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4年春季学期中职学校免学费补助经费的通知
各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关于转发宁波市学生资助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宁教〔2019〕357号)文件精神,为确保学校教育工作的正常开展,现将2024年春季学期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经费共计1230.155万元下达给你们,扣除已预拨部分(宁教〔2024〕26号和宁教〔2024〕69号文件)和补回2023年秋季学期少补金额后,本期实际下达141.445万元,具体详见附件。希各校妥善安排,保证学校日常运转支出。
本次补助资金安排为“中央直达资金”的部分经费,将纳入中央财政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全程监测,支付后请及时将相关信息上传“直达资金监控平台”,并做好直达资金系统惠企利民项目导入工作。
附件:
91号附件:2024年春季学期中职学校免学费补助经费下达表.xls
宁海县教育局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