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966087/2024-5496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4-06-07
发布日期
2024-07-08
发布单位
宁海县卫生健康局
宁海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66号提案的复函
发布日期:2024-07-08 09:41:18 信息来源:宁海县卫生健康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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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本忠、王锐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三孩家庭配套支持措施落地的提案》已收悉。经与县教育局等有关单位协调、会商,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县高度重视人口发展和妇幼健康工作,从政策、服务、生育水平三个层面提出加快打造生育友好型社会的新要求,将“宁好育”“宁好学”作为深化宁好工程子项目纳入《宁海县“五大革新突破年”行动实施方案》,将“推进落实生育促进支持措施”“加快打造生育友好型社会”列入县2023年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标杆县工作要点,并于2023年12月出台《宁海县优化生育政策的若干措施(试行)》。

一、落实生育支持措施,降低养育教育成本

一是全方面落实生育支持措施。为有效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目前我县已基本构建起包含教育政策、生育保障、医疗保障、用工保障、失业保障、休假和待遇保障、税收保障、托育服务、推进家庭型“幼有善育”保障及住房保障等相关内容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关于育儿补贴相关政策,具体由市级层面统一制定出台,各县(市、区)负责执行。下一阶段我局将积极与相关单位做好进一步的沟通衔接与政策调研,积极推动政策落地。

二是多维度降低养育教育成本。落实3周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有关规定。切实减轻家庭接送负担,促进多孩融洽相处,县教育局出台《宁海县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落实多孩家庭子女入学(入园)“长幼随学”机制,于年底前落实“三孩家庭子女可免费享受当地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组织的课后服务”政策。

二、建设托育服务体系,推进普惠托育发展

一是多元化构建托育服务体系。将托育服务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予以重点保障。加大托育服务机构政策支持,各类补助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形成5+2X照护服务模式,以“家庭照护、社区统筹、社会兴办、单位自建、幼儿园办托”为主,“家庭托育点、社区驿站办托”作补充,着力打造“10分钟照护服务圈”。

二是立体式推进普惠托育发展。形成社会兴办、社区办托、幼儿办托、单位自建、家庭办托及照护驿站等多种托育服务模式。推进医疗机构办托,县妇幼保健院利用工作场所,建设示范性托育园,带动多个嵌入式、分布式、专业化的“医育结合”托育机构的共同发展。

目前,我县有备案托育机构87家,提供托位3092个,其中普惠托位2879个,婴幼儿照护驿站60个,家庭托育点1个。2023年获评宁波市首批五星级托育机构1家、四星级托育机构2家,其中1家民办普惠园获全市唯一的示范性托育机构。

三、提升妇幼服务质效,保障妇女儿童健康

一是全方位提升妇幼服务质效。一方面做实孕期产检工作。及时对怀孕对象建档建册,进行妊娠风险筛查与评估,按照“五色”分级管理要求,提供孕产期保健服务。另一方面形成以县妇幼保健院托育综合服务中心为“龙头”,乡镇卫生院“医防护”儿童健康管理中心为“核心”,村(社)婴幼儿照护驿站为“切入点”的县、乡、村三级服务网络。

二是全周期保障妇女儿童健康。推进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产前诊断、遗传代谢病筛查、听力筛查、先天性心脏病筛查等免费项目,提供公平可及、优质普惠的出生缺陷预防服务。每年开展城乡适龄妇女免费宫颈癌检查和乳腺癌检查,实施“康乃馨女性健康关爱计划”项目。各乡镇卫生院积极推进集儿童医疗、保健、预防接种、养育照护指导等“医、防、护”相融合的整合型妇女儿童健康服务体系。建立由儿保、儿科、防保医生组成的专业团队,已打造省级标准“医防护”儿童健康管理中心建设4家,为托育机构提供全方位的医疗保健服务。

再次感谢您对我县人口家庭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宁海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6月7日

(联系人:汪如意  联系电话:0574-59976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