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静霞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改善我县老旧小区“充电难”的提案》(第37号)已交由我单位主办,经与县住建局、县供电公司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完善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网络体系促进新能源汽车下乡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的要求,我县高度重视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持续推进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网络体系建设。截至2024年4月底,我县已累计建成公用和专用充电站点169个、充电枪1648个,总功率6.7万千瓦,日充电量接近14万千瓦时,并全面接入浙里办“一键找桩”便民服务。
一、目前工作进展
一是持续优化充电基础设施布局。根据省市能源局要求,我县编制并发布了《宁海县“十四五”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规划文本紧紧围绕“确保城市地区重点覆盖“两区”(居住区、办公区)和“三中心”(商业中心、工业中心、休闲中心),乡村地区优先布局中心镇、中心村”的原则。规划明确,截至2025年,全县拟建成公共充电基础设施站点216个,1980枪。
二是加快充电设施建设步伐。今年,市下达我县电动汽车充电桩任务为新增260个充电枪,其中农村地区新增110个。1-4月,我县建设完成充电桩站点21个,充电枪145个,完成55.76%,其中农村地区建成充电枪86个完成78.18%。党政机关充分发挥带头作用,在县人民政府建成新能源车充电桩14个,长街镇、桑洲镇、黄坛镇等镇政府建成充电桩超30个。
三是不断强化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服务。2024年2月省发改委浙江省公用充电设施“快优省”试评价报告,从找桩快、费用省、服务优三个方面,和平均找桩时间长度、度电平均服务费、好评率等8个指标,全面综合评价设县市区的2023年底的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情况。试评价报告结果显示我县在90个县市区中总体领先,高于全省平均分(62.50分),得75.63分,排名全省第四位。
四是优化既有居民区配套改造。由县住建局加强对物业企业的管理,若业主自有车位且符合充电桩安装条件,则要求物业企业要全力协助业主向供电公司进行申请,不得以不正当理由推诿、阻挠,县供电公司已为充电桩业务受理开辟绿色通道,精简资料、压减办电时限至12天;若为有建设条件的老旧小区,则由县供电公司通过飞线治理、线路上改下、公变布点增容等多项举措提供改造方案,配合社区创建集中式充电桩站点,尽可能满足群众的需求。同时,鼓励物业企业、社会资本参与小区内公共充电桩的建设。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持续完善充电基础设施布局规划。因地制宜,加强与国土空间规划、电网规划的衔接,依托交通网络,构建“自用慢充为主、公(专)用快慢结合、城际匹配补充”的三级体系,科学规划充电基础设施布局,织密老城区充电基础设施网络体系。
二是加大新技术新模式应用力度。结合光储充换、大功率、全液冷技术应用,优先尝试在中心城区、中心乡镇应用大功率、全液冷技术,建立超充补能站,缓解新能源车主的里程焦虑。
感谢您对我县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能够继续得到您的支持和监督。
宁海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