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林法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第168号提案《关于创新宅基地集约使用促乡村振兴的提案》已收悉,经与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国资管理中心、县房治办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随着城镇化快速推进,农业转移人员数量不断增加,农村宅基地和住宅闲置浪费问题日益突出。近年来,省市高度重视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和闲置农房激活利用改革工作,市委改革办也把这项改革列入市级重点改革任务,2020年象山县被列为宅基地改革试点地区。但宅基地问题涉及农民切身利益和农村社会稳定,中央及省市都提出要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我县未被列入试点地区,在制定改革政策方面需要稳慎创新,包括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政策性也很强,容易引发舆情,需要注意风险防范。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我局与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国资管理中心、县房治办专题组织会议研究,积极沟通共同解决宅基地管理使用中存在问题。
一、加大力度推进“一户多宅”整治
探索宅基地集约使用模式一个重要前提是实现农村宅基地的“一户多宅”整治,自县房治办成立以来,我县聚焦治理存量“腾空间”、控住增量“保空间”、政策谋划“留空间”工作目标,纵深推进“一户多宅”整治,“以治破局”探索农村宅基地集约节约使用新体系。一是治理存量“腾空间”。一方面,推进前童镇大郑村、西店镇海洋村宅基地规范管理及“一户多宅”清理整治试点工作,深入探索农村宅基地管理新模式、新方法;另一方面,注重面的统筹推进,属于应退未退、应拆未拆等情形的“多宅”先整治起来,率先清退危房险房和破壁残垣。截至2024年4月12日,我县共处置农村宅基地及住房1万多宅。二是控住增量“保空间”。一方面,县房治办、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严格落实农村个人建房“一户一宅”制度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农村住房建设和管理,严控新增“一户多宅”产生;另一方面,到乡镇街道督查宅基地审批建新拆旧执行情况以及“一户多宅”整治落实情况,督促指导乡镇(街道)加强日常监管,严控新增“多宅”和违建,规范各地农村个人建房审批工作,源头控制。三是政策谋划“留空间”。加快推动《宁海县农村宅基地及住房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等政策文件出台与实施。《暂行办法》明确集约用地这一基本原则,严格落实农村宅基地管理“一户一宅、面积法定”的要求,节约集约、合理利用土地。尽量利用村内原有宅基地、空闲地及其他存量建设用地、未利用地,不占或尽量少占耕地,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
二、探索宅基地集约利用的实现路径
由于我县不属于集体土地入市的试点地区,目前此项工作缺少政策支撑。待相关政策明确后,我们将积极落实集体土地入市相关工作,探索村集体以土地入股,房地产公司统一设计建造的旧村改造模式。成片改造的村庄建设方案申报以后,将以村庄规划为依据,按改造的整体设计方案进行项目审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前提下,可以通过统建、联建和建造公寓式住宅等方式保障农村村民居住需求。
三、宅基地集约利用方面存在难点
针对农村宅基地集约改造和使用,情况较为复杂,当中涉及到村民意愿,宅基地上村民自建房、建筑物、公共配套设施拆翻建等,都与宅基地使用的相关政策问题挂钩。且宅基地是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属于集体性质,而集体土地产权无法过户,仅有使用权和经营权,且在此类土地上建造的房屋和设施也无法进行出售和交易,“委托公司(最好是国有企业)统一开发”目前无法取得政策上的支撑。
下一步,我们将加快出台《宁海县农村宅基地及住房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等政策文件,为实现宅基地集约利用提供政策支持,同时探索宅基地有偿退出等长效机制,助力宁海农村宅基地管理利用更合理、更有效。
感谢您对宁海县农业农村工作的大力支持和关心!
宁海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