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中小学、幼儿园、成校,局直属学校(单位),有关民办学校: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浙教师〔2024〕1号),强化《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等文件规定落实,巩固已有师德师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成果,经研究,决定在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师德师风八个重点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治理重点
八个重点问题如下:
(一)惩戒失当问题。在教育教学管理过程中,对违规违纪学生实施惩戒,存在言语侮辱、使用所谓教鞭击打学生身体(如打手心)或以其他方式刺激伤害学生自尊以及身体等,违反《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的惩戒行为。
(二)侵害学生问题。故意歧视、虐待学生,进行体罚或变相体罚以致对学生造成严重身心伤害,对学生实施猥亵、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等行为。
(三)有偿补课问题。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自身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参加以“研学”“托管班”等名义违规开展的有偿补课;以咨询、文化传播、“一对一”“住家教师”“高端家政”“众筹私教”等形式违规开展的有偿补课等行为。
(四)收受礼品礼金问题。在职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收取学生家长个人或以家委会名义利用“教师节”或教师“生日”及其他节假日等时机,所送现金、微信红包、购物卡等礼金,收取烟酒、化妆品或其他形式的纪念品等贵重物品,参加由家长支付的旅游、宴请、娱乐休闲等活动。
(五)散布不良及虚假信息问题。通过课堂、论坛、讲座或微信、微博、抖音等信息网络平台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及负面信息等。
(六)涉嫌违法犯罪问题。参与嫖娼等色情活动,吸食毒品或参与赌博活动等行为。
(七)酒驾醉驾问题。酒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等行为。
(八)学校失管失责问题。落实师德师风问题整治工作不深入不扎实,对教师队伍日常教育监管不到位,对师德失范问题排查发现不及时、推诿隐瞒,对发现的师德失范行为处置不力、方式不当或拒不处分、拖延处分,多次出现师德失范问题,甚至引发舆情或其他不良社会影响。
二、工作步骤
将师德师风重点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作为抓实党风党纪和清廉学校建设的重要内容,贯穿于2024年全年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安排部署。各地各校要结合本区域本学校近两年师德师风问题整治情况,针对师德师风8个重点治理问题,制定细化具体工作方案,认真做好工作部署。
(二)自查整改。各地各校按照师德师风8个重点治理问题,分层分级做好问题检视剖析,突出针对日常易发、多发以致引发反复投诉举报的惩戒失当问题,以及体罚或变相体罚,容易引发网络重大舆情问题等,组织查摆,深挖原因,研究整改举措。要结合自查发现以及信访受理的问题线索,对重点问题线索集中研判、快速从严查处,并运用教师违规处理信息记录系统,落实处理信息登记要求。各地各校自查整改阶段查处的师德失范问题要及时上报。
(三)督查检查。各地各校在自查整改基础上,要开展好督查检查,在本辖区可以采取“两两结合,自由结对”的方式,进行互查互鉴。县教育局根据各地各校情况,将抽调部分业务科室人员组成督导巡查组,抽取所属学校进行实地督导核查。
(四)巩固提升。全面梳理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持续巩固拓展专项治理成果,总结分析取得的成效和存在问题,优化完善治理工作机制和举措,进一步提升师德师风问题治理水平。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委教育工委、县教育局师德师风重点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专班,统筹推进全县专项治理工作。各校党组织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将专项治理工作纳入年度党风党纪和清廉学校建设内容,成立以党组织负责人为首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筹划,细化方案,抓好工作落实。
(二)强化法规学习。在自查整改阶段,各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等政策法规学习,适时邀请公安、检察部门等领导、专家开设法治教育专题讲座,教育引导教师知纪懂法,增强教师依法执教依法从教意识。
(三)落实查询机制。严格落实新入职教职工违法犯罪记录准入查询和教职工年度定期查询机制。要加强与公安、检察等部门的协同,9月10日前,完成辖区所属学校(单位)新入职教职工违法犯罪记录查询及在职教职工(含编外用工、临聘人员等)违法犯罪记录查询工作。对存在教育行业禁止的违法犯罪记录人员,依法依规予以清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二条)。
(四)突出重点监管。各地各校要加强对教职工关心关爱,利用合适时机,对所属教职工进行摸底排查,确切掌握如性格偏执或身心健康有轻微障碍、大龄单身或离异、家庭发生重大变故、受过组织处理等教职工底数,建立重点关注人群名册,指定专人负责,关心关注思想动态和心理状况,及时解决化解问题隐患。
(五)营造浓厚氛围。各地各校要用好本地本校查实的教师身边典型案例,教育引导教师以案为鉴、以案明纪,警钟长鸣、守住底线。要结合庆祝第40个“教师节”,加强专项治理工作的正面引导,充分挖掘一线优秀教师典型,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表彰活动,引导教师崇尚高尚师德,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牢记初心使命,躬耕教坛,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应有贡献。
各地各校在9月10日前报送违法犯罪记录查询情况,12月10日前报送专项治理工作总结报告。所有材料均通过浙政钉以Word格式报送县教育局人事科。
联系人:赵广威;电话:65259687。
宁海县教育局
202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