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966087/2024-5543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4-08-26
发布日期
2024-08-26
发布单位
宁海县卫生健康局
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7月份工作小结和2024年8月份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2024-08-26 14:54:21 信息来源:宁海县卫生健康局 浏览次数:
分享到:

  一、2024年7月份工作进展

(一)办公室

1.组织开展《条例》专题辅导暨“严守党纪党规 筑牢清廉防线”主题党日活动。

2.部署全县医疗单位开展违规、过度检测,违规收费及检验检测项目外包情况自查自纠,并完成自查自纠报告。

3.组织开展半年度党员锋领指数考评工作。

4.完成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和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月报。

5.做好全系统浙里红色根脉强基系统党组织信息、组织生活等信息动态维护。

6.做好新发展党员、预备党员转正资料审核、归档以及发展党员全流程系统动态维护工作。

7.配合县纪委完成医用耗材采购信息收集工作、多点执业医师信息汇总收集工作。

8.完成全系统第二季度清风卡撰写和上报工作。

9.开展“三强六好”示范党支部填报工作。

10.做好党纪学习教育周报工作。完成党纪学习教育阶段性总结及特色亮点工作撰写和上报工作。

11.分三批组织全系统150名党员干部到县文联潘天寿艺术中心参观正反面案例警示教育。

12.统计2023年7月至2024年7月24日集中整治工作相关数据。

13.组织好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转正党员二次政审工作。

14.做好日常党务工作:每月一次按时做好党费收缴;做好党员关系转接和信息动态维护;督促各支部开展7月份组织生活系统录入;按时保质做好县委组织部和县直属机关工委部署的其他相关工作。

15.持续开展全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2026年)及系统填报工作。

16.配合省市迎接国家安委会第三季度明查暗访工作。

17.做好“格美”台风防御工作。

18.持续做好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突出风险专项整治、电气燃气专项整治、自建房安全整治等工作。

19.持续开展平安医院创建工作,7月20日组织全县医疗机构平安医院创建分管领导及科室负责人参加全省平安医院建设工作视频会议。

20.持续推进全市安防系统平台建设和“平安一督键”工作。

21.抓好系统综治平安维稳、扫黑除恶(反恐)和电信反诈、平安 “三率”宣传等各项工作。

22.常态化推进本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及时处理宁波市垃圾分类服务监管平台上的督查整改,配合县机关事务局迎接省垃圾分类暗访组暗访督查工作。

23.高温天气做好节能宣传工作。

24.继续做好省市县级“七张问题清单”和问题闭环机制工作平台报送工作。26.做好县委、县政府政务信息报送公开工作。

25.牵头做好2024年以来卫生单位绩效考核制定下发和2024年度全县综合考核细化指标和计分办法报送。

26.持续做好重点信访群体和人员的信访维稳工作。督促各责任单位做好信访积案防止反弹和新积案产生工作。

27.做好委机关文书档案整理归档工作,做好市级卫生单位档案进馆业务指导工作,推进全市卫生健康系统档案“三合一”制度工作。

28.做好紧急信息、内宣、平安稳定周报等上报工作。

(二)人事科

1.完成2024年事业单位法人星级评定自评工作。2.完成2024年定向培养招生体检和协议签订等工作。3.完成2024年高级职称人员档案专项审核前期准备工作。4.完成2024年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计划申报工作。5.完成公立医院机构编制规定发文后贯彻执行前期准备工作。6.完成2024年名医系列申报工作。7.完成挂靠中医医院人员转隶工作。8.完成吸引人才相关调研工作。9.完成2024年应届毕业生录用前体检和考核工作。10.完成社工专业人力资源调查工作。11.完成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需求排摸工作。12.完成人事人才其他工作。

(三)财务科

1.做好项目资金预算申报、对接、审核、使用、拨付等工作。

2.推进《宁海县基层医疗机构改革补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发文。

3.完成系统财务半年度报表审核报送。

4.完成2024年度家庭医生签约半年度绩效考核。

5.完成2024年度项目绩效评价。

6.持续推进桃源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升工程,于7月19日进场开工。

7.完成县域急救能力提升工程。

8.对一市、越溪、茶院3个急救点建设进行专家组论证。

9.完成基本公共卫生半年度考核评价工作。

10.“十五五”重点工程谋划。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政策法规科

1.加强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立案74件,作出处罚决定28件,结案33件。处置投诉举报3起。

2.推进行政执法检查“亮码检查”,完成双随机监督检查公共场所148家、医疗机构27家次、职业卫生用人单位8家次,第三季度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4家次。

3.完成对重大案卷法制审核,完成“三项半”审批事项月报表和最多跑一次报表等。

4.做好政务服务和行政审批工作。全面开展2024年度医疗机构校验工作,共完成审批服务事项299件,其中完成公共卫生许可66件,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27件,医护人员执业许可111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95件。未发生受理超期限现象,窗口满意率100%。

5.制订《宁海县2024年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方案》,完成专兼职监督员组建和派驻。

6.配合完成县依法治县办对我局的法治督察工作。

(五)医政医管科

1.审核2024年6月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重点台账数据(新快报系统)。

2.填报2024年6月浙江省“县域医共体绩效评估”平台数据。

3.向宁波市体改处上报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报表。

4.赴杭州拱墅区学习调研全国中医药示范县创建情况。

5.迎接2024年宁波市中医质控检查。

6.完成全国中医药示范县创建台账成书、宣传视频制作。

7.各医疗机构台账资料审核。调查摸底共享中药房建设。

8.召开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迎评注意事项的会议。

9.做好省百师千徒上报工作。

10.变更审批工作;医疗广告审查、义诊、进修备案等相关工作。

11.统计浙江省“医路创新”科技资源对接会的参会回执,并组织分会场的会议。

12.组织参加食管癌和胃癌筛查与早治疗早诊治方案视频培训会。

13.完成2024年基层卫生定向培养学生暑期专业实践后的实习座谈会。

14.按照省市要求,维护好浙江省医务人员进修智慧管理平台,维护基层医疗机构管理员账号信息,并督促各级医疗机构做好补录、调剂工作,确保每位学员已被录取。

15.协助开展浙江省临床教学规范化建设情况调查。

16.组织开展2024年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报名招收工作。

17.完成宁海县2024年城市体检数据相关资料的填报。

18.完成2024年宁海县医共体牵头单位连续医疗服务试点工作计划。

19.完成各医美诊所预付卡经营主体摸底排查,并督促有开展预付卡的医美诊所完成退款。

20.协助办公室完成民营医院相关安全生产数据填报工作。

21.省医药卫生科技项目(西医)申报和督促县级科技项目的申报。

22.做好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阶段性总结工作。

23.继续梳理省政府民生实事项目,进行全面问题排查。

24.完成2023年各医疗机构的校验工作。

25.医疗纠纷案件处置。

26.完成基层卫生常规工作。

27.村卫生室服务能力建设创建。

28.村卫生室服务能力建设验收。

29.半年度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评价。

30.督促12家村卫生室建设和4家慢病一体化门诊建设。

31.召开全县家庭医生签约工作座谈会。

32.继续做好九小场所安全生产的巡查和平安暗访的检查工作。

33.配合公卫科进行台风等恶劣天气的应急救治演练。

(六)疾病预防控制科

1.上报第1-7月份公卫科七优享及民生实事工作报表。

2.继续开展重点人群结直肠癌筛查工作,目前已完成筛查18928人,任务完成率为103.43%(18928/18300)。

3.开展慢阻肺筛查工作,完成肺功能检测514人,完成率57.11%(514/900)。

4.上消化道机会性癌筛查完成310人,完成率38.75%(310/800)。

5.7.17日,开展宁海县社会心理服务指导中心面向全社会开放活动。

6.推进“七优享”中重点人群心理健康宣教咨询工作,完成孕产妇心理健康筛查累计3478人次,老年人心理健康筛查累计3692人次,青少年心理健康筛查20人次,开展心理健康宣传讲座累计28场,受益3400余人。

7.完成2024年6月份宁海县卫健系统“无废城市”废物处置量表收集。

8.参加全国疾控系统洪涝灾害卫生防疫动员部署暨近期疫情调查处置工作交流视频会及我省续会。

9.参加全县蜱传疾病防制试点工作会议 。

10.完成6月份绩效考核审核工作。

11.完成7月份应急物资盘库工作。

12.参加宁海县红十字初级救护员培训。

13.参加食管癌和胃癌筛查与早诊早治方案视频培训会。

14.反馈《宁海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意见。

15.填报完成宁海县无废城市建设指标。

16.完成2025—2027年项目资金预算建议安排表填写。

17.参加高血压等慢性病营养和运动指导原则视频培训会。

18.参加罐车运输食用植物油乱象问题专项整治部署会。

19.下发关于全县登革热媒介专项监测结果的通报。

20.上报宁海县城市体检数据。

21.上报宁海县疫情处置队伍情况。

22.陪同第三方开展原基本公卫项目+新划入基本公共卫生绩效评价方案调研。

23.上报宁海县应急救援队伍基本情况调查表 。

24.上报宁海县防汛防台信息。

25.浙江卫生健康信息网络直报系统中上报半年度相关数据。

26.于宁大合作,组织省市级专家开展2024年上半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及督导工作。

27.协助县财政委托的第三方对基本公共卫生经费使用的调研。

28.与金唐软件工程师对接完善公卫系统相关错误信息。

29.召开宁海县2024年第二季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办公室会议。

30.召开宁海县2024年第二季度公共卫生会议。

31.召开2024年上半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及督导工作反馈会议。

32.持续开展2024年宁海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工作,通过电视台、户外屏等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公益广告进行播放。

33.持续开展重点执行项目工作,截至7月底,全县在管高血压患者59503人,2型糖尿病患者19031人,开展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47586人,管理率43.85%。

34.完成关于重点提案政协5号《关于医教结合守护青少年心理健康的提案》落实举措开展以来实质性成效督查室反馈。

35.完成公共卫生各项目2025年预算金额核算及申报。

36.完成城乡居民健康体检经费结算数据并上报市级。

37.联合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残联完成关于明确宁海县乡镇(街道)精神卫生“两个小组”工作职责的发文。

38.完成2024年宁海县第二季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理论考试结果通报。

39.公共场所卫生:双随机监督检查148家次、监督监测23家次,其中联合检查5家次;控烟监督检查2家次。

40.医疗卫生:双随机监督检查27家次,其中联合检查16家次;日常监督检查2家次;风险预警监督检查1家次;诊疗行为在线系统接入1家;疾控监督员试点工作:组织专、兼职疾控监督员开展线上学习、考试并审核50人次。

41.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双随机监督检查4家次。

42.职业卫生:监督检查8家次,风险预警2家次,高温指导20家次;风险化解251家(化解率达44.50%),自查分类48家。

43.按要求完成6月份疫情分析、半年度分析,完成每周疫情周报。

44.按要求完成登革热应急监测及结案。

45.按要求完成病媒生物监测:按新方案进行监测及数据录入,标本送市CDC

46.按要求完成7月份蜱监测。全县开展监测,疾控进行现场指导。

47.按要求完成白蚊伊蚊专项监测及简报

48.按要求完成犬伤报表统计上报

49.按要求完成收集上报免疫规划常规报表、疫苗配送

50.按要求继续开展月报、年报、信息等上报。基卫半年度报表审核(慢病、健教、精卫);区域绩效月审核

51.按要求继续开展慢性病社区综合防治:慢性病患者管理系统质控;慢病适宜技术上报(健康体重);结直肠癌工作进度推进,通报;眼健康糖网筛查媒体发布。

52.按要求继续完成死因审核325例,完成查重、月反馈撰写。死后全事项钉钉工作事宜。

53.按要继续完成慢性病审核糖尿病832例、冠心病76例、脑卒中283例、恶性肿瘤441例,完成查重、月反馈。

54.按要继续完成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监测,新病例报卡81条。

55.按要求继续完成浙江省居民营养与健康监测,村(社区)抽样;参加市级培训。

56.按要求继续完成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核心指标数据审核。同伴项目活动开展(8场);长效针剂项目持续开展(新增0),失智症筛查3297例。

57.参加市第二季度精神卫生例会。

58.按要求完成不同意管理患者服药情况核查;警情相关疑似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核查。“六失”人员核查梳理。

59.按要求完成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县级阳明心坊开放日;职工心理健康辅导1场。

60.按要求完成宁海县科普视频大赛收集 79个,全国科普大赛视频报送、审核、修改,42个。防溺水微信公众号宣传。

61.按要求完成十四五健康教育工作总结报告。

62.按要求完成健康素养监测调查质控。

63.按计划完成全县职业病危害相关报告卡审核统计:报告疑似职业病卡3张,均为疑似噪声聋;职业病报告卡1张,未诊断上噪声聋;职业病危害因素卡146 张,中医院报告38,华明报告88张,县外机构报告20张;个案卡上传13100张,中医院3061张,华明10039张。报告农药中毒5例,生活性自服4例,生产性自用1例。高温中暑病例65例,其中重症32例,轻症33。完成第二季度网报的工作简报撰写。

64.按计划完成食源性疾病监测、食品污染物监测、食源性疾病事件调查: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第一医院报告35例、采样28份,阳性1例(SM1);中医院、妇保院、和10家卫生院各报告1例;各乡镇卫生腹泻病例汇总表上报、审核。一起毒蘑菇中毒事件的调查处置和上报。半年度简报撰写。食品污染物监测:采样33份样品送市疾控,县级自增20份,市疾控反馈21份样品结果录入国家系统。

65.按计划完成乡镇半年度考核、中医院食源性疾病监测培训,市疾控揭榜挂帅项目三个调查单元确定。

66.按要求完成新发肺结核病人密切接触者调查新发活动性肺结核病人的网络报告、追踪,预警卡处:发现学生结核病病例1例,通知密接IGRA和胸片筛查未发现阳性病例。

67.按要求完成AIDS病人治疗随访、VCT干预、检测、咨询及高危场所干预及HIV监测工作:完成MSM检测16人,完成2例疑似麻风病转诊工作。开展数据质量评估自查工作。

68.按要求完成弓形虫项目工作:完成弓形虫项目猪肉样本采集,开展猫粪便采集和孕妇、产科不良结局人群样本采集工作,宁波市地方病竞赛工作。

(七)妇幼健康管理科

1.对全县单位办托进行排查。

2.对力洋中心卫生院“医防护”健康管理中心建设进行方案指导,对第二医院、深圳中心卫生院、北部医院医防护存在问题进行指导。

3.对一郦托育中心环境创设进行卫生评价。

4.举办2024年宁海县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阻断专题培训班。

5.举办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实验室质量管理专题培训班。

6.持续推进国家农村儿童早期发展试点等相关工作。

7.开展2024年半年度围产协作评审会议。

(八)县计生协会

1.计划生育奖特扶工作:(1)完成2024年计划生育奖特扶资金发放工作;(2)召开伤残独生子女家庭核查部署会,指导乡镇开展核查。

2.青春健康:(1)进一步规范我县青春健康教育工作,拟定青春健康教育县级师资管理办法、青春健康师资补贴管理办法等文件,制定我县2024年度青春健康师资培训班及第一期县级师资认证方案;(2)组织开展2024年“青春健康暑期行”活动;(3)开展青春健康微课录制工作,组织我县3名青春健康师资,针对青春期男女录制微课视频;(4)组织省级青春健康师资参加2024年省级师资提高班,并参加浙江省“青春健康金牌主持人”大赛;(5)汇总青春健康师资年度授课信息。

3.项目建设:(1)完成中国计生协向日葵亲子小屋、优生优育指导服务、宁波市生殖健康全周期服务等项目中期进展评估,持续推进项目服务;(2)确认宁海县计生协2024年度各类项目,拨付项目经费。

4.计生特殊家庭关爱服务:(1)开展2025年计生特殊家庭生活照料排摸、申报工作;(2)确认上报2025年计生特殊家庭综合保险名单。

5.完成2025年计生奖励扶助经费、计生公益金等部门预算。

(九)宣传教育科

1.宣传报道情况:7月1日- 7月26日,被各类媒体录用80篇,其中县级录用78篇,市级录用2篇。

2.调整卫健系统学习强国供稿员队伍,规范上报稿件流程,建立工作交流群,促进稿件提质增量。

3.更新卫健系统网评员队伍,排查各类自媒体。

(十)爱卫办

1.召开健康浙江行动推进会。为扎实推进健康浙江行动、健康浙江考核工作,于7月11日召开健康浙江行动推进会议,县委宣传部等19个部门联络员、县卫生健康局各科室负责人等参加了会议。会议对2024年健康浙江考核细则作了详细解读和职责分工,部署了今年健康浙江建设重点任务,并对推进健康浙江行动提出明确要求。

2.开展夏季病媒生物防制活动。加大除四害科普宣传,广泛发动群众,开展孳生地治理,降低重点病媒生物密度,预防登革热和蜱传疾病等传染病的发生流行。

3.做好浙江省除四害村建设典型案例的梳理上报工作。

4.继续推进公共场所和党政机关控烟工作,巩固无烟环境建设成果。

5.按计划开展健康宣讲活动,做好健康素养进农村文化礼堂工作,有序开展居民健康素养监测工作。

6.加快推进公共政策和项目的健康影响评价工作。

7.做好联系河道巡河工作。

(十一)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

1.组织开展第35个“7.11”世界人口日主题宣传活动。

2.完成2024年半年度出生人口监测国家、省、市报表。

3.完成2024年半年度出生人口与生育形势分析报告。

4.组织召开人口均衡发展服务系统操作培训会。

5.做好优化生育政策相关的群众咨询答复工作。

6.完成双农独女户中考加分审核资料归档工作。

7.完成民政、公安、妇幼等部门共享的婚登、出生、怀孕、死亡等数据的核查工作。

(十二)信息中心

1.新一代体检系统在宁海县妇幼保健院上线,并组织了各县级医院体检中心主任讨论。

2.区域影像云二期项目通过了县信息化项目办公室会议。

3.县第一医院互联互通测评通过现场文审环节。

4.组织观看了学校学生体检的演示。

5.组织了系统内网络信息安全培训。

二、2024年8月工作计划

(一)办公室

1.做好日常党务工作。

2.继续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3.继续做好清廉医院建设相关工作。

4.持续开展全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2026年)及系统填报工作。

5.持续做好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突出风险专项整治、电气燃气专项整治、自建房安全整治等工作。

6.持续开展平安医院创建工作。

7.持续推进全市安防系统平台建设和“平安一督键”工作。

8.抓好系统综治平安维稳、扫黑除恶(反恐)和电信反诈、平安 “三率”宣传等各项工作。

9.常态化推进本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及时处理宁波市垃圾分类服务监管平台上的督查整改,配合县机关事务局迎接省垃圾分类暗访组暗访督查工作。

10.高温天气做好节能宣传工作。

11.推进县第一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院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作。

12.持续做好防台防汛工作。

13.持续做好机关食堂管理、后勤采购维修及2024年度“832”平台扶贫采购任务》。

1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二)人事科

1.做好县第三医院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等工作。2.做好西店镇卫生院成建制转隶部分人员到第三医院工作。3.继续做好2024年高级职称人员档案专项审核工作。4.做好2024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社会招聘公告发布和报名等工作。5.做好公立医院机构编制规定发文后贯彻执行工作。6.做好2024年名医系列认定和表彰工作。7.做好编外用工管理改革阶段性成效分析工作。8.做好千人医师半年度数据分析工作。9.做好2024年应届毕业生录用和到岗工作。10.做好村医人员保障方案调研工作。11.做好名医工程项目政策深化和升级初稿草拟工作。12.人事人才其他工作。

(三)财务科

1.继续做好项目资金预算申报、对接、审核、使用、拨付等工作。

2.《宁海县基层医疗机构改革补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发文。

3.准备财务半年度会议。

4.完成2025年度项目“一上”申报工作。

5.持续推进2024年民生实事工程。

6.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政策法规科

1.继续做好行政许可和审批工作,开展2024年度放射诊疗许可校验;开展行政许可案卷质量评查。

2.继续开展2024年度职业卫生分类监督执法工作、用人单位职业健康风险化解专项治理工作。    3.全量推进2024年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

(五)医政医管科

1.继续完善医共体建设、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健康浙江考核等相关工作。

2.做好创建全国中医药工作示范县迎检工作。

3.做好下半年征兵体检工作。

4.医疗纠纷案件处置。

5.完成基层卫生常规工作。

6.继续督促12家新改扩村卫生室建设。

7.继续督促4家慢病一体化门诊建设。

8.召开全县家庭医生工作推进会。

9.组织宁海县星级家庭医生演讲比赛。

10.完成县级科技项目的申报。

11.继续维护好浙江省医务人员进修智慧管理平台。

12.进一步推进AED民生实事工作项目。

13.继续开展2024年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报名招收工作。

14.启动与宁波大学的科研教学合作活动。

15.医政科日常工作。

(六)疾病预防控制科

1.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及其他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

2.开展慢阻肺筛查工作

3.开展结直肠癌筛查工作

4.继续开展上消化道癌机会性筛查工作

5.经续推进重点人群心理健康宣教咨询工作。

6.填报宁海县卫健系统“无废城市”废物处置量7月报表。

7.8月宁海县医疗卫生机构应急物资储备盘库工作。

8.收集2024年上半年宁海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反馈,撰写关于2024年半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情况的通报。

9.继续与金唐软件工程师对接完善、调整公卫系统相关错误信息。

10.公共场所卫生:做好开展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现场审核与卫生许可延续,继续开展“三小行业”监督检查和先照后证工作、开展游泳场所监督检测工作、公共场所无证经营查处工作。

11.生活饮用水监督:做好第三季度生活饮用水监督检查工作;继续做好社区生活饮用水卫生检测示范项目。

12.学校卫生:开展学校开学卫生监督检查工作,开展“中小学校传染病控制关键点监管”试点工作。

13.打击非法行医:继续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继续开展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工作。

14.医疗机构:继续推进社会办医疗机构接入省“诊疗行为监督在线”工作、做好民营医疗机构信誉等级评定结果公示、职业健康检查机构信誉评级、2024年度放射诊疗许可校验、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依法执业专项检查、“放射卫生在线”试点、落实医疗机构自查系统录入、深入推进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制度试点等工作。

15.职业卫生:做好2024年度职业卫生分类监督执法工作、用人单位职业健康风险化解专项治理工作、开展尘毒危害、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2023-2025)等职业卫生专项工作。

16.卫生许可:继续做好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的新办、延续、复核工作,开展卫生行政许可案件质量评查。

17.爱国卫生:做好省级控烟暗访评估迎检中的控烟指导工作,继续做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18.加强慢病死因报卡审核,完善系统内慢病死因卡片质量,开展2024年度国家死因漏报调查,死因监测培训。

19.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动态填报,慢性病社区综合防治工作指导。

20.浙江省居民营养与健康监测,体检工作,健康素养监测省市县质量控制、入户陪访。

21.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农村文化礼堂资料收集整理。

22.素养大讲堂(省级巡讲)。

23.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管理系统维护。

24.一级精防医生培训。

25.召开宁海县乡镇(街道)精神卫生“两个小组”工作会议。

26.加强新冠、手足口病、新布、霍乱、登革热、流感等传染病疫情监测,霍乱等重点传染病监测落实,肠道门诊监测工作落实。

27.开展初三学生麻风强化免疫。

28.60岁以上老年人流感疫苗免费接种组织发动工作

29.百日咳社区调查

30.学校卫生和窝沟封闭报表的收集录入

31.新发涂阳肺结核病人密切接触者调查,活动性肺结核病人网络直报,活动性肺结核病人追踪,新发结核病人督导管理, 信息系统录入完善,学生结核病疫情处置。

32.AIDS病人治疗随访、VCT干预、检测、咨询从业人员干预及HIV监测、男同检测。

33.无结核乡镇创建社区宣传

34.丙肝新病例随访,今年新病例治疗,疟疾监测,弓形虫监测。

35.市疾控揭榜挂帅项目-宁波市环境新污染物内暴露基线调查数据库建立工作开展。

(七)妇幼健康管理科

1.举办宁海县婚孕前保健、孕产妇健康管理科普短视频竞赛。

2.完成一郦托育中心备案。

3.完成全县医疗进行半年度督查考核。

4.完成2024年托幼机构保健保育人员复训工作。

5.完成全县托幼机构第二季度托位运行情况排摸。

6.推进“医防护”健康管理中心内涵建设。

7.持续推进国家农村儿童早期发展试点等相关工作。

8推进普惠托育“医育融合”工作。

(八)县计生协会

1.继续筹备县计生协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

2.试点开展基层计生协更名工作。

3.持续推进“甬有宝贝”家庭婚育指导服务项目。

4.开展优生优育指导服务中心项目活动。

5.开展2024年度奖特扶档案归档工作。

(九)宣传教育科

1.继续做好创城工作,营造良好的就医环境。

2.以中国医师节为契机开展宣传,有机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创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十)爱卫办

1.指导各乡镇做好国卫镇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2.继续开展夏季爱国卫生活动,组织夏季灭蚊蝇灭蟑活动,加强虫媒传染病防控。

3.继续开展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工作,有序开展居民健康素养监测工作,按计划开展健康宣讲活动。

4.做好健康浙江行动优秀案例和样板征集等工作。

5.做好健康影响评价工作,加快推进公共政策和项目的健康影响评价工作。

6.做好联系河道河长巡河等有关工作。

7.配合做好文明创城工作。

(十一)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

1.指导乡镇(街道)完成人口均衡发展服务系统中对二孩、三孩家庭的审核工作。

2.制定并规范乡镇(街道)部门数据核查表格。

3.完成2024年的优化生育政策服务经费预算。

4.完成关于优化生育政策的宣传折页设计和制作。

5.筹划举办系列优化生育专题活动,畅想主旋律,提升影响力,营造积极向上的适龄婚育、关爱母亲、共同育儿的浓厚舆论氛围。

6.继续做好与人口生育相关的群众询问工作。

(十二)信息中心

1.制作区域影像云项目采购标书。

2.完善学校学生体检并组织培训。

3.新一代体检系统全面铺开实施,计划月底或9月初上线县中医院。

4.创业系统工作周会。

5.网络信息安全周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