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966159/2025-4184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5-01-22
发布日期
2025-01-22
发布单位
县统计局
宁海县统计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22 09:48:07 信息来源:县统计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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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与统计工作深度融合,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严守数据质量,为建设现代化“双优”新宁海贡献统计力量。现将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情况及成效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县统计局始终把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全局干部理论学习重点。一是局主要领导带头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学细悟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部署,深刻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通过党组会、全局工作会议、党小组学习等形式组织全局干部全面学、系统学、常态学,科学系统把握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加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三是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尤其是2023年1月对防治统计造假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以及中央印发的《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规定》《办法》和《监督意见》)和省、市关于统计工作文件等,与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有机结合起来,纳入日常统计工作,不断强化统计数据质量的责任意识,坚决守好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工作底线。

(二)严格落实依法行政制度

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及时更新行政执法“双公示”目录,动态调整单位权责清单,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行政执法检查全过程录音录像、及时保存执法检查记录;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相关公告于2024年初经局党组会通过后在官网公开;推动法律顾问制度常态化,确保局法律顾问在合同审查、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方面发挥重要把关作用。

(三)持续发挥统计监督职能

全面落实统计法治工作要点,多措并举强化执法检查与专业核查,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一是坚持重点执法检查与“双随机”执法检查并重。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全年执法检查随机抽查单位数不少于联网直报单位数的3%,执法监管事项入驻率、掌上执法率、抽查事项覆盖率、计划完成率、到期任务完成率均达到100%。与消防、商务、发改等相关部门联合开展跨部门执法检查,跨部门监管率达30%以上。2024年县统计局共检查69家单位,其中工业企业16家,服务业企业11家,商贸企业11家,房地产建筑业7家,投资专业8家,能源专业6家,劳动工资专业10家。对2家数据存在差异的单位进行立案处理,并予以相应行政处罚,4家立案待处理。二是加强对重点指标、重点领域数据核查。专业核查数不少于“四上”在库单位总量20%以上。根据一体化监督平台预警、日常数据质量管控情况,加大对风险企业(项目)的全覆盖核查,重点核查工业总产值、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商品销售额、服务业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工资总额等指标,进一步提高源头数据质量。2024年县统计局通过电话、实地、在线核查方式共核查单位1017家/次。三是进一步加强统计部门和纪检监察、组织、巡察、审计等部门的监督协同,探索信息沟通、联督联查、结果共享等方面更加有效的实施细则。

(四)高标准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

一是推动党委政府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常态化。推动“关键少数”领导干部深入学习《意见》《规定》《办法》和《监督意见》文件精神,持续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继续全面落实“统计法进党校”制度,于2024年6月联合县委党校举办深化推进统计工作现代化专题培训班,邀请业务专家授课,全县各乡镇(街道)统计工作分管领导、统计负责人、县直有关单位分管领导以及统计部门领导干部共80余人参加培训。二是落实统计普法教育“八五”规划。充分发挥新媒体宣传赋能作用,深化精准普法宣传效能。利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纪念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月、中国统计开放日、全国宪法日、业务培训会议等契机,深化统计普法“六进”活动。县统计局已开展各类统计普法宣传活动和讲座20余次,普法人数1200余人,发放“八五”普法资料物资2000余份。三是打造统计法治特色阵地,强化警示教育。积极培育童先林故居作为县统计法治廉政教育基地, 省、市、县各级领导干部多次参观访问,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提升统计法治意识、营造良好统计生态环境。四是推进以案释法警示宣教。持续推动各有关部门、乡镇(街道)学习国家统计局2022年查处的7起重大统计违法案件通报、省统计局有关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件通报及案例资料汇编,不断提高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性。五是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积极推动将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列入党委政府、相关部门、乡镇(街道)集体学习内容,扎实开展学习宣传,真正把统计法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着力促使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落地见效。

(五)强化统计执法队伍建设

严格选定统计执法证考试人员名单,要求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应报尽报、应考尽考。组织执法人员积极参加省市统计局组织的执法业务培训会,支持执法人员参加上级督察检查,抽调执法骨干参加省、市统计执法检查,实地实训提升统计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努力打造一支政治素质过硬、统计业务熟练、法律法规精通的统计法治队伍。2024年县统计局已有2位工作人员通过考试并取得《统计执法证》,截至目前共有6名同志持证上岗,统计执法队伍力量得到明显加强。

(六)做好迎接统计督察及整改工作

全力配合做好国家、省、市统计督察工作,尤其是2024年8月宁波市对宁海县开展的市级统计督察工作。根据国家、省、市统计督察反馈意见,做好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全面梳理工作中的短板弱项,举一反三抓好整改,并建立巩固督察成效的长效机制,全力夯实统计数据质量基础。

二、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足和原因

2024年县统计局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部分企业对统计工作不够重视,依法统计、诚信统计的意识还需进一步加强。主要原因在于部分企业统计员流动性大、对统计工作认识和配合度不高,依法履行统计义务意识不强。

二是统计普法教育不够深入,方式方法还需进一步提升。主要原因在于过分依赖宣传教育传统模式,内容单一,方式简单,且统计警示教育功能尚未得到充分发挥,整体依法统计意识有待进一步深化。

三是基层统计队伍业务水平和素质还有欠缺。主要原因在于基层统计人员临聘比例较大,流动性强,其综合能力和工作需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对统计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处理不够专业全面。

三、2024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统计局党组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安排专人负责统计法治建设工作,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抓、亲自部署,主动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并将履职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

(二)强化法治引领。领导干部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关于统计改革重要文件精神,将法治政府建设与日常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把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要求融会贯通到统计业务工作中。一年来,县统计局党组集中开展法治学习教育4次,召集局全体干部职工举办法治专题培训2次。

(三)完善内部监督。坚持领导干部带头遵法学法,开展集中学法、法治讲座等活动,落实全面推行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加大对典型统计违法案件的通报警示教育学习力度,筑牢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思想防线。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工作打算

2025年县统计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的总目标,按照统一部署,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的文件要求,全面提升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能力和水平,为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统计保障。

一是自觉履行、压实统计法治责任。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央、省、市相关重要文件精神,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增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是增强统计执法的能力和水平。及时梳理统计数据风险点,通过“双随机”抽查、日常执法检查、实地核查、线上核查等方式及时发现问题,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研究制定全年统计执法检查计划,提高成案率,增强执法办案震慑力;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和基础统计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和统计业务能力;统筹全局执法力量,严格规范执行检查方案,依法依规开展执法检查。

三是深化社会各界对统计法治工作的认识。创新普法宣传教育模式,强化依法统计意识。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加强联动开展合作宣传,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宣传统计法律法规,提高全社会对统计法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