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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县幼儿艺术培训工程第六次变更公示
发布日期:2025-01-22 09:47:03 信息来源:县公建中心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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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1月17日上午,县公建中心胡海军主任在中心会议室主持召开主任办公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宁海县幼儿艺术培训工程第六次变更事项,现将变更内容公示如下:

本项目由宁波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中标实施,中标价为3867.3419万元,工期为630天。本次变更属事前变更,减少工程造价约21.31万元,累计增加104.5万元,具体变更如下:

(一)据现场实际情况零星调整,增加造价约为3.18万元。

1. 培训教室内盥洗室门口西立面原设计为乳胶漆饰面,为保持教室整体观感,现将盟洗室门洞西立面采用木饰面装饰,约27.34m,经跟踪审计测算增加造价约1.22万元。

2. 原设计未考虑厨余垃圾堆放场地,现将厨房出口绿化区域调整为垃圾堆放区域,经跟踪审计测算增加造价约0.12万元。

3. 因北区西南角空调管外露,影响整体外立面观感,增加

6500mm*290mm*290mmL型3mm厚成品烤漆铝板进行装饰,经跟踪审计测算增加造价约0.13万元。

4.厨房排水沟盖板实际使用中偏软,为保证使用安全,需在盖板中间增加一条40*20*1mm不锈钢方管,经跟踪审计测算增加造价约0.24万元。

5.因走廊护墙板原设计在上口进行封口,下口使用过程中易造成人员触伤,故需对护墙板下口进行包边,经跟踪审计测算增加造价约0.85万元。

6.根据现场实际需要,生活用水与消防用水各取一路市政取水,现西北角需增加一条生活用水管路及阀门,经跟踪审计测算增加造价约0.62万元。

(二)因消防验收整改调整,增加约1.31万元。

1.根据电字9号联系单,现场需增加Φ50镀锌钢管供油管道,增加改造人工和柴油及柴油桶,增加造价约0.95万元。

2.根据现场实际需求,为保证用电安全,在配电房及厨房处外置配电箱新增50*50*1.5mm不锈钢烤漆防护栏杆,增加造价约0.36万元。

 (三)原合同为暂估价,按实调整,减少造价约60.3万元。

1.地面和地下室标志标线,原合同暂估价为32.7万元,经跟踪审计测算本次实际工程造价为8.64万元,减少造价约24.06万元。

2. LOGO标识,原合同暂估价为1.09万元,实际工程未实施,减少造价约1.09万元。

3.超挖部分毛石混凝土回填,原合同暂估价为32.7万元,实际未发生,减少造价约32.7万元。

4.楼梯塑胶地面,原合同暂估价为6.54万元,经跟踪审计测算实际工程量造价为4.09万,本次工程减少造价约2.45万元。

(四)根据使用方要求调整,增加造价约为34.5万元。

连廊地面为塑胶地面,连廊两侧及南面走廊未封闭,雨水天气易造成地面湿滑,存有安全隐患,现根据实际需求增加铝合金门窗,面积约为520m2,经跟踪审计测算增加造价约34.5万元。



公示时间:2025年1月22日-2025年1月24日
       联系人:张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