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海县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的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一)起草背景
2018年,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根据国家和浙江省有关要求,宁波市启动了“三线一单”编制工作。2020年12月,《宁海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正式由县人民政府印发,标志着我县“三线一单”工作由编制阶段转入实施应用阶段。
2023年1月,生态环境部印发《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试点工作方案》(环办环评函〔2023〕19号),部署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试点工作,宁波市为18个试点城市之一,先行开展规划衔接和动态更新工作。
2023年3月,生态环境部印发了《2023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工作方案》(环办环评函〔2023〕81号),组织各地开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工作,在浙江省指导下,宁波市正式启动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工作,宁海县动态更新工作也随之启动。
(二)起草过程
2023年1月份,市生态环境局联合自然资源等部门成立了衔接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先行就“三线一单”与国土空间规划进行衔接和评估,并于4月底完成衔接评估实践报告与政策建议提交生态环境部。期间,市生态环境局宁海分局向县相关部门、乡镇街道开展前期调研工作,重点针对“三线一单”在应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集中梳理,主要集中在:“三线一单”基础底图(行政边界、河流水系、矢量精度、数据更新)滞后于国土空间规划底图、生态空间与国土空间规划保护格局存在差异(生态红线未采用“三区三线”数据)、环境管控单元格局与城镇开发和工业发展格局不完全匹配、项目环评分类与国土空间用地用海分类衔接机制不通畅等方面。
5月15日,市生态环境局联合自然资源局召开“深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部署会”,我局与资规局、经信局一同参会。会后,宁海县迅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推进“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工作。6月9日,宁海县开展现场对接,收集各部门、乡镇街道动态更新需求。7月19日,形成动态更新初步方案底图。7月31日再次征求各部门和乡镇街道意见,并针对划定更新情况与市生态环境局开展现场对接,交流调整需求。8月,参加全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交流会,按省统一调整要求优化调整方案。9月,参加市生态环境局重点对工业控制线划定工作开展的区县对接,优化环境管控单元方案。10月,宁波市动态更新方案初步完成提交省技术组。11月,动态更新方案通过省厅技术论证。12月,按照省厅技术审查要求,调整小面积产业集聚单元,部分乡镇拟划入产业集聚区因面积过小不符合技术审查要求,我局积极与市局进行沟通,后续将通过工业集聚点等方式进行规范,以满足乡镇和工业全域治理的要求。12月,宁海县动态成果纳入省级动态更新方案,并上报生态环境部并通过规范性审核,按审核意见修改完善方案。12月26日,向分管工业副县长进行了专题汇报。
二、特色亮点
本轮动态更新后,我县生态保护与发展空间格局进一步优化,并突出了以下三大亮点:
一是守牢巩固生态安全底线。在陆域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减少18.1平方公里的情况下,陆域优先保护单元面积较上轮增加了14.03平方公里,陆域优先保护单元的比例达到39.54%,占比位列全市第四。
二是合理拓展发展空间。本轮动态更新与宁海县工业控制线划定工作保持同步衔接,按照工业控制线划定方案,对未纳入产业集聚区的现状工业,根据乡镇需求和工业全域治理要求进行了调整增补,拓展了产业发展空间。同时,将居住、商业集中区域调入城镇生活单元。根据最新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调整了工业项目分类表,将不再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风险不高的工业项目调整为二类工业,在守住底线的同时,也改善了营商环境。
三是引入碳排放管控要求。在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中,落实各类管控单元固碳增汇、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要求,助力全县碳达峰碳中和工作。
三、主要内容
(一)生态环境管控单元更新情况
陆域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共划定陆域综合管控单元39个。包括:优先保护单元17个,面积约为670.54km2,占县域总面积的39.54%,面积较上一轮增加14.03km2,主要原因是根据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方案、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勘界定标方案调整后,将上一轮属于一般管控单元的区域,调整为优先保护单元,且生态保护红线调出区域仍保留为优先保护单元,共新增3个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21个,面积约为308.86km2,其中产业集聚区8个,面积约为202.27km2,占县域总面积的11.93%,面积较上一轮减少10.58km2,主要原因是按照工业控制线划定方案增补部分区域,将集中连片的居住、商业区域纳入城镇生活重点管控单元,同时依据海陆修测边界,部分区域纳入海域范围,国土空间规划划入海域发展区;城镇生活重点管控单元13个,面积约为106.59km2,占县域总面积的6.28%,面积较上一轮减少0.09km2,主要原因是与城镇开发边界衔接后,将成片的永久基本农田调出城镇生活重点管控单元,部分区域纳入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一般管控单元1个,面积约为716.41km2,占县域总面积的42.25%。
海域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共划定海域综合管控单元8个。包括:优先保护单元6个,重点管控单元1个,一般管控单元1个。
(二)准入清单更新情况
总体准入清单。一是聚焦空气质量改善。二是强化工业园区管控,新增工业控制线管理要求。三是突出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推动大气污染物、水环境治理、水处理、水资源利用与温室气体协同控制。四是推进新污染物治理,建立新污染物风险评估体系。五是重视绿色低碳和节能减排,推动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双控。六是增加文物保护要求。
单元分类准入清单。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增加了绿色降碳技术改造、严控“两高”行业、重点行业碳排放评价等管控要求,并衔接了工业园区(工业企业)“污水零直排区”建设等管控要求。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调整了现有和规划的集中居民区等敏感目标外围布设涂装、印刷、印花、染色、生物生化制品制造、防水建筑材料制造、沥青搅拌站、干粉砂浆搅拌站、金属铸造等环境影响较大行业的距离要求。
(三)工业项目分类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结合工业项目污染排放情况和环境风险水平,对工业项目分类表进行更新。原则上,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工业项目纳入三类工业项目,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工业项目纳入二类工业项目,填写环境影响登记表或无需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业项目纳入一类工业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