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幼儿园: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实施办法(2020 年修订)>和<浙江省等级幼儿园评定标准(2023 年修订)>的通知》(浙教督〔2020 〕145 号)、《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宁波市等级(星级)幼儿园评定办法(2022 年修订)的通知》(甬教基〔2022〕10 号)要求,现组织开展 2024 年省三级、市星级申报及评估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时间
2024年4月28-30日
二、评估对象
1所新申报评估和4所申报升星的省三级幼儿园。
三、评估工作组分工与职责
由宁海县教育局组织开展省二级幼儿园的评估工作,负责具体的评估工作。
(一)评估工作组分工
评估组专家成员包括幼儿园业务干部、卫生保健专业人员、财务专业人员等。评估组由4名工作人员组成,设组长1人,组员3人。
2024年省三级幼儿园评估组名单
序号 | 职责 | 姓名 | 工作单位和职务 |
1 | 组长 | 葛巧娣 | 宁海县桃源中心幼儿园 |
2 | 成员 | 葛志亮 | 宁海县教育局会计核算中心 |
3 | 成员 | 林聪仙 | 宁海县梅林中心幼儿园 |
4 | 成员 | 吕能琼 | 宁海县梅林中心幼儿园 |
(二)评估专家职责
1.认真学习教育管理和有关学前教育的指导文件,掌握评估指标体系和内涵,明确分工,有序进行现场考察工作。
2.采用定性、定量相结合的方法,通过查(原始档案资料、文件、账目)、看(班级一(半)日活动、园舍环境)、听(汇报、座谈)、问(问卷调查、个别访问)、评(评分、评级)等进行综合评估与核查,发现、总结幼儿园的创建经验和办园实际,认真核实幼儿园提供的材料和数据,对幼儿园的现状和达标情况作出正确判断。
3.坚持以评促建的原则,积极为幼儿园的发展献计献策,对幼儿园存在的问题实事求是给予分析指导,不断提升幼儿园的办园水平。
4.本着科学、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作出判断,参与集体评议和评估报告的撰写讨论。
5.评估专家组组长是评估组的核心和负责人。其主要职责是:
(1)主持评估组预备会议,根据评估方案和考察内容,制订评估组工作计划,安排组员分工。
(2)组织汇总评估情况,讨论评估意见和评估结论,对评估意见的准确性全面负责。
(3)监督评估纪律,评估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及时与宁波教育评估院联系并妥善处理。
(4)撰写评估报告,代表评估工作组反馈评估意见。
(5)负责对组员的评价,并对评估工作提出建设性的意见。
评估组成员必须接受组长领导,参加评估组集体活动,同时按照工作计划和分工按时完成任务,并对评估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
四、现场评估
现场评估包括汇报会议、现场查看、活动观察、查阅资料、个别访谈、评估组汇总分析、评估情况反馈等环节。
五、有关说明
(一)参评幼儿园准备好幼儿园办园条件、基本情况表、三级幼儿园自评表、汇总表、自评报告(一式五份),并准备好相关台账资料。
(二)参评幼儿园提供:具备无线网络的会议室一间,访谈室一间,电话征询室一间。
(三)评估组完成现场评估后,讨论评估结果,并将讨论结果形成评估报告递交县教育局督导科。
宁海县教育局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