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966087/2024-629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4-09-23
发布日期
2024-09-23
发布单位
县卫生健康局
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8月份工作小结和2024年9月份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2024-09-23 15:19:30 信息来源:县卫生健康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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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4年8月份工作进展

(一)办公室

1.撰写半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会内容。

2.完成8家下属单位医用耗材采购红色预警情况说明。

3.组织发展对象参加县级培训。

4.完成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和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月报。

5.做好2个信访件调查核实工作。

6.做好新发展党员、预备党员转正资料审核、归档以及发展党员全流程系统动态维护工作。

7.安排5家医院同20个村社开展党群同心对接工作。

8.梳理全系统各下属单位第二季度清风卡个性化内容。

9.做好集中反腐月报工作。

10.完成党建制度改革重点项目填报工作。

11.做好民营医院党建工作情况汇总工作。

12.开展党员队伍建设调研工作。

13.做好日常党务工作:每月一次按时做好党费收缴;做好党员关系转接和信息动态维护;督促各支部开展8月份组织生活系统录入;按时保质做好县委组织部和县直属机关工委部署的其他相关工作。

14.持续开展全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2026年)及系统填报工作。

15.持续巩固平安医院创建工作,迎接市卫健委、市公安局平安医院建设暗访工作,配合属地完成卫健系统县平安办第二次平安暗访问题整改。

16.持续做好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突出风险专项整治、电气燃气专项整治、自建房安全整治等工作。

17.8月11日-13日配合县消安委开展全系统消防安全夜查行动:下属24家医疗卫生单位由分管领导带队、安全生产科室负责人及部分安保人员组成24个检查小组对本单位电动自行车充停场所是否违充违停;疏散通道、消防车道是否畅通;消防器材设施是否完好有效;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在岗在位;微型消防站响应是否及时等重点部位进行夜间自查,发现问题隐患13个,立即整改13个。

18.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方面:一是8月1日组织四家等级医院保卫科长及安检人员合计16人参加市卫健委举办的全市等级医院安检人员业务培训,二是组织全县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和疾控中心安全管理负责人、管理危化品负责人员合计12人参加市卫健委举办的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危化品安全管理培训,三是8月29日15:30-17:00组织全县3000余名医护人员线上观看学习由省卫健委指导,省中医院主办的《医护人员自卫能力提升培训》课程。

19.持续推进全市安防系统平台建设和“平安一督键”工作。

20.抓好系统综治平安维稳、扫黑除恶(反恐)和电信反诈、平安 “三率”宣传等各项工作。

21.常态化推进本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及时处理宁波市垃圾分类服务监管平台上的督查整改,配合县机关事务局迎接省垃圾分类暗访组暗访督查工作。

22.参加宁海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使用管理业务培训会并完成《浙江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信息平台》数据更新工作。

23.参加宁海县财政局组织的《2024年资产管理员培训》。

24.完成全系统《公共机构节水器具和节水管理情况调查表、汇总表》上报工作。

25.继续做好省市县级“七张问题清单”和问题闭环机制工作平台报送工作。

26.做好县委、县政府政务信息报送公开工作。

27.牵头做好2024年以来卫生单位绩效考核制定下发和2024年度全县综合考核细化指标和计分办法报送。

28.持续做好重点信访群体和人员的信访维稳工作。督促各责任单位做好信访积案防止反弹和新积案产生工作。

29.做好委机关文书档案整理归档工作,做好市级卫生单位档案进馆业务指导工作,推进全市卫生健康系统档案“三合一”制度工作。

30.做好紧急信息、内宣、平安稳定周报等上报工作。

(二)人事科

1.完成县第三医院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等工作。

2.完成西店镇卫生院成建制转隶部分人员到第三医院工作(编制实名制模块)。

3.完成二院、妇保院挂靠中医医院人员转隶工作。

4.完成2024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社会招聘公告发布和报名等工作。

5.完成公立医院机构编制规定发文后贯彻执行前期工作。

6.完成2024年名医系列认定工作。

7.完成编外用工管理改革阶段性成效分析工作。

8.完成千人医师半年度数据分析工作。

9.完成2024年应届毕业生录用和到岗工作。

10.完成村医人员保障方案调研工作。

11.完成人事人才其他工作。

(三)财务科

1.做好项目资金预算申报、对接、审核、使用、拨付等工作。

2.完成2025年度项目“一上”申报工作。

3.持续推进桃源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升工程。

4.对桃源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防辐射和长街卫生院健康管理中心项目进行专家组论证。

5.“十五五”重点工程谋划。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政策法规科

1.加强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立案59件,作出处罚决定49件,结案72件。处置投诉举报4起。

2.推进行政执法检查“亮码检查”,完成双随机监督检查公共场所96家、医疗机构11家次、职业卫生用人单位4家次,第三季度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3家次。

3.完成对重大案卷法制审核,完成“三项半”审批事项月报表和最多跑一次报表等。

4.做好政务服务和行政审批工作。共完成审批服务事项241件,其中完成公共卫生许可65件,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17件,放射诊疗许可证校验15件,医护人员执业许可132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12件。未发生受理超期限现象,窗口满意率100%。

5.着力推进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为全量推进“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按照《宁海县2024年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方案》,于8月9日召开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工作会议,各医疗机构分管领导、县疾控中心和县卫生监督所分管领导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医疗机构专职疾控监督员约80人参加会议。会议邀请省试点工作技术专家作疾控监督员管理应用及传染病防治依法执业“合规平台”应用技术辅导,并对下阶段开展“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重点作了部署。会后,迅速开展疾控监督员遴选和审核工作,通过自主上报,择优遴选,截至目前,共审核通过专职疾控监督员28人、兼职疾控监督员325人。其中县级疾控监督员对乡镇卫生院以上医疗机构已全面开展巡查活动。

(五)医政医管科

1.审核2024年7月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重点台账数据(新快报系统)。

2.填报2024年7月浙江省“县域医共体绩效评估”平台数据。

3.向宁波市体改处上报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报表。

4.完成下半年征兵体检工作。

5.完成两岸同胞乡村舞台医疗保障。

6.完成“西学中”学员信息审核。

7.邀请杭州拱墅区卫生健康局李婉儿来我县指导全国基层中医药示范创建工作。

8.调查摸底共享中药房建设。

9.开展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范县创建工作模评。

10.完成浙江省“中医药文化服务月”活动。

11.变更审批工作;医疗广告审查、义诊、进修备案等相关工作。

12.统计浙江省“医路创新”科技资源对接会的参会回执,并组织分会场的会议。

13.组织参加2024年第二期听觉健康管理师培训班。

14.向市里上报2024年“敬老月”初步活动计划。

15.按照省市要求,维护好浙江省医务人员进修智慧管理平台,维护基层医疗机构管理员账号信息,并督促各级医疗机构做好补录、调剂工作,确保每位学员已被录取。

16.完成相关专业分会委员候选人的推荐工作。

17.组织开展2024年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补招收工作。

18.督促各医疗卫生单位相关人员完成《医学人文素养培训班》的培训。

19.完成运动促进健康“体卫融合”人才培训的参培人员报送工作。

20.完成县级科技计划项目(卫生系统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

21.完成各医美诊所预付卡经营主体摸底排查,并督促有开展预付卡的医美诊所完成退款。

22.协助办公室完成民营医院相关安全生产数据填报工作。

23.继续梳理省政府民生实事项目,进行全面问题排查。

24.继续完成2023年各医疗机构的校验工作。

25.医疗纠纷案件处置。

26.完成基层卫生常规工作。

27.召开2024年半年度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会议。

28.督促12家村卫生室建设和4家慢病一体化门诊建设。

29.启动与宁波大学的科研教学合作活动,组织开展了三次科研提升培训班。

30.继续做好九小场所安全生产的巡查和平安暗访的检查工作。

31.医政科日常工作。

(六)疾病预防控制科

1.上报第1-8月份公共科七优享及民生实事工作报表。

2.继续开展重点人群结直肠癌筛查工作,目前已完成筛查18979人,任务完成率为103.71%(18979/18300)。

3.开展慢阻肺筛查工作,完成肺功能检测647人,完成率71.89%(647/900)。上消化道机会性癌筛查完成447人,完成率55.88%(447/800)。

4.推进“七优享”中重点人群心理健康宣教咨询工作,完成孕产妇心理健康筛查累计3865人次,老年人心理健康筛查累计7114人次,主题日宣传19场,5.开展心理健康宣传讲座累计31场,共计受益14479余人。

6.8月28日参加2024年浙江省发热伴血小板减少综合征防控工作培训会暨蜱传疾病综合防制试点工作交流。

7.8月30日召开全县老年人流感疫苗免费接种工作会议。

8.完成城乡参保民在体检人数119622人,完成率93.97%(119622/127300)。

9.完成2024年7月份宁海县卫健系统“无废城市”废物处置量表收集。

10.上交宁海县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反馈意见。

11.完成2024年宁海县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数据更新工作。

12.完成7月份绩效考核审核工作。

13.完成8月份应急物资盘库工作。

14.开展全县犬伤门诊督导检查工作。

15.参加2024年宁波市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及“合规平台”业务培训 。

16.完成2024-2025年度城区民营医疗机构医疗废物集中收集服务项目三方协议书签订工作。

17.参加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质控检查。

18.参加健康中国行动—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行动和糖尿病防治行动实施方案(2024-2030年)宣贯工作会。

19.参加县卫生健康局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宣讲活动。

20.完成疾控工作佐证材料收集上报。

21.撰写《关于2024年上半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估情况的通报》并与县财政局联合发文。

22.8月16日召开基本公卫中关于体检放射专项会议。

23.与金唐软件工程师对接完善公卫系统相关错误信息。

24.专题讨论并上报关于宁海县卫健局城乡参保居民健康体检项目2023年度预算绩效评价存在问题的整改方案。

25.上报关于宁海县卫生健康领域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存在不足的整改方案。

26.召开2024年上半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反馈会。

27.撰写2024年第二季度宁海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督导工作简报并发文。

28.召开困境儿童心理健康项目开展讨论会。

29.协助残联开展2024年宁海县外来残疾人员排查工作。

30.联合县市场监管局和民政局,整理心理咨询经营范围机构名单并上报。

31.上报关于宁海县集中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排摸管控工作情况总结。

32.持续开展重点执行项目工作,截至8月29日,全县在管高血压患者59604人,2型糖尿病患者19130人,开展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55851人,规范管理率51.22%(55851/109050)。

33.持续开展2024年宁海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工作,通过电视台、户外屏等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公益广告进行播放。

34.公共场所卫生:双随机监督检查96家次,日常监督检查3家,监督监测23家次,风险预警处理1家次,新发证指导3家。

35.医疗卫生:双随机监督检查11家次、其中联合检查5家次,日常监督检查2家次,风险预警监督检查1家次。

36.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双随机监督检查2家次,集中式供水双随机监督检查1家次,涉水产品生产企业双随机监督检查1家次。

37.职业卫生:双随机监督检查4家次,日常监督检查21家次,日常指导企业4家,风险化解256家,自查分类48家。

38.学校卫生:中小学校联合检查3家次,幼儿园、托育机构采光照明监督检测10家次。

39.非法行医:排查非法行医窝点1家次。

40.放射卫生:督促医疗机构完成2024年度放射诊疗许可校验工作。

41.传染病防治:双随机联合检查6家次,日常监督检查2家次,风险预警监督检查1家次,指导县级专职疾病预防控制监督员完成对20家乡镇卫生院以上医疗机构巡查工作。

42.传染病防制:按要求完成8月份疫情分析;完成报告2例发热及1例鹦鹉热病例调查及疫点指导;完成蜱传疾病综合防制试点工作指导;完成外环境采样及禽流感外环境标本采样;完成乙脑媒介监测,采集蚊子5000只送省疾控;完成登革热媒介监测及数据分析;完成蜱监测及除四害指导;完成百日咳病例及人群血清学监测;

43.免疫规划:完成规范化犬伤门诊创建指导;完成初三学生麻风疫苗强化免疫工作;完成系统自动生成报表问题反馈及处理;按时收集上报免疫规划常规报表、疫苗配送。

44.健康教育:完成讲师团讲座进社区、进村、进学校;完成登革热应急健康教育工作部署;完成健康素养监测调查质控;完成素养进农村文化礼堂资料收集、呼吸道传染病健康教育。

45.慢病管理:按要求开展月报、季报、半年报信息等上报。区域绩效月审;完成慢性病审核糖尿病816例、冠心病82例、脑卒中326例、恶性肿瘤419例,完成查重、月反馈;开展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监测,新病例报卡44条;开展慢性病社区综合防治;慢性病患者管理系统质控,结直肠癌工作进度推进,通报;民生地图上报。开展浙江省居民营养与健康监测,桃源开展体检及入户调查,省市级督导。

46.精神卫生:完成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核心指标数据审核。同伴项目活动开展(8场);长效针剂项目持续开展(新增0),失智症筛查6489例;完成一级精防医生专项技能培训并考核;完成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亲子体验日活动;

47.死因监测:完成死因审核329例,完成查重、月反馈撰写。死后全事项钉钉工作事宜,完善系统内慢病死因卡片质量;完成2024年度国家死因漏报调查。

48.卫生监测:完成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监测:第三季度生活饮用水监测87份;完成全县职业病危害相关报告卡审核统计;参与象山和宁海4家体检机构的质控检查工作;完成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完成放射个人剂量元件监测、核电环境监测;完成医院和幼儿园消毒质量监测、医院污水监测;完成食源性疾病监测、食品污染物监测、食源性疾病事件调查;完成浙江省人体生物监测项目工作前期工作准备;完成疾控监督员相关工作。

49.慢传地病:完成新发肺结核病人密切接触者调查新发活动性肺结核病人的网络报告、追踪,预警卡处理;完成AIDS病人治疗随访、VCT干预、检测、咨询及高危场所干预及HIV监测工作;完成艾滋病防治教育进社区宣传月活动,完成艾滋病竞赛,完成性病竞赛;完成碘缺乏病监测数据上报工作;开展9例弓形虫阳性个案调查。

(七)妇幼健康管理科

1.完成市对宁海两癌筛查工作督查。

2.举办宁海县婚孕前保健、孕产妇健康管理科普短视频竞赛。

3.完成一郦托育中心备案。

4.完成2024年托幼机构保健保育人员复训工作。

5.完成全县托幼机构第二季度托位运行情况排摸。

6.对力洋中心卫生院、长街中心卫生院“医防护”健康管理中心建设方案进行细化。

7.完成国家营养厨房试点工作第一次线上会议。

8推进普惠托育“医育融合”工作。

9.完成全县医疗进行半年度督查考核。

10.对全县0-3岁儿童数进行第一轮排摸。

(八)县计生协会

1.组织建设:召开宁海县计划生育协会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会长、副会长。

2.计划生育奖特扶工作:(1)完成2024年度计生奖特扶年度决算工作;(2)草拟2025年奖特扶基层入户手册(报送市卫健委审核)。(3)指导乡镇(街道)开展伤残独生子女家庭核查、情况排摸、政策宣传等工作。

3.项目建设:(1)推进“甬有宝贝”家庭婚育指导服务项目,梳理优化生育政策相关政策、医疗相关优惠政策,组织开展“1日父母体验之旅”活动;(2)确认2024年度县级计生协项目,下发《宁海县计划生育协会关于确认2024年度各类项目的通知》。(3)组织“向日葵亲子小屋”亲子服务辅导员参加中国计生协、浙江省计生协项目管理培训。

4.计生特殊家庭关爱服务:(1)制定2024年度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综合保险方案;(2)开展第三批计生公益金申报工作。

(九)宣传教育科

1.宣传报道情况:8月1日- 8月29日,被各类媒体录用73篇,其中县级录用67篇,市级录用5篇,省级1篇。

2.举办2024年县卫健系统“锚定现代化 改革再深化”微型党课比赛,共有17名选手参加,共产生一等奖一名,二等奖和三等奖各三名,组建卫健特色宣讲团,选送3人参加县级比赛。

3.开展卫健系统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宣讲活动,邀请县委讲师团成员金礼斌授课,全体机关干部和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80余人参加。

(十)爱卫办

1.深入推进健康浙江行动和健康浙江考核工作。8月8日制定印发《2024年健康浙江考核评分细则县级责任分工》,明确部门责任分工;8月14日组织有关部门参加省级健康浙江建设政策培训班会议,厘清弄懂考核要求;8月19日制定印发《2024年健康宁海行动工作要点》,系统部署工作任务。开展健康浙江考核月报工作,掌握指标推进情况,梳理扣分风险指标、重点指标、难点指标;到县教育局、县体育发展中心等部门开展座谈交流,督促指标落实落细。

2.持续做好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发动群众开展环境卫生大整治,开展孳生地治理,降低重点病媒生物密度,预防登革热和蜱传疾病等传染病的发生流行。

3.做好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工作,有序开展居民健康素养监测工作,按计划开展健康宣讲活动,促进全民健康素养提升。

4.组织开展农村水站的健康影响评价工作。

5.拟定2024年县直单位和乡镇街道爱国卫生工作考核细则。

6.做好除四害村建设指导。

7.做好联系河道巡河工作。

(十一)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

1.完成2024年7月份出生人口监测省、市报表。

2.指导乡镇(街道)完成宁波市人口均衡发展服务平台中关于二孩、三孩信息核验工作。

3.规范共享数据核查工作,草拟《共享数据核查操作流程》。

4.梳理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相关题库。

5.与民政局对接关于户外婚育宣传阵地打造方案及新婚夫妇登记结婚奖励政策相关情况。

6.做好优化生育政策相关的群众咨询答复工作。

(十二)信息中心

1.新一代体检系统中的学生体检模块完成开发。

2.区域影像云二期项目发布招标公告。

3.完成了双向转诊平台升级和体检系统升级集体询价。

4.第一医院区域数据中心项目完成验收。

5.完成市域卫生专网线路改造。

二、2024年9月工作计划

(一)办公室

1.做好日常党务工作。

2.继续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3.继续做好清廉医院建设相关工作。

4.持续开展全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2026年)及系统填报工作。

5.持续做好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突出风险专项整治、电气燃气专项整治、自建房安全整治等工作。

6.持续开展平安医院创建工作。

7.持续推进全市安防系统平台建设和“平安一督键”工作。

8.抓好系统综治平安维稳、扫黑除恶(反恐)和电信反诈、平安 “三率”宣传等各项工作。

9.常态化推进本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及时处理宁波市垃圾分类服务监管平台上的督查整改,配合县机关事务局迎接省垃圾分类暗访组暗访督查工作。

10.高温天气做好节能宣传工作。

11.推进县第一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院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作。

12.持续做好防台防汛工作。

13.持续做好机关食堂管理、后勤采购维修及2024年度“832”平台扶贫采购任务》。

14.完善《浙江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信息平台》数据更新工作。

15.持续做好局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1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二)人事科

1.做好宁波市第五期卫生健康青年技术骨干申报工作。

2.做好宁波市第四期卫生健康青年技术骨干年度评估工作。

3.继续做好2024年高级职称人员档案专项审核工作。

4.做好2024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社会招聘考试组织工作。

5.做好公立医院机构编制规定发文后贯彻执行工作。

6.做好2024年名医系列表彰工作。

7.做好编外用工管理改革深化工作。

8.做好千人医师数据再提升工作。

9.做好2024年非卫技人员招聘报名资格审核工作。

10.做好村医和急救人员保障相关工作。

11.做好名医工程项目政策深化和升级初稿草拟工作。

12.人事人才其他工作。

(三)财务科

1.继续做好项目资金预算申报、对接、审核、使用、拨付等工作。

2.《宁海县基层医疗机构改革补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发文。

3.对基层医疗机构进行收入、资金管理专项检查。

4.完成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工作。

5.完成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编制工作。

6.持续推进2024年民生实事工程。

7.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政策法规科

1.继续做好行政许可和审批工作,完成2024年度放射诊疗许可校验扫尾工作;开展行政许可案卷质量评查。

2.继续开展2024年度职业卫生分类监督执法工作、用人单位职业健康风险化解专项治理工作。

3.全量推进2024年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开展乡镇卫生院以下医疗机构的进驻和开展巡查。

4.开展学校开学卫生监督检查工作,开展“中小学校传染病控制关键点监管”试点工作。

(五)医政医管科

1.继续完善医共体建设、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健康浙江考核等相关工作。

2.做好创建全国中医药工作示范县迎检工作。

3.做好确有专长报名审核工作。

4.推进县域智慧共享中药房建设。

5.推进民间中医技艺技能传承工作室建设。

6.推进“旗舰中医馆”建设。

7.推进“宁波市中医护理综合技能竞赛”县级队员选拔。

8.医疗纠纷案件处置。

9.完成基层卫生常规工作。

10.继续督促12家新改扩村卫生室建设。

11.继续督促4家慢病一体化门诊建设。

12.组织宁海县星级家庭医生评审工作。

13.继续维护好浙江省医务人员进修智慧管理平台。

14.进一步推进新增的急救站点建设工作项目。

15.报送2024年在培住院医师数据信息工作。

16.组织开展2024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一课。

17.医政科日常工作。

(六)疾病预防控制科

1.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及其他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

2.开展慢阻肺筛查工作。

3.开展结直肠癌筛查工作。

4.继续开展上消化道癌机会性筛查工作。

5.经续推进重点人群心理健康宣教咨询工作。

6.开展老年人流感疫苗接种工作。

7.继续做好城乡参保居民体检工作。

8.填报宁海县卫健系统“无废城市”废物处置量8月报表。

9.9月宁海县医疗卫生机构应急物资储备盘库工作。

10.召开教育、卫健、市场监管三方联席会议

11.选拔“2024年浙江省省级职工职业技能竞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技能赛项”参赛人员。

12.下发《关于2024年上半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估情况的通报》。

13.继续与金唐软件工程师对接完善、调整公卫系统相关错误信息。

14.开展2024年第三季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理论考试。

15.召开2024年第三季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办公室例会及例会。

16.召开宁海县乡镇(街道)精神卫生“两个小组”工作会议。

17.公共场所卫生:做好开展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现场审核与卫生许可延续,继续开展“三小行业”监督检查和先照后证工作、开展游泳场所监督检测工作、公共场所无证经营查处工作。

18.生活饮用水监督:做好第三季度生活饮用水监督检查工作;继续做好社区生活饮用水卫生检测示范项目。

19.学校卫生:开展学校监督检查工作,开展“中小学校传染病控制关键点监管”试点工作。

20.打非:继续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继续开展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工作。

21.医疗机构:继续推进社会办医疗机构接入省“诊疗行为监督在线”工作、做好民营医疗机构信誉等级评定结果公示、职业健康检查机构信誉评级、2024年度放射诊疗许可校验、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依法执业专线检查、“放射卫生在线”试点、落实医疗机构自查系统录入、深入推进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制度试点等工作。

22.职业卫生:做好2024年度职业卫生分类监督执法工作、用人单位职业健康风险化解专项治理工作、开展尘毒危害、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2023-2025)等职业卫生专项工作。

23.卫生许可:继续做好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的新办、延续、复核工作,开展卫生行政许可案件质量评查。

24.爱国卫生:做好省级控烟暗访评估迎检中的控烟指导工作,继续做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25.慢病防制:慢性病和死因监测常规审卡、月度审核,月报;开展慢病质量复核工作;呼吸系统疾病监测报卡质控;慢性病社区综合防治工作指导(下乡质控);慢性病患者管理系统问题整理沟通通报;结直肠癌工作进度跟进;开展居民营养与健康监测。

26.死因监测:加强慢病死因报卡审核,完善系统内慢病死因卡片质量;死因监测培训。

27.健康教育:健康素养监测省市质量控制;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农村文化礼堂资料收集整理;素养大讲堂(省级巡讲);呼吸道传染病应急健康教育,生活方式月宣传;健康教育云平台维护,各乡镇宣传栏汇总上报。

28.精神卫生: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管理系统维护;精神卫生知识竞赛县级选拔及市级参赛。

29.传染病防制:加强新冠、霍乱、流感、手足口病等传染病疫情监测及学校等集体单位聚集性疫情监测处置;传染病月分析;新冠、霍乱、登革热、流感等重点传染病监测落实,肠道门诊监测工作落实;做好出疹性疾病、犬伤监测工作;四害监测、成蚊监测、蚊媒BI指数监测、蜱监测、鼠病原学监测。

30.免疫规划:接种证查验及副反应专家组诊断;老人流感疫苗免费接种;免疫规划监测工作;疫苗采购、配送。

31.学校卫生:学校卫生工作报表;学生常见病监测;学生体检、近视筛查。

32.慢传地病:新发涂阳肺结核病人密切接触者调查;活动性肺结核病人网络直报,病人追踪,新发结核病人督导管理, 信息系统录入完善,学生结核病疫情处置;AIDS病人治疗随访、VCT干预、检测、咨询从业人员干预及HIV监测、男同检测;丙肝历史病人转诊、新病例随访治疗;疟疾监测;新生入学PPD筛查;弓形虫监测。

33.卫生监测:第三季度生活饮用水监测结果反馈与网络报告,开学前学校水监测结果反馈,常规水等日常送检监测采样收样;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审核管理、哨点医院指导、食品污染物监测采送样与结果上报、县级自增食品污染物监测采样;医院污水送检收样、医院消毒质量监测、环境辐射监测元件调换、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元件调换,食品放射性物质监测采样及前处理;全县各类职业病报告卡审核管理,重点行业职业健康风险评估,重点职业病主动监测,尘肺病随访调查。

(七)妇幼健康管理科

1.完成全县托育机构安全生产检查。

2.召集6家“医防护”单位进行座谈交流。

3.对全县医疗机构半年度督查工作进行分析总结,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

4.对全县0-3岁儿童数进行第二次比对,对未完成0-3岁筛查的儿童进行数据分析。

5.开展国家营养厨房试点工作,对婴幼儿营养教学厨房建设进行跟进和规范。

6.着手拍摄婴幼儿营养教学视频。

7.开展普惠托育基本公共服务提质扩面试点申报准备工作。

8.推进普惠托育“医育融合”工作。

(八)县计生协会

1.继续开展独生子女家庭核查工作。

2.整理报送“青春健康暑期行”活动开展情况。

3.推进基层计生协更名工作,开展试点更名。

4.推进优生优育指导服务中心项目工作,开展知识竞赛,落实阵地建设。

(九)宣传教育科

1.结合中秋国庆,开展“我们的家园”活动,聚集高龄、失独老人开展送温暖活动。

2.挖掘家庭医生亮点,培塑典型,重点宣传。

(十)爱卫办

1.召开健康浙江考核部署分析会议,加大各项指标任务推进力度。

2.做好夏秋季爱国卫生工作,组织开展夏秋季除四害活动,加强虫媒传染病防控。

3.继续开展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工作,按计划开展健康宣讲活动。完成2024年居民健康素养监测工作。

4.做好健康浙江行动优秀案例和样板征集等工作。

5.加快推进公共政策和项目的健康影响评价工作。

6.做好联系河道河长巡河等有关工作。

7.配合做好文明创城工作。

(十一)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

1.梳理健康宁海考核细则。

2.召开人口家庭工作会议,主要部署健康宁海考核、生育信息核验及奖特扶工作情况。

3.加强人口监测数据质量管理,指导乡镇(街道)完成8月份婚姻、怀孕、出生等部门信息核查工作。

4.调查分析基层人口家庭工作队伍情况。

5.继续梳理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相关题库,指导乡镇街道加大力度关于优化生育政策宣传。

6.继续做好与人口生育相关的群众询问工作。

(十二)信息中心

1.完成区域影像云项目招标采购。

2.学校学生体检模块现场培训并上线。

3.县中医院上线新一代体检系统。

4.采购市新一代全民健康平台数据上传接口项目。

5.创业系统工作周会。

6.网络信息安全周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