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不动产权利人权属已注销登记,又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证书
不动产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宁集建(1995)字第9019067号
童时宝
宅基地使用权
330226001006JC00089W00000000
跃龙街道大路李村
宁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