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保管不善,坐落于宸园47幢-1-757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 浙(2019)宁海县不动产权第0008427号 )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声明人:娄苏芳、陈伟峰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