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736983943/2024-5460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4-06-13
发布日期
2024-07-02
发布单位
县发改局
宁海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县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96号建议的复函
发布日期:2024-07-02 09:22:17 信息来源:县发改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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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军松代表:

您在县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196号)已交由我单位主办,经与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供电公司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是重要的交通能源融合类基础设施,是我国“新基建”的七大重点领域之一,是宁波市打造新能源汽车之城和推进城市新能源化的重要环节,我县高度重视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持续推进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网络体系建设。截至2024年4月底,我县已累计建成公用和专用充电站点169个、充电枪1648个,总功率6.7万千瓦,日充电量接近14万千瓦时,并全面接入浙里办“一键找桩”便民服务。

一、目前工作进展

一是持续优化充电基础设施布局。根据省市能源局要求,我县编制并发布了《宁海县“十四五”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规划文本紧紧围绕“确保城市地区重点覆盖“两区”(居住区、办公区)和“三中心”(商业中心、工业中心、休闲中心),乡村地区优先布局中心镇、中心村”的原则。规划明确,截至2025年,全县拟建成公共充电基础设施站点216个,1980枪。

二是加快充电设施建设步伐。今年,市下达我县电动汽车充电桩任务为新增260个充电枪,其中农村地区新增110个。1-4月,我县建设完成充电桩站点21个,充电枪145个,完成55.76%,其中农村地区建成充电枪86个完成78.18%。党政机关充分发挥带头作用,在县人民政府建成新能源车充电桩14个,长街镇、桑洲镇、黄坛镇等镇政府建成充电桩超30个。

三是不断强化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服务。2024年2月省发改委浙江省公用充电设施“快优省”试评价报告,从找桩快、费用省、服务优三个方面,和平均找桩时间长度、度电平均服务费、好评率等8个指标,全面综合评价设县市区的2023年底的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情况。试评价报告结果显示我县在90个县市区中总体领先,高于全省平均分(62.50分),得75.63分,排名全省第四位。

四是推进充电基础设施标准建设。随着我市电动汽车保有量的不断增加,原有充电桩标准已不能满足现有新能源汽车发展的需要,为此,住建部门先后两次修订《宁波市民用建筑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和充电设备配置与设计技术规定》(2017甬DX-05)。新修订的标准中,对新建住宅建筑的充电桩配建要求进行了优化,不再一味强调配建充电桩的比例和数量,而是要求配电线缆、管路、桥架等按照设计要求全部车位100%建设到位,具备直接装表接电条件,做到即插即用。这样既方便了业主随时随地安装充电桩设备的要求,也避免了开发商为完成配建指标随意安装充电桩后设备闲置或设备更新而造成浪费。同时,新标准也取消了“单台公用变压器接入的电动汽车充电设备装机容量不宜大于变压器容量的30%”的限制条件,要求“每台变压器容量应按照所带充电设备数量及对应需要系数进行计算”,进一步提升了电动汽车配电容量。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持续完善充电基础设施布局规划。因地制宜,加强与国土空间规划、电网规划的衔接,依托交通网络,构建“自用慢充为主、公(专)用快慢结合、城际匹配补充”的三级体系,充分适配各类充电场景,科学规划充电基础设施布局,在充电设施“镇镇通”的基础上,推进“村村通”“路路通”,织密城乡充电基础设施网络体系,形成城市五分钟、城乡半小时充电圈。

二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通过“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和监督抽查,依法查处 2024年起新安装充电桩未经检定合格擅自运营、充电桩经检定不合格继续使用等行为。

感谢您对我县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能够继续得到您的支持和监督。

宁海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