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790060832/2022-5295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2-01-13
发布日期
2024-06-04
发布单位
县综合执法局
宁海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4-06-04 14:52:11 信息来源:县综合执法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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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县综合执法局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按照局党组的工作部署,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依法做好城市管理工作,稳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全体干部法律素养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普遍增强。现将2021年度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及2022年工作思路汇报如下:

一、2021年度法治政府开展情况

(一)加强执法办案力度

2021年,全局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624件,罚款约573.4万元。其中一般程序案件782件,罚款568.3件;简易案件842件,罚款约5.1万元。违停抄告40424件,罚款606.36万元。2021年,我局共办理“非接触性”执法案件37件,罚款29.866万元。

(二)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1、为进一步规范我局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宁波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规定》等规定,我局制定《宁海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化管理制度》。按照科学、民主、法治的原则,详细明确了重大决策事项范围、行政决策程序及监督管理要求,为我局推行重大行政决策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2.对于重大行政决策,我局强化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落实集体讨论决定情况的记录和归档,提高重大行政决策的质量和效率。一是全面推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及时调整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目录清单,加强法制审核队伍建设,促进法制审核专业化、规范化、制度化,实现法制审核全领域全覆盖。2021年度,全局共开展重大案件集体讨论37件,罚款金额459.131万元。二是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工作机制。我局与宁海导源恒信法律服务所签订了《常年法律顾问合同》,聘请宁海导源恒信法律服务所应满昌主任为我局常年法律顾问,并制定了《宁海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法律顾问管理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依法行政中的参谋作用,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法律风险。2021年度,已开展法律顾问咨询及审查50余次。三是公职律师广泛参与,严格把关,大力提高全局依法行政水平。我局目前有2名公职律师,通过公职律师积极参与决策过程,进行专门的研究及可行性分析,严把法律关、政策关,为决策提供法律依据和保障,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三)“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

1.已建立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领导小组。2021年7月26日,县委办和县府办联合发布《关于成立宁海县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宁海县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领导小组正式成立。

2.已发布“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2021年8月30日,宁海县委依法治县办发布《法治宁海建设“六大抓手”实施方案》,《宁海县加快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是第一个子方案。

3.已组建“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专班。2021年11月15日,县委改革办发布《宁海县“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专班工作方案》,改革专班正式成立。

4.推动宁海县综合行政执法划转行政处罚事项划转。2021年12月17日,宁海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发布宁海县综合行政执法划转行政处罚事项的通告》(宁政通〔2021〕4号),将15个领域300项划转事项予以公告。

5.建立综合行政执法部门间协作配合机制和行政执法争议协调机制。2021年12月16日,县委改革办发布《关于印发《宁海县综合行政执法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宁海县行政执法争议协调机制》的通知》(宁党改办〔2021〕8号)。

6.建立综合行政执法统一指挥平台。2021年12月16日,县委改革办发布《关于成立宁海县综合行政执法指挥中心的通知》(宁党改办〔2021〕6号)。

(四)赋权乡镇改革进展情况

1.已发布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1年12月16日,县委改革办发布《关于印发《宁海县西店镇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党改办〔2021〕7号)。

2.已下放行政处罚权第一批。在符合省里要求的高频多发、易发现易处置、专业要求适宜的赋权前提下,充分考虑乡镇承接力,将11个领域299项行政处罚权下放至西店镇人民政府集中行使。2021年12月17日,宁海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将部分县级部门行政处罚权交由西店镇人民政府行使的通告》(宁政通〔2021〕5号)。

(五)加快推进数字法治系统建设

1、推广执法办案“数字法治化”。一是全面应用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办案系统。目前,我局办案系统应用率达到100%,累计办理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1661件,所有办结的一般程序行政处罚结果均由系统自动推送至浙江政务服务网主动公开。二是全面实行PDA移动执法,实行简易案件一机办理。目前,我局正逐渐开展PDA简易处罚案件办理工作,共办理568件行政处罚简易程序案件。同时,为加强一线中队PDA执法装备,实现一线执法人员PDA全覆盖,我局已采购25台PDA,计划继续采购68台PDA配备一线中队。

2、积极响应“一件事”场景应用改革。在县委编办和县矛调中心牵头下,按照市局的工作部署,我局积极开展省市县“一件事”场景应用工作。目前,已完成省级一件事线上流转,共梳理22个监管事项,匹配5个场景,通过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完成一件事操作14件,立案查处14件,根据最新一期的晾晒指标,宁海县处置完成数排名全大市前列;同时,在5个市级“一件事”方面共开展执法检查31738户次,作出行政处罚案件371件,其中,建筑垃圾类案件87件,垃圾分类案件101件,犬类案件104件,瓶装燃气类案件79件;另外,我局已配合县委编办对14个高频热点事项作出初步梳理,下一步将对前期梳理的一件事清单纳入到“E宁波”进行试运行。

(六)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贯彻落实“三项制度”。一是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所有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均经过法制审核程序。对我局重大、疑难案件或较大金额的罚款事项,实行案审委员会集体讨论。2021年度已组织行政处罚重大案件集体讨论案件37件。二是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全面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局配备执法记录装备504件,并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点采用文字记录、手机照片、执法记录仪录像等方式,对各类行政执法行为进行全程记录并归档,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2021年度共制作执法视频6261个,办理“非接触性”执法案件共37件。三是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2021年度,我局共做出的行政处罚结果782件和行政许可决定1978件都在浙江省政务服务网公开。

2.抓好法制规范化建设的建章立制工作。制定了《宁海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重大案件法制审核制度》、《宁海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案审委员会制度》、《宁海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质量考核办法》、《宁海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法制员管理制度》等制度,严格执法办案、严格法制审核、严格执行重大决策法定程序,全面推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为我局依法行政和执法办案提供了制度保障。同时,规范执法办案程序,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严格案件审核工作,设立中队法制员,提高行政执法办案质量和案卷制作水平。

3.推进行政复议、诉讼发案量和败诉率“双下降”。2020年度,我局行政复议案件0件;行政诉讼案件5件,其中撤诉3件。2021年度,我局行政复议案件2起,均为主动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行政诉讼案件2起,1起为上诉案件,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1起为一审案件,裁定撤销我局与另一被告宁海县人民政府桥头胡街道办事处于 2021年 3 月 5 日共同作出的编号为 141 的《告知书》。目前为止无行政诉讼败诉或复议被纠错的情形。

4.规范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积极开展行政执法证换证工作。按照《宁波市司法局关于做好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和申领工作的通知》规定,积极做好行政执法证件的申领、到期换领、变更领取工作,全面进行摸底上报,积极与县司法局进行协调沟通。截至目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现有在编人员113人,应持有执法证人数为93人,持有执法证人员93人,实际持证率约为100%。2021年度,共组织全局14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培训和考试,完成26名行政执法人员的换证工作。

(七)加强业务培训和理论学习

为全面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业务技能,我局年初制定2021年度执法队伍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初任公务员、执法辅助人员、业务骨干、中层干部等不同层次、不同范围的培训活动。今年以来,已举办垃圾分类、犬类管理、民法典、行政处罚法、“最多跑一次”、综合执法改革等多次专题学习讲座,共开展了系统内部法律法规业务培训28次,垃圾分类专题培训74次,“周二夜学”40次。邀请市综合执法局、县内外相关部门负责人,现场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办案全过程记录业务培训、法律业务知识培训等相关培训。积极组织中层干部和局分管领导参加市局的业务培训和全省的综合行政执法系统能力培训。

(八)开展普法宣传工作

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边执法、边普法”普法责任制,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工作。2021年,我局普法工作重点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以及《行政处罚法》、《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宁波市法治乡村建设促进条例》等宣传贯彻和“八五”普法工作开展。一是依托“周二夜学”平台,开展法制相关的培训工作。二是定期召开法制员会议,组织全局法制员认真学习新的法律法规以及自由裁量适用,通报执法办案质量,分析解决案件审核常见问题等。三是加强“以案释法”,2021年,我局开展以案释法43件,包含非现场执法,轻微违法行为审慎执法监管,教科书执法案例、教科书式执法办案指引,教科书执法案例指引,十佳案例评选。。四是组织印制《综合执法与城市管理法律法规汇编》1200本,“汇编”梳理收录了涉及市容环卫、城乡规划、市政管理、城市绿化、环境保护、工商管理、道路交通等综合执法相关法律法规共计170余部。五是积极开创普法宣传新窗口,开辟宁海综合执法官方微博和官方抖音两个宣传阵地,制作有关法治政府创建和燃气安全宣传的法治微视频,继续做好四个法治文化公园(徐霞客公园、一休公园、松鹤公园、正学公园)两个法治文化长廊(世贸中心地下通道和人民大道地下商城法治文化长廊)的维护和更新工作。

二、2022年度工作思路

(一)落实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划转对接。一是按照《关于发布宁海县综合行政执法划转行政处罚事项的通告》(宁政通〔2021〕4号)要求,对各部门移交的行政处罚权力清单及人员进行承接,签订协定书,编制权力清单。二是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浙江省新增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1年)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65号)和《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宁波市新增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的通知》的要求,做好我县新增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划转工作。

(二)创新执法办案手段。结合执法移动终端和掌上执法应用,探索具有地方特色的首违免罚和主体自治的柔性执法方式,一般和简易程序现场处罚的高效便民执法新手段;探索非接触执法和非现场执法等方式,进一步夯实基层治理体系。

(三)加快执法队伍建设。一是健全完善执法制度,建立中层干部办案制度、案件审理委员会制度、案件审理联审联签制度等,以完善制度机制来规范执法体系。二是加大执法能力建设,以打造城市顽疾治理的“全科医生”为目标,积极开展执法事项业务培训,通过集中培训、每周一学、自学考核、专家授课、上门指导等形式,逐步提升基层执法人员,尤其是执法辅助人员依法履职能力;紧抓法制员队伍建设,落实法制轮训制度,培养疑难案件办案专家。三是加强基层执法中队规范化建设,在巩固规范化中队创建成果的基础上,逐步开展“最佳实践”和“一队一品”创建工作,并以创建带动各项工作提升。

(四)深入推进数字法治系列工作。围绕构建全智治数字执法体系,深入实施“互联网+监管”,开展“综合查一次”数字化应用工作,让综合执法检查“进一次门,一次就到位”,推动企业减负和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将基层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加强一线中队PDA执法装备,实现一线执法人员PDA全覆盖,提高一线执法人员现场执法效率。积极响应“一件事”场景应用改革,对高频热点事项进行梳理,形成一件事清单,并纳入到“E宁波”进行试运行。

(五)继续开展行政诉讼、复议和败诉率“双下降”工作。提升溯源治理和应诉应议能力,实现无行政复议被驳回、无行政诉讼败诉案。

(六)继续加强普法宣传。制定2022年的《普法宣传活动方案》,通过组织开展法治讲座、法治课堂、法治研讨等活动,健全普法网络体系,多渠道、全方位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七)稳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落实单位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定2022年的《法制培训计划》,加强执法岗位人员培训,规范执法行政行为,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