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4年12月份工作进展
(一)办公室
1.持续做好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和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2.组织开展走进茶院东南溪村大型义诊的“党群同心 医心卫宁”系列志愿服务活动。
3.组织开展医用耗材采购交叉学习交流活动。
4.做好主题教育上下联动问题整改“回头看”工作。
5.持续组织开展全系统廉政风险点排摸工作。
6.做好机关效能建设专项相关工作。
7.做好“勤廉宁海”十佳案例征集工作。
8.牵头做好巡察整改工作。
9.做好年度总结查漏补缺工作。
10.完成2024年党员年报。
11.持续开展全系统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平安医院创建工作;完善三家等级医院安防系统平台的应用;抓好系统综治平安维稳、扫黑除恶(反恐)和电信反诈、平安 “三率”宣传等各项工作。
12.做好县委、县政府政务信息报送公开工作。
13.做好紧急信息、内宣、平安稳定周报等上报工作。
14.持续做好重点信访群体和人员的信访维稳工作。督促各责任单位做好信访积案防止反弹和新积案产生工作。
15.做好委机关文书档案整理归档工作,做好市级卫生单位档案进馆业务指导工作,推进全市卫生健康系统档案“三合一”制度工作。
(二)人事科
1.完成赴浙江中医药大学校园招聘组织工作。
2.完成自主评聘单位卫生高级职称评聘指导和监督工作。
3.完成2024年高级职称人员档案专项审核工作。
4.完成公务员年报和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年报工作。
5.完成事业单位人事和工资年报前期工作。
6.完成校招数据分析工作。
7.完成2024年编外用工管理改革相关整改工作。
8.完成千人医师数据查漏补缺工作。
9.完成院前急救人员第一轮补充工作。
10.完成人事人才其他工作。
(三)财务科
1.做好项目资金预算年度结算、核对等工作。
2.做好2025年度部份项目绩效评价申报工作。
3.完成2025年部门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准备工作。
4.完成领导任中审计整改工作。
5.继续做好巡察整改。
6.做好民生实事项目总结工作。
7.第一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工程项目谋划。
8.督促各医疗卫生单位执行指标支付。
9.准备各项年报编制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政策法规科
1.规范开展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共立案19件、作出处罚决定18件、结案17件。
2.继续开展双随机监督检查,完成21家公共场所、1家医疗机构、2家职业卫生用人单位和3家涉水产品经营单位检查,行政执法“亮码检查”率100%。
3.完成对重大案卷法制审核,完成“三项半”审批事项月报表和最多跑一次报表等。
4.完成依申请公开答复1件,完善年度公平竞争审查资料,组织第一医院等6家单位开展医疗卫生单位法治建设自查自纠。
5.继续开展行政审批等政务服务工作,共完成审批服务事项302件,未发生受理超期限现象,窗口满意率100%。
(五)医政医管科
1.做好医疗纠纷案件处置工作。
2.完成基层卫生常规工作。
3.巡查12家新改扩村卫生室建设进度。
4.完成文明创城、老体协冰壶比赛、潘天寿·潘公凯艺术研究展暨潘天寿艺术中心开馆等活动医疗保障工作。
5.完成下半年国家疾病应急救助申请工作。
6.完成应急管理局森林防火应急演练。
7.完成宁波市劳动能力鉴定宁海县专家组名单。
8.做好变更审批工作,完成医疗广告审查、义诊、进修备案等相关工作。
9.按照省市要求,维护好浙江省医务人员进修智慧管理平台。
10.推进民生实事新增 175台AED设备项目。
11.做好第八周期医师定期考核工作。
12.配合市卫健委完成第二期宁波市卫生健康青年技术骨干人才培养考核工作。
13.督促各医院完成宁波市卫生健康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
14.做好乡村医生变更和换证工作。
(六)疾病预防控制科
1.完成宁海县卫健系统“无废城市”废物处置、医疗卫生机构应急物资储备盘库工作。
2.开展老年人流感疫苗、初一女生HPV、结直肠癌、慢阻肺筛查等民生实事工作。
3.持续开展重点人群心理筛查、健康规范管理及城乡参保居民免费健康体检工作。
4.完成流感、新冠哨点监测、病媒生物监测及学校聚集性疫情处置,完成流感应急健康教育工作。
5.按要求开展犬伤、免疫规划工作,完成产科、犬伤门诊HIS系统改造工,继续开展智慧化门诊指导,参加预防接种门诊省级评审。
6.开展民生疫苗接种、非免规疫苗遴选采购定标、疫苗配送、前置软件使用及传染病漏报指导。
7.按要求继续开展慢性病患者管理及质控,血脂异常管理试点工作。
8.按要求完成各乡镇慢性病、死因监测工作下乡指导。
9.按要求完成省级居民营养与健康监测培训。完成健康素养、烟草监测报告;健康素养进农村文化礼堂工作。
10.按要求继续完成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质控。开展同伴项目、长效针剂项目。做好常见精神障碍防治和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促进项目工作。
11.按计划完成全县职业病危害相关报告卡审核、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及风险评估报告,完成放射个人剂量元件监测、核电环境监测、食源性疾病监测、食品污染物监测。
12.按要求继续做好HIV、丙肝、寄生虫地方病检测及患者健康管理工作。完成艾滋病宣传日活动,召开多部门联防联控艾滋病工作会议。
(七)妇幼健康管理科
1.对全县驿站点开展的养育照护小组活动进行抽查复核。
2.对托育机构全年托位运行情况进行抽查。
3.对托育机构消防安全进行指导。
4.制定明年工作计划。
5.开展危重孕产妇救治应急演练。
6.持续开展普惠托育基本公共服务提质扩面试点工作。
7.推进普惠托育“医育融合”工作。
8.完成省市交办妇幼各项工作。
(八)县计生协会
1.开展2025年度计划生育家庭扶助新增申请对象的审核确认工作。
2.组织理事参加市计生协七届二次理事会,在理事会上作典型经验交流。
3.做好计生协参与生育支持、计生特殊家庭帮扶、青春健康教育等重点工作的总结报送工作。
4.筹备2025年春节期间困难失独家庭慰问工作。
5.开展青春健康进校园活动,组织我县师资为6所中小学开展送教活动,上报青春健康进校园实施情况总结。
(九)宣传教育科
1.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2.做好网络舆情处置工作。
(十)爱卫办
1.深入推进健康浙江行动,完成“世界艾滋病日”主题活动。推荐报送健康宁海建设典型案例2篇。
2.召开全县爱国卫生联络员会议暨病媒生物防制培训会议。
3.开展年度乡镇街道爱国卫生工作推进情况核实。
4.推进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
5.开展第四季度县级河长巡河,完成河长述职报告。
(十一)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
1.完成2024年宁海县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
2.完成宁海县优化生育政策服务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和项目情况总结。
3.强化生育登记、互联互通信息核查确认工作,准确上报2024年11月份出生人口监测报表。
4.商讨建立宁海县人口均衡发展联席会议制度。
5.做好2024年下半年全员平台区划代码调整工作。
6.向市卫生健康委报送生育友好宣传视频、图文等材料。
7.继续做好生育支持政策措施、计划生育家庭奖特扶政策解答和信访维稳工作。
(十二)信息中心
1.已完成由县第一医院牵头建设的区域卫生信息化核心系统配套基础设施升级项目全部实施计划,完成HIS、LIS、EMR等核心数据库迁移工作。
2.完成传染病前置软件部署并上线多家医疗机构。
3.完成狂犬疫苗接种系统对接。
4.完成卫生监督合规平台数据接口开发。
二、2025年1月工作计划
(一)办公室
1.开展基层党委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
2.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稳定部署工作。
3.做好年度总结查漏补缺工作。
4.做好春节困难党员慰问工作。
5.做好巡察整改工作。
6.完成医用耗材监察建议整改报告。
7.持续开展全系统安全生产、平安医院创建等工作。
(二)人事科
1.做好2025年紧缺人才招聘第一批次体检工作。
2.做好自主评聘单位卫生高级职称评聘后续工作。
3.做好2024年度卫生初中级人员竞聘工作。
4.做好人员编制动态调整调研工作。
5.做好事业单位人事和工资年报工作。
6.做好zdxf入库相关工作。
7.做好2024年编外用工管理改革后第一次卫技编外招聘工作。
8.做好千人医师数据分析工作。
9.做好院前急救人员第二轮补充工作。
10.人事人才其他工作。
(三)财务科
1.对接财政做好项目资金预算申报、对接、审核、使用、拨付等工作。
2.做好各项年报编制工作。
3.持续督促各医疗单位调任人员离任经责审计工作。
4.继续做好巡察整改。
5.按要求完成各项考核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政策法规科
1.继续做好行政许可和审批工作;
2.继续规范推进卫生监督执法;
3.对第一医院等6家医疗卫生单位法治建设情况开展县级集中自评。
(五)医政医管科
1.基层卫生日常工作。
2.继续督促12家新改扩村卫生室建设。
3.完成县两会医疗保障。
4.继续推进县域智慧共享中药房建设。
5.完成浙江省中医药监测管理系统数据填报。
6.做好乡村医生变更和换证工作。
7.做好第八周期医师定期考核工作。
(六)疾病预防控制科
1.加强慢性病、呼吸系统疾病、死因监测及报卡工作,完善系统质控。
2.完成营养监测膳食调查,开展2025年健康讲师团工作,完成健康素养监测及居民烟草报告。
3.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工作继续开展同伴项目、长效针项目工作。
4.完成2024年度市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指导工作。
5.加强传染病疫情监测及学校等集体单位聚集性疫情监测处置,做好出疹性疾病、犬伤、四害监测工作。
6.开展免疫规划年报培训,做好春节期间查漏补种及副反应监测工作。
7.做好学校卫生工作,开展学生体检。
8.继续做好肺结核患者管理工作,学生结核病疫情处置,开展无结核乡镇工作。
9.继续做好HIV、丙肝、寄生虫地方病检测及患者健康管理工作,HIV确证实验室试运行。
10.继续开展常规水、食源性疾病、职业病监测,省人体生物监测项目工作。
11.继续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工作法制指导、法制审核、法制稽查工作,做好投诉举报及风险预警处置工作。
12.开展公共场所、学校开学卫生监督检查,继续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巡查工作
13.做好2025年度职业卫生分类监督执法工作,“浙里卫企”平台职业健康风险化解专项治理工作。
14.做好元旦期间卫生监督保障工作,及时规范处理投诉举报工作,落实20个工作日内处理和2次回复制度。
(七)妇幼健康管理科
1.做好托育服务年报。
2.部署2025年托育服务工作任务。
3.召开2025年围产协作会议。
4.制定明年工作计划。
5.持续开展普惠托育基本公共服务提质扩面试点工作。
6.排摸2022-2024年孤独症筛查数。
7.完成省市交办妇幼各项工作。
(八)县计生协会
1.继续做好2025年度计划生育奖特扶审核工作。
2.做好困难失独家庭慰问相关工作。
(九)宣传教育科
1.对接宁波市健康传播中心,深挖亮点新闻。
2.策划新春稿件。
(十)爱卫办
1.部署2025年新春爱国卫生专项活动,大力开展环境整治,消除四害孳生地。
2.拟定2025年爱国卫生工作要点。
3.完成年度健康宁海建设、爱国卫生运动工作总结。
4.做好联系河道河长巡河等有关工作。
(十一)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
1.完成2024年宁海县出生人口形势分析报告。
2.完成2024年1-12月份人口监测报表上报工作。2025年1月10日完成并上报2024年省人口监测报表。2025年1月15日完成并上报2024年国家年报。
3.部门共享数据核查工作:再次核查1-12月婚登、出生、怀孕等部门数据。
4.完成2024年度健康宁海打分。
5.继续做好与人口生育相关的群众询问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务。
(十二)信息中心
1.讨论2025年全县信息化建设内容。
2.完成宁波市全民健康新平台的数据集上传。
3.创业系统工作周会。
4.网络信息安全周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