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中心幼儿园、民办幼儿园:
为规范民办幼儿园办学行为,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度民办幼儿园年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全县所有民办幼儿园
二、年检内容:
以《2024年度宁海县民办幼儿园年检工作用表》(附件1)中的各条标准对民办园进行检查,将发现的问题详细记录在工作用表的“存在问题”栏目中,对需要整改的意见,以《整改意见书》(附件2)的形式填写,《整改意见书》盖上教育局的公章下发给有关幼儿园。
三、年检结论:
年检结论:民办幼儿园年检结论分为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三种,基本符合标准的为合格,有的不符合标准但是经过整改后能基本符合标准的为基本合格,有严重问题又无法整改或办园者根本不想整改的为不合格。
四、检查评估人员:委托第三方学前教育专家组
五、检查评估要求:对照年检内容及具体要求,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督查民办园的办园条件和教育管理情况,具体为(1)保教人员、设备配置情况 ;(2)小学化现象;(3)消防安全;(4)财务管理。根据现场检查情况,检查组对幼儿园提出整改意见。在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需上交《2024年度宁海县民办幼儿园年检工作用表》(附件1)、《整改意见书》(附件2)、各辅导片下属园年检结论汇总表(附件3)各1份,《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报告书》一式2份(民办园到政务服务网上自行下载),所有材料由中心园统一收齐自行留档后按要求上交到县教育局学前办二楼206室,教育局查核后再签发年检意见。
届时不完成的幼儿园视作无证幼儿园,过时不候。具体联系电话:65259682、65259638。
附件1:2024年度宁海县民办幼儿园年检工作用表(纸质上交)
附件2:整改意见书(纸质上交)
附件3:各片民办园年检结果汇总表(纸质、电子稿上交)
宁海县教育局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