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968082/2025-4146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5-01-07
发布日期
2025-01-07
发布单位
岔路镇
宁海县岔路镇人民政府关于对浙江睿智云非特康养旅游有限公司送达谈话通知书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1-07 16:30:33 信息来源:岔路镇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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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睿智云非特康养旅游有限公司(91330******5094):

因你单位未经林业相关部门审批,擅自在宁海县岔路镇梅花村开挖林地建设沟渠,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本行政机关将依法对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进行立案调查,请你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携带身份证明、委托材料等相关文件,于收到《宁海县岔路镇人民政府谈话通知书》(文号:宁岔谈字〔2024〕001号,见附件)5个工作日内到宁海县岔路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宁海县岔路镇迎宾路351号)配合开展询问和现场勘验等工作。

因通过电话、短信等多种方式联系均未获你单位回应,且邮寄送达《宁海县岔路镇人民政府谈话通知书》到你单位因“原址查无此人/门牌”被退件,现根据《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第六十六条、第七十一条以及《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规程(试行)》的相关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谈话通知书。自本公告发起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宁海县岔路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7日

附件:《宁海县岔路镇人民政府谈话通知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