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4年11-12月工作总结
1、2024年一般预算收支情况。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0.2亿元,增长2.8%,在全市10个区县中位列第三;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6.4亿元,完成年度支出计划的91.4%,增长11.8%。
2、按计划完成2024年预算执行及2025年预算初步安排的草拟、汇报及上会工作。
3、完成2025年政府预算白皮书编制工作。
4、在国库局和各支出科室的通力合作之下,顺利完成年度关账相关工作以及2024年度结转结余统计,确保支付工作顺利完成,全年收支平衡。
5、完成乡镇财力补助测算及指标下达,提高财政保障能力,缩小区域间财政差异,解决经济薄弱乡镇财政困难。
6、完成2025年度基本支出预算编制审核工作,做好2025年度基本支出预算数据分类、汇总及比对工作。
7、完成政府投资项目、信息化项目、民生实施工程等审核及资金保障工作。根据发改立项的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实时核对项目的立项主体、资金来源、财务数等情况,并及时与发改、大数据沟通协调,确保达成预期目标。
8、配合县欠薪办完成各部门清理拖欠企业账款线索自查明细表汇总;配合县发改局做好《宁海县基本公共服务(2023年版)》意见反馈;配合县审计做好2023年度“三公”经费统计工作;完成春节慰问金协调保障。
9、继续做好市审计局上审下和同级审的对接工作,根据整改方案,针对问题疑点积极与县资规局、县经信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等沟通对接,完成相关审计发现问题的系统销号12项。
10、做好2025年非营利性服务业工资指标的样本单位确认以及下步工作计划。行政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支出指标完成预期目标,2024年第四季度指标数据2.1%。
11、继续做好增发国债监控数据报送,保证月报数据质量和支出进度,截止年底15.62亿元增发国债全部支出完毕,确保数据准确、资料完备。同时关注中央预算内资金和超长期国债资金支出情况。
12、继续做好日常性工作。做好智慧财政系统中的日常指标管理工作,及时做好上级转移支付的接收和分配工作,继续做好项目分配审核下达、预算追加审核下达、项目资金指标的下达工作。继续做好基本支出模块管理工作,及时审核人员增资、人员信息变更等工作。继续做好“三保”报表、财政运行分析报表、乡镇街道暂付款、税收报表等各类报表报送工作。
13、做好2025年重点工作谋划。
二、2025年1-2月工作计划
1、完成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预算草案的正式报告,顺利通过人代会并及时做好指标审核下达工作。人代会后及时下达项目支出指标,完成春节慰问金指标分配工作。
2、做好收入预测。积极联系税务、资规部门,密切关注1月份1月份以及1季度税收收入、非税收入、土地出让金收入情况,精准测算各项财政收入,力争1月份、一季度开门红。
3、配合国库做好库款监测。预测1月份库款支出情况,测算确保年休假、13个月工资、社保补助、成本返还、债券付息等大额经费支出。
4、做好2024年市与区县(市)年终结算工作。完成2024年度与市局资金结算下达分配和资料填报审核。
5、完成乡镇街道年度结算工作。包括暂存款、暂付款的年终结算。
6、做好考核工作,全面收集资料、汇总并及时提供给上级部门,同时加强与上级协调沟通,力争上游。
7、完成2025年度政府预算及部门预算公开工作。督促预算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规范要求进行公开;同时收集、统计所有部门、单位的预算公开网址链接,进行整理,并形成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总结上报市局。
8、继续关注中央预算内资金和超长期国债资金支出情况。
9、联合统计局做好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劳动工资年报培训工作,布置2024年劳动工资统计年报和2025年定报工作。
10、继续做好市审计局上审下和同级审的对接工作,根据整改方案,及时更新审计系统销号等。
11、继续做好日常性工作。做好智慧财政系统中的日常指标管理工作,及时做好上级转移支付的接收和分配工作,继续做好项目分配审核下达、预算追加审核下达、项目资金指标的下达工作。继续做好基本支出模块管理工作,及时审核人员增资、人员信息变更等工作。继续做好“三保”报表、财政运行分析报表、乡镇街道暂付款、税收报表等各类报表报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