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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县强蛟镇海塘安澜工程用海公示
发布时间:2024-05-11 08:45:12 信息来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规定,对下列拟用海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20个工作日(自2024年5月11日起)。如对所公示内容有异议或需听证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或宁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特此公示。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地址:杭州市西溪路118号,联系电话:0571-88877740,邮编:310007。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宁波市东部新城和济街9号,联系电话:0574-89187076,邮编:315042。

宁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宁海县跃龙街道桃源中路199号,联系电话:0574-59976872,邮编:315600。


序号

用海项目名称

用海申请人

用海位置

用海类型

用海方式

用海面积(公顷)

用海期限

1

宁海县强蛟镇海塘安澜工程

宁海县水利投资有限公司

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强蛟镇

特殊用海/

海岸防护工程用海

建设填海造地、非透水构筑物、透水构筑物

16.8876

40年

透水构筑物

0.2731

3年






宁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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