会

1.组织建设:

(1)继续筹备县计生协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

2.项目建设:

(1)指导桃源街道、县妇幼保健院分别成功申报2024年度宁波市计生协“企鹅爸爸工作室”、生殖健康全周期服务项目。

(2)指导长街、前童、西店完成国家级项目点开展中计协“向日葵亲子小屋”工作现状及实施效果评估的问卷调查工作。

(3)参与制定宁波市计生协家庭婚育指导项目方案及项目启动仪式活动方案,组织开展生殖健康全周期综合服务问卷调查。

(4)青春健康:完成2024年我县青春健康课次及培训计划排摸,指导各地按计划开展培训、活动。

3.奖励扶助工作:

(1)完成2023年度计生奖特扶绩效评价工作。

(2)完成2023年度奖特扶申请资料归档和移交。

(3)继续开展2024年奖特扶新增申请及退出资料整理工作。

4.计生特殊家庭帮扶:

(1)审核2024年第一批计生公益金申请对象。

(2)核实计生特殊家庭生活照料第一季度服务情况。

(九)宣传教育科

1、宣传报道情况:3月1日- 3月29日,被各类媒体录用98篇,其中县级录用95篇,市级录用3篇。

2、开展卫健系统创城工作交叉检查并召开专题汇报会,分析创城中存在的问题,各单位间查漏补缺,为常态化开展创城工作打下基础;重点做好城区三家县属医院大门口监控,加派志愿者,保证环境卫生,不文明现象及时劝导。

3、为2024年宁海马拉松开展卫健宣传,赛前宣传城区赛事期间的就医路线安排,避免舆情产生;比赛期间拍摄医疗保障人员工作场景照片,赛后及时推送医疗保障图文的公众号,树立良好卫健形象。

(十)爱卫办

1.组织家庭参加宁波市第三届健康家庭大赛,宁海战队勇获二等奖。

2.指导各乡镇做好卫生乡镇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3.制订印发2024年爱国卫生工作要点和卫生创建工作安排,部署2024年爱国卫生工作,细化今年卫生创建工作。

4.制订印发讲师团讲课计划,组织开展2024年度健康教育讲师团活动。

5.组织开展健康促进金银牌学校创建培训。

6.和县农林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春季灭鼠工作的通知》,部署春季灭鼠工作。

7.制订印发第36个爱卫月文件,部署爱卫月工作。

8.通过“爱国卫生在线”数治协同应用平台完成卫生镇和健康村镇相关数据的核对填写。

9.做好河湖长制相关工作和文明创城工作。

(十一)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

1.报表工作:完成人口监测相关报表,并对数据进行分析,预测全年出生数,核查出生补报、计划外出生个案。分析1-2月份户籍人口出生上报情况,重点核查出生上报超50天的个案。

2.部门共享数据核查工作:核查民政、公安、妇幼等部门共享的婚登、出生、怀孕、死亡等数据。

3.数据平台信息准确率核查:(1)监测全员人口平台部门信息出生医学证明、疾控死亡信息、互联互通出生人口信息等核查进度;(2)指导督促乡镇街道做好全员人口信息库信息完善工作。

4.指导基层做好国家互联互通出生信息核查工作,完成 2024年2月全县出生人口监测报表及人口变动情况分析表。

5.结合省市要求,做好全员平台区划代码变更的相关维护工作。

6.完成《宁海县人口与家庭发展报告(2023年)》。

7.召开2024年第一次全县人口监测工作例会

(十二)信息中心

1.组织讨论体检系统需求。

2.完成了区域影像云二期建设方案初稿。

3.组织讨论了数据中心核心数据库升级实施方案。

二、2024年4月工作计划

(一)办公室

1.做好日常党务工作。

2.继续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3.继续做好清廉医院建设相关工作。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5.继续做好档案日常工作。

6.继续抓牢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7.继续做好新一轮巡查相关的前期准备工作。

(二)人事科

1.做好2024年甬江引才申报工作。

2.做好2024年校招第二批人员录用前相关工作。

3.做好2024年领导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协助工作。

4.做好2024年编外用工管理改革推进工作。

5.做好公立医院机构编制规定意见征求工作。

6.做好转体单位退休干部划转等工作。

7.做好专技四级晋升专技三级实施细则制定工作。

8.做好医院卫生院编外用工管理办法起草工作。

9.做好卫生专业技术编外人员薪酬标准调研工作。

10.做好村医专项编制核定调研工作。

11.做好名医工程项目政策深化和升级前期工作。

12.人事人才其他工作。

(三)财务科

1.继续做好项目资金预算申报、对接、审核、使用、拨付等工作。

2.《宁海县基层医疗机构改革补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发文。

3.根据医疗卫生单位离任审计报告拟作下一步督促整改。

4.做好2023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控报告编报工作。

5.持续推进2024年民生实事工程。

6.建立第三方服务公司评价体系。

7.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政策法规科

1.继续做好行政许可和审批工作。

2.组织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在线考试。

3.组织开展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依法执业专项检查。

(五)医政科、医管中心

1.继续完善医共体建设、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健康浙江考核等相关工作。

2.继续做好创建全国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准备工作。

3.医疗纠纷案件处置。

4.完成基层卫生常规工作。

5.宁海县医疗责任保险续保工作。

6.继续督促4家新改扩村卫生室建设。

7.继续督促4家慢病一体化门诊建设。

8.配合纪检完成2023年度的公立医疗机构耗材采购、使用等情况督查。

9.参加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使用管理座谈会。

10.召开血透工作沟通会。

11.召开双向转诊工作专题会议。

12.拟定乡镇街道急救站点全覆盖实施方案。

13.配合完成清明烈士陵园医疗保障任务。

14.医政科日常工作。

(六)公共卫生科

1.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及其他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

2.开展慢阻肺筛查工作。

3.开展结直肠癌筛查工作。

4.上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改革报表。

5.开展全县精神卫生工作调研。

6.填报宁海县卫健系统“无废城市”废物处置量3月报表。

7.4月宁海县医疗卫生机构应急物资储备盘库工作。

8.完成绩效考核补偿机制审核工作。

9.下发2024年度艾滋病检测专项经费。

10.继续完善李局在2024年全县公共卫生工作会议的关于公共卫生工作部分的发言稿。

11.完善郭县长在2024年全县公共卫生工作会议的关于公共卫生工作部分的发言稿。

12.继续参与卫健局浦西责任区创城工作。

13.公共场所卫生:做好开展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现场审核与卫生许可延续,继续开展“三小行业”监督检查和先照后证工作。

14.生活饮用水监督:做好第二季度生活饮用水监督检查以及水质全分析抽检工作;继续做好社区生活饮用水卫生检测示范项目。

15.学校卫生:开展学校春季传染病防控监督检查工作,开展学校水质检测工作。

16.打非:继续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继续开展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工作。

17.医疗机构:继续推进社会办医疗机构接入省“诊疗行为监督在线”工作、做好民营医疗机构信誉等级评定结果公示、职业健康检查机构信誉评级、2024年度放射诊疗许可校验、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依法执业专线检查等工作。

18.职业卫生:做好2024年度职业卫生分类监督执法工作、用人单位职业健康风险化解专项治理工作、开展尘毒危害、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2023-2025)等职业卫生专项工作。

19.卫生许可:继续做好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的新办、延续、复核工作,开展卫生行政许可案件质量评查。

20.爱国卫生:做好省级控烟暗访评估迎检中的控烟指导工作,继续做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21.慢病防制:开展呼吸系统疾病监测报卡。开展慢性病社区综合防治工作指导。金塘慢病系统跟进。浙江省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平台填报。

22.死因监测:开展死因监测培训。继续提升慢病死因系统内卡片质量

23.健康教育: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农村文化礼堂资料收集整理。呼吸道传染病应急健康教育。健康教育云平台维护,各乡镇宣传栏汇总上报。健康促进学校市级验收。开展全国肿瘤防治宣传周宣传,配合开展全国儿童预防接种日等卫生日宣传。

24.精神卫生: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管理系统维护。春季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排查。社会心理服务体系日常工作。

25.传染病防制:加强新冠肺炎、流感、禽流感、手足口病、诺如、麻疹、风疹等传染病疫情监测及学校聚集性疫情监测处置。传染病月分析。做好出疹性疾病、流感、犬伤监测等重点传染病监测工作。新冠、流感哨点监测及学生症状监测。继续开展四害监测、白蚊伊蚊密度监测。

26.免疫规划:完成免疫规划报表上报。新系统切换。知识竞赛及免疫规划新规范培训。开展2023/2024年度第二轮集中式查漏补种工作。继续开展接种门诊检查。开展4.25预防接种宣传活动。

27.学校卫生:完成学校卫生工作报表。开展近视筛查、学生口腔保健窝沟封闭工作督导。

28.慢传地病:新发涂阳肺结核病人密切接触者调查。活动性肺结核病人网络直报,活动性肺结核病人追踪,新发结核病人督导管理, 信息系统录入完善,学生结核病疫情处置。AIDS病人治疗随访、VCT干预、检测、咨询从业人员干预及HIV监测、男同检测。无结核乡镇创建工作。丙肝监测。查螺工作和血防会议、碘盐、尿碘上送。布病监测。疟疾宣传日活动。尿碘碘盐上送。

29.卫生监测:常规水等日常送检监测收样,第二季度生活饮用水监测。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审核管理、哨点医院指导、各类食品污染物监测采送样。医院污水送检收样,食品放射性物质监测采样、送样和样品前处理。全县各类职业病报告卡审核管理,40家企业职业危害因素监测前期准备工作;第一季度职业网报分析简报撰写。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

(七)妇幼健康科

1.组织召开全县妇幼健康会议。

2.对全县“医防护”一体化儿童管理中心保健人员进行急救培训。

3.4月18日县妇保院拖育园启动开园仪式。

4.持续推进宁海县婴幼儿营养喂养咨询国家试点县工作。

5.推进母婴室建设,转发《宁波市母婴设施建设与管理办法》的通知并落实。6.持续推进国家农村儿童早期发展试点等相关工作。

(八)县计生协会

1.继续筹备县计生协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

2.完成2024年计生奖特扶扶助对象资格确认工作,开展扶助金发放工作。

3.制定2024年宁海县计生协工作要点,组织召开计生协工作会议。

4.开展2024年度宁海县计生协项目申报工作。

5.筹备2024年计生协5.29会员活动日活动方案。

(九)宣传教育科

1、继续常态化开展创城工作。

2、重点宣传关怀病房。

(十)爱卫办

1.做好国卫镇量化分级管理督导工作。

2.组织开展第36个爱国卫生月活动,配合做好文明创城工作。

3.开展卫生村创建复审申报工作。

4.开展无烟单位创建复查申报工作,做好无烟党政机关巩固工作的指导。

5.做好省级除四害样板村建设指导工作。

6.指导做好健康促进金牌学校创建市级督导工作。

7.做好河湖长制相关工作。

(十一)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

1.继续做好全员人口信息应用管理工作。

2.指导乡镇做好2023年度人口家庭工作档案归档工作。

3.根据2024年全省人口家庭工作任务清单,拟定《2024年宁海县人口家庭工作要点》。

4.继续梳理1999年以来所有双农独女户信息及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流程等内容。

5.根据《浙江省开展生育友好主题宣传活动实施方案》,拟定全县开展生育友好主题宣传活动计划

6.完成2024年人口家庭队伍调查,更新《宁海县人口家庭工作队伍调查表》。

7.召开2024年4月全县人口监测工作例会。

(十二)信息中心

1.制定2024年信息化工作计划。

2.向大数据中心递交区域影像云二期建设方案正式稿。

3.确定新一代体检系统需求建设方案。

4.讨论数据中心数据库升级方案并制定实施计划。

5.创业系统工作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