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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县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公开选取评估机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26 16:44:52 信息来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为保证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保护被拆迁人合法权益,依据《宁波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条例》有关规定,现公开选取房地产评估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房屋拆迁评估范围及内容

宁海县跃龙街道海亮公学项目及城逐线工程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涉及的被拆迁人房屋(建筑面积约1745平方米)、室内装修、附属设施等价格评估。

二、报名要求

1.具有房地产评估资质的机构或单位。

2.同意项目评估服务费按建筑面积14.4元/㎡、临时棚屋等按建筑面积7.2元/㎡,围墙、苗木等附属设施按100元/户收取。

三、报名时间:

2024年8月26日—2024年8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逾期报名无效。

四、报名地点:

宁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708办公室(桃源中路199号)。

联系人:应老师, 联系电话:0574-59976838

五、报名材料:

报名申请书、申请对象资质证明(包括营业执照、房地产机构评估资质证明、评估师证书等)。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所有复印件资料需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六、评估单位选取

报名结束后,宁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择期组织符合条件的报名单位、拆迁人和被拆迁人代表进行评估机构选取。从报名的具有法定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中随机产生一家评估机构。评估委托合同须在2个工作日签订。


宁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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