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71217390/2025-4193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5-01-26
发布日期
2025-01-26
发布单位
县商务局
关于拨付宁海县第17批次国家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的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2025-01-26 11:07:20 信息来源:县商务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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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地方消费品以旧换新(商务领域)第一批资金的通知》(甬财经〔2024〕772号)、《关于发放宁波市第17批次国家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的通知》(甬商务消费〔2025〕20号)文件精神,拟对庄水明拨付第17批次国家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共计2万元,现对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3天,举报电话:0574-89283349。



拨付宁海县第17批次国家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发放明细表

序号

补助对象

补助资金(元)

备注

1

庄水明

20000

国补第17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