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966255/2024-5467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4-06-21
发布日期
2024-07-02
发布单位
县住建局
宁海县住建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48号提案的复函
发布日期:2024-07-02 16:36:29 信息来源:县住建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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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吉义委员、张筱娜委员:

你们在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规范小区物业管理的提案》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加强日常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公开透明。一是严格执行《宁波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紧紧抓住先由业主大会表决再使用拨付的原则。认真审核项目公示、业主表决、资金预算、工程验收、结算审计等环节的台帐资料,使得住宅小区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过程做到公开、透明、规范,切实保障业主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二是通过物业管理信息平台,向全体业主实时公开业主共有资金基本账户或者共管账户信息,及时公开物业小区内各项事务性工作和财务收支情况,增强物业企业运作的透明性,增进业主与物业企业之间的互信沟通,激发业主参予小区事务的热情,保障业主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三是规范物业管理,严格市场监管,细化物业服务标准,畅通投诉渠道,及时化解矛盾。
       二、加强对小区业委会的指导。指导乡镇(街道)做好业委会的选择工作,把好业委会候选人资格审查关,监督业委会对重大事项的决定,经费使用情况得到公开透明、民主决策。

三、加强对物业行业的监督指导,提升物业服务水平。进一步健全物业管理体制,健全“县、街道、社区”三级物业管理体系;加强对物业从业人员的培训,提高物业从业人员的服务水平;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检查考核,聘请第三方机构对每个物业小区开展月检查、季考核、年评比;以物业企业信用管理系统和红黑榜为抓手提升企业服务质量。

四、加强对物业从业人员的管理、培训。目前我县已经成立了物业行业党委,通过创建“红色物业”,加强对物业行业的领导。同时我县每年均组织与物业管理工作相关的培训,培训对象包括街道、社区工作人员、物业企业项目经理、物业工作人员,培训内容有物业法规、物业职业技能、安全生产等,今后将继续将人员培训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抓。
       五、不断创新物业管理工作机制。一是通过建立全县物业管理信息化平台,落实信息发布、纠纷处理、举报投诉等各项功能,着重开发业委会选举及事项决策网上投票模块,让业主大会制度真正落到实处;另外通过信息发布、议事大厅等各项功能,及时公开物业小区内各项事务性工作和财务收支情况,增强物业企业运作的透明性,增进业主与物业企业之间的互信沟通,激发业主参予小区事务的热情。二是建立物业小区的负面清单解决制度,通过对各个小区的深入调研,列出负面清单,通过集思广益,制定解决方案和时间表,逐步解决物业小区存在的各类疑难杂症。三是通过考核评优,树立物业小区管理的先进典型,并推行物业小区的建设评比,形成各个物业公司、小区比服务、比质量的良好工作氛围。

感谢你们对我县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希望能一如既往的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宁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