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4年城乡义务教育第二期补助经费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中小学:
根据《关于下达2023年第五批教育经费预算的通知》(甬财文教〔2023〕1096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24年春季学期义教段免学杂费和住宿费补助经费304.8531万元下达给你们,本次资金安排为市级直达资金,将纳入财政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全程监测。请各学校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规定,做到专款专用,不得移作它用。
附件:
72号附件:2024年春季学期义教段免学杂费和住宿费补助经费下达表.xls
宁海县教育局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