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734259820/2025-4195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5-01-27
发布日期
2025-01-27
发布单位
宁海县农业农村局
宁海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1月份工作要点和2025年2月份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2025-01-27 11:28:51 信息来源:宁海县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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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1月工作总结

1. 抓实4万余亩小麦和1.1万亩油菜的田间管理,对其中受旱情影响的1.2万亩小麦、300亩油菜做好保收工作。落实防冻保暖措施,确保冬小麦、绿肥、冬油菜安全越冬。

2. 会同长街镇开展《宁海县长街镇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实施方案》讨论。

3. 组织研讨《宁海县“十五五”时期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重点任务和举措研究》。

4. 盘点和理顺在册固定资产状况,做好2024年财政、审计和国资考核工作填报;做好2024年度专项结余资金结转和2024年部分项目的资金跨年拨付工作。

5. 参加农业部渔业安全生产线上培训交流视频会,学习各地管理经验成果;参加省市涉海涉渔安全专委办相关会议,研究部署春节期间涉海涉渔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及下步我县“春雷行动2025”工作任务。

6. 参加全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综合演练,牵头做好雨雪冰冻隐患排查统计工作与冷库安全专项整治底数排摸整治工作。

7. 申报2025年超长期国债设施农业项目调度表与休闲农业精品线路。整理2025年涉农资金申报相关申报指南和资金管理办法,制定2025年政策性农险工作方案及目录。

8. 实地走访指导第五批未来乡村创建,排摸上报2025年宁海县城乡提升工程重大项目、一库一单项目、和美乡村“三大行动”村道提升行政村名单,开展和美乡村创建、公厕新改建等验收工作,同时拨付补助资金。

9. 召集全县农经站长和代理会计,布置农经年报工作。与梅林职高磋商关于出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财务管理教程》的事宜。

10. 开展2025年农民培训工作需求摸底调查。

11. 完成高品质绿色科技展示基地的创建并发布相关资金文件。

12. 完成执法改革后局属单位改革人员转隶、职称岗位设置、聘任等相关工作。

13. 做好“新农人”人才考核台账整理上报和县级考核建议。

14. 启动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工作。

15. 做好机关党建考核总结和台账整理工作。

16. 完成2024年农业示范基地实施方案审核,开展2025年涉农资金项目产业化类整合工作。

17. 跟踪全年农业经济数据,分析一季度经济预期完成情况,并排摸梳理一季度攻坚举措。

18. 完成2024年县示范性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项目的认定,并下达扶持资金。

19. 做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质增能试点县项目前期准备,同时摸排走访和调研家庭农场和合作社。

20. 全面排摸我县闲置农房底数,同时落实乡镇做好土地流转合同信息备案工作。

21. 上报2024年度农业农村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典型案例。

22. 组织参加综合行政执法室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现场执法处置专题培训。


二、2月工作计划

23. 谋划推进“艺融村韵”美丽乡村带设计方案编制和2025年度和美乡村建设谋划。

24. 对2024年农业示范基地项目进行立项,基地走访。

25. 联合长街镇人民政府共同替长街镇申报国家级农业产业强镇。

26. 督促指导乡镇街道开展各类和美乡村创建、验收工作,提高工程进度、确保工程质量。

27. 布置排摸2025年度油茶和早稻的种植任务。

28. 加强春节期间渔业安全生产管理与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做好畜牧业防范应对寒潮低温天气工作,稳定冬春畜牧业生产。

29. 做好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综合防控的同时,加快改造提升的进度,恢复原有生产力。

30. 做好2024年度存续项目的资金拨付工作与2025年度初报项目的审核工作。

31. 做好2025年涉农资金平台项目申报前期工作。

32. 启动2025年度新农人十路人才摸底工作。

33. 上报2025年重大项目及进度维护。

34. 做好对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35. 做好2024年县重点实事工程进度统计工作。

36. 做好中央、省市农业财政资金综合绩效评价工作。

37. 做好政务服务2.0审批工作。

38. 做好“大综合体一体化“执法工作。

39. 指导乡镇街道做好三资管理工作。

40. 做好扶贫对接、文明卫生城市创建、万村联网、益农信息社及农民信箱信息的日常维护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