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3学年中职学校学生奖学金补助经费的通知
各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宁海县教育局、财政局《关于转发宁波市学生资助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宁教〔2019〕357号)文件精神,对品学兼优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按在校生总人数5%设立校内奖学金,并向就读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艰苦行业相关专业的优秀学生倾斜,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元。现将2023学年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奖学金补助资金41.13万元下达给你们。请各校按照上述文件精神,切实将中职学生奖学金政策落到实处,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同时接受教育、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监察和监督。
附件:
12号附件:2023学年中职学校学生奖学金补助经费下达表.xls
宁海县教育局
2024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