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966167/2025-653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5-01-24
发布日期
2025-02-11
发布单位
县财政局
关于2023年度宁海县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发布日期:2025-02-11 14:02:25 信息来源:县财政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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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共宁海县委关于建立县人民政府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宁党发〔2020〕22号)《宁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县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的通知》(宁政办明电〔2020〕11号)精神,我县各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国有资产报告编报工作,现汇报如下:

一、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情况

1.企业总数

截至2023年底,全县政府出资国企总数249家,其中,县国资管理中心出资各级企业167户,各乡镇街道及行政事业单位出资、控股国有企业82户(含传媒集团3家,供销联社集体企业8家)。

2.资产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底,根据财务快报数据显示,我县国资出资企业资产总额2351.4亿,同比增长15.25%,累计实现营业收入42.37亿元,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为104.52%。2023年上缴税费总额3.46亿元,同比增长60.93%。

其中金融企业4家,资产总额3.91亿元,所有者权益2.82亿元;实现营业收入289万元,净利润为388万元,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为95.88%。

3.资本的投向和布局情况

按产业分类,国有资本第三产业、第二产业、第一产业占比分别为73.17%、26.31%、0.52%;按行业分类,国有资本投入涉及35个行业,前四大行业占比67.83%,分别为房地产业、商务服务业、房屋建筑业、其他建筑业,分别占比29.53%、22.52%、8.89%、6.89%;按功能板块分类,功能类企业和竞争类企业占比为95.48%和4.52%。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情况

1.资产总量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年报统计,全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306.8亿元,负债总额128.4亿元,净资产总额178.3亿元。从单位性质看,行政单位国有资产144.3亿元,占47.0%;事业单位国有资产162.4亿元,占52.9%。从资产结构看,流动资产83.2亿元,占资产总额27.1%;非流动资产223.5亿元,占资产总额72.8%,其中:固定资产净值31.9亿元,占资产总额10.4%;公共基础设施净值121.3亿元,占资产总额39.5%。

2.主要资产配置、分类情况

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账面原值59.9亿元,累计折旧28.0亿元,净值31.9亿元。主要情况如下:房屋及构筑物原值30.1亿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50.3%。其中,房屋面积共162.0万平方米,原值26.3亿元;办公用房面积23.9万平方米。设备原值26.2亿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43.7%。其中,车辆共879辆,原值1.9亿元。

全县行政事业单位无形资产账面原值1.8亿元,其中,土地使用面积(土地使用权)105.7万平方米,原值1.0亿元。

全县公共基础设施账面原值共122.0亿元,主要为交通基础设施原值118.7亿元,均为等级公路,共计1455.3公里,由宁海县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和各乡镇(街道)负责管理;航道35.0公里,为七级航道,主要由宁海县港航管理中心负责管理。

全县文物文化资产共计6330处/件/套,其中不可移动文物577处,可移动文物5753件/套,主要情况如下:不可移动文物中,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8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9处,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549处;可移动文物中,有一级文物7件/套,二级文物13件/套,三级文物183件/套,一般文物515件/套,未定级文物5035件/套,主要由宁海县文物保护管理所负责管理。

全县保障性住房原值4.0亿元,合计6.7万平方米,共有公租房1328套,架空层379间,街面房9间,主要由宁海县房管中心负责管理,具体情况如下:人民路156-158号公租房(20套)及店面房(6间),2296.8平方米,1934.0万元;桃源佳苑公租房(745套),22714.5平方米,14448.7万元;阳光车河公寓公租房(96套)及架空层(7间),6358.1平方米,3193.2万元;杜鹃巷公租房(87套)及架空层(88间),8530.6平方米,4335.3万元;阳光景园公租房(84套)、架空层(85间)及商业用房(3间),6143.2平方米,3376.0万元;金晖家园公租房(196套)及架空层(199间),14654平方米,7300.0万元;宁波启航家园人才公寓(100套),6387.3平方米,5041.4万元。

3.资产使用和收益情况

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出租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共计1.5亿元,其中房屋价值1.5亿元,共计4.5万平方米。

行政事业单位全年累计资产收益1453.5万元,主要为出租出借收益,其中,房屋出租收入1295.0万元,主要为宁海县房管中心出租收入409.5万元,宁海县第一医院出租收入576.0万元。

4.资产处置情况

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处置共计2.0亿元,其中无偿调拨6632.5万元;报废1.4亿元;转让148.1万元。

(三)自然资源国有资产情况

1.国有土地资源

根据2023年国土变更调查三上数据库统计,全县土地调查总面积1861.20平方公里,其中,国有土地面积412.35平方公里,占土地总面积的22.16%,比上年增加2.95平方公里,同比增加0.72%。国有土地中,农用地数量166.56平方公里,占比40.39%,比上年增加2.37平方公里,同比增加1.44%;建设用地数量83.78平方公里,占国有土地面积的20.32%,比上年净增加0.47平方公里,同比增加0.56%;未利用地数量162.01平方公里,占国有土地面积的39.29%,比上年净增加0.11平方公里,同比增加0.07%。

2023年全年供应国有土地143宗3.96平方公里,其中国有土地出让47宗0.92平方公里,出让金35.1亿元,包括经营性用地24宗0.6平方公里,工业用地19宗0.31平方公里,其他用地4宗0.01平方公里,一批重点项目用地加速实现保障。

2023年初在库储备土地0.48平方公里,2023年全年入库出库土地量基本持平。2023全年实施储备项目数80宗,面积1.8平方公里,实际入库面积1.8平方公里。

2.矿产资源情况

宁海县背山临海,西高东低,属沿海低山丘陵地区。根据往年地质矿产勘查成果,全县的矿产资源有磁铁矿、钼矿、锰矿、铜矿、铅锌矿、黄铁矿、明矾石、地开石、萤石、水晶、褐煤、珍珠岩、沸石、陶土、高岭土、膨润土、叶蜡石、地热资源、饰面石材、普通建筑用石料等21个矿种。其中矿产地12处,包括磁铁矿矿点2处,铅锌矿小型矿床1处,明矾石、地开石矿点各1处,陶土大型矿床2处,叶蜡石中型矿床1处、矿点1处,地热资源(温泉)1处,饰面石材矿床2处。宁海县区域矿床资源特点是:普通建筑用石料资源丰富,地热资源、陶土、叶蜡石资源较丰富,其它金属、非金属和能源矿产资源贫乏。全县采矿许可有效期内的采矿权13宗,其中普通建筑用石料11宗、饰面用花岗岩1宗、地热1宗,另外还有地热探矿权3宗。

2023年全县矿石开采量794.146万吨,实现工业总产值53058.4万元,利润5020.7533万元,税金9594.6855万元。

3.水资源情况

根据2023年宁海县水资源公报概述,宁海县多年平均降水量为1649.9毫米,折合水量30.41亿立方米,水资源总量17.80亿立方米。2023年区域平均降水量1530.3毫米,折合水量28.20亿立方米,水资源总量约14.52亿立方米,比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减少了约18.4%。全县7座大中型水库(包括白溪水库)年末蓄水总量1.757亿立方米,年末蓄水总量比年初减少0.381亿立方米。

全县总供水量1.7851亿立方米(不包含环境配水),其中地表水源供水量1.7775亿立方米,地下水源供水量0.0010亿立方米,其他水源供水量0.0066亿立方米。全县总用水量1.7851亿立方米,比上年减少0.8%,其中农业用水量0.8214亿立方米,占46.0%;工业用水量0.2544亿立方米,占14.3%;生活用水量0.6590亿立方米,占36.9%;生态环境用水量0.050亿立方米,占2.8%。

4.国有森林资源情况

根据2023年森林资源监测成果,全县森林总面积10万公顷,林地总面积10万公顷,林木总蓄积775万立方米,乔木林单位面积蓄积量5.96立方米/亩。

全县共有五山林场、茶山林场等2个国有林场,国有森林面积0.48万公顷,占森林总面积的4.8%;国有林地总面积0.48万公顷,占林地总面积的4.8%。国有林木蓄积68.32万立方米。

全县拥有浙江双峰国家森林公园、南溪温泉省级森林公园和桃花溪省级森林公园等3个自然保护地,总面积4465.29公顷。

5.湿地资源情况

根据2023年林草湿资源数据,全县湿地面积20万亩,其中沿海滩涂19.4万亩,占97%;内陆滩涂0.6万亩,占3%。全县湿地主要分布在长街镇、越溪乡、西店镇、力洋镇。

6.海域海岛资源情况

全县大陆海岸线总长176.96千米,其中自然岸线(含生态恢复岸线)为41.63千米,占比23.53%;人工岸线为135.33千米,占比76.47%。全县海岛岸线总长37.85千米,其中自然岸线长度32.06千米,占比84.7%;人工岸线长度5.79千米,占比15.3%。
    全县共有海岛42个,其中有居民海岛3个,占海岛总数7%;无居民海岛39个,占海岛总数93%。另有与三门县争议海岛4个。
    2023年,全县海域审批和出让用海面积共40.0597公顷。

2023年度无新增无居民海岛使用审批。

二、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1.国有企业风险控制情况

(1)防范国有企业债务风险。认真落实上级严控地方债务有关要求,建立企业债务月报制度,分析形势、守住底线。排摸清理国企间的往来款,督导国企开展贸易、合同、担保等3个领域的专项治理。每月组织国企存量余额占融资规模比重统计工作,通过数据分析,来实现对国有企业成本的控制和资金稳定双向掌控。

(2)加强国有企业融资监管。合理分类设置贷款高限,新增融资成本原则上不得高于LPR40%;全面排查高成本存量融资,对可归还的予以提前置换;及时掌握企业融资统计月报、资金预算年报,从源头上把控融资规模与综合成本;加大融资专项检查,将其纳入国企综合考评,从资金使用效率、本年降成本幅度、平均成本排名三个维度细化指标,提高考核权重。我县主要国企存量融资综合成本呈逐年下降趋势,近3年分别下降0.5、0.4和0.2个百分点,以当前融资体量为基数,分别递减利息支出10.3亿元、5.2亿元和2.6亿元。

(3)加强国有企业投资管理。实施《宁海县属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规范投资项目管理,强化项目立项审核。加强制度化建设,建立县国企投资决策委员会联审机制,计划外凡超5000万元以上的单项投资项目,均须经投决会审定。2023年,我县国企推进市县重点项目136个,完成固定资产投资66.97亿元,承担政策处理费用36.42亿元。承纳资规批而未供土地106宗,交缴财政购地费8.76亿元。清理压缩国资出资企业13家,促进注册基本金实资与回归财政5.18亿元。

2.国有企业改革推进情况

全县国资国企以“找准定位、分清赛道、深耕专业、逐步转型”为主攻方向,按照“国企集团化、集团赛道化、赛道实体化、党建系统化”的四化思维,纵深推进国资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一是实行“国企集团化”管理。按照应纳尽纳原则,将所有国企分步纳入集团化运作体系,完成国企吸收合并7家、股权调整35项、精简国企40余家。整合农林、水利板块企业,组建农发集团。启动“13+4+1”镇街国企集团化改革,按赛道相近原则与功能需求,将镇街企业股份、资产统盘转给相关集团,逐步实现集团化管理与规范化运作。二是推进“集团赛道化”划分。以国企主营为基础,科学划分功能、竞争两大类国企,全面完成各集团主责主业、功能定位与赛道设置。规范集团下属国企机构设置标准,二三级国企管理层不得超过一正二副,二级企业内设机构不得超过三个,三级企业不设内设机构,压缩管理岗位近150个。三是实行“赛道实体化”运作。列入赛道体系的国企均实体化独立运作,实现人员、资源下沉,实现职、责、岗、薪相统一。设置骨干主赛道、主赛道、赛道及三级企业不同工薪标准,以激发国企员工动能。深化人事薪酬改革,推行工资总额预算化管理;修订劳动用工管理和公开招聘办法,出台国企人员流动管理制度,设置人才遴选与调配办法,畅通国企间人才流动。四是实现“党建系统化”归口。开展系统化顶层构思,实行国企党建体制性归口,推进7家集团公司党组织纳入国资管理中心党委体系,从而独立形成“国企党建”领域,提升了国资与国企的融合力、凝聚力。设计党组织对董事会前置审议、党管人才等制度,全面加强党对国有企业领导。

3.国有企业监管情况

(1)强化国有企业分类监管。一是直接监管企业,即县直属企业和中心直管企业实行中心全方位直接监管;二是对委托监管企业集团化路径进行消化吸收,避免制度覆盖、资源共享不全面与监管不到位,大大减少了被巡视、审计、督查问题的发生;三是厘清部门、乡镇与国企间的关系,部门与国企保持工作相关,避免“政企不分”而产生的诸多问题,乡镇国企全面归集相关集团公司,初步实现乡镇不负债目标,今后乡镇项目按“乡镇提需求,发改总牵头,国企按规保障资金”思维,项目投资按赛道由相关集团承担。

(2)强化国有企业监管措施。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以管资本为主加快国有资产监管职能转变的实施意见》,大力推动以管企业为主向管资本为主职能转变。厘清权责、审批、授权“三张清单”,精简监管事项7个,激活国企动能。出台混改公司操作指引文件,增强国有企业控股股东的决策权与监督权。细化国有资产网上出租处置交易核准,2023年累计成交353笔,成交金额9299.8万元。大力推进“阳光采购”,乐采云平台2023年国企采购交易165笔,金额5.81亿元。摸清家底,做大资产,累计盘活资产12处,盘活资金4亿元,补办权证15处。迭代推广国企资产管理平台,形成资产统计、资产地图、经营管理、安全管理四大功能板块,设置20类资产管理过程风险点“三色”预警功能,实现国企资产可视化监管。落地应用国资综合监管平台,努力实现企业重大事项线上监督。

4.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包括集团公司的董事会、党委会和经理层班子与财务总监、总工程师等技术副职。突出“一利五率”导向,推行国企综合考核,设立核心指标“目标值”和“门槛值”,强化目标设定的挑战性与刚性兑付,考核结果与企业负责人薪酬及奖惩相挂钩。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1.健全资产管理体系

强化建章立制,拟定《宁海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1+N”模式不断夯实资产管理工作基础。如资产配置方面,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挂钩制度:申报单位有因人员或者单位职能变更需要重新配置资产的,县财政部门将根据相关部门出具的人员变更资料、单位职能变更资料等进行合理配置;申报单位有以旧换新需求的,县财政部门将根据该单位存量资产报废报损情况结合实际进行合理配置。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出台《关于建立国有资产报告工作机制的通知》(宁财政发〔2023〕286号),组织协调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国资管理中心等部门共同完成国有资产报告编制、汇总、报批报送、整改等工作。实现国有资源效益最大化,拟定《宁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不设采矿权的建设工程施工开挖产生的砂石土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结合实际细化不设采矿权工程施工开挖范围、多余砂石土的处置单位、施工开挖砂石土的审查程序、多余砂石土处置处置流程与收益的分配等举措。

2.加强资产管理员队伍建设

强化队伍建设,要求各部门切实担起主体责任。一是落实专人专岗的岗位管理制度。针对部分单位资产管理员是非正式在编人员或财务人员“一身兼”现象,要求各单位配备专职资产管理员,确保资产管理和财务管理各关键环节互相分离、制约。同时要求建立健全内控制度,项目经办人员、资产管理员和财务人员之间工作对接要及时充分,避免造成国有资产失管甚至流失。二是建立资产定期盘点制度。根据账实一致原则要求各单位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既要求固定资产的价值核算正确,也要求其账面数量与实物数量核对相符,避免出现有账无物、有物无账等现象。三是开展业务培训。针对资产管理员岗位变动频繁、业务不熟悉等现象,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300多名资产管理员分批次开展涵盖政策解读、案例分享、实务操作等内容的业务培训,且培训首试共享机房模式,解决了可容纳人数少、系统不兼容等问题。

3.拓展资产盘活路径

通过摸清家底、健全机制、优化配置等举措,打破闲置资产“休眠模式”。一是建立公物仓共享共用制度。出台《宁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海县行政事业单位公物共享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宁政办发﹝2023﹞3号),对部分长期闲置、低效运转、超标准配置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进行统一管理,调拨、借用、捐赠给有需要的行政事业单位、临时机构、大型活动或重要会议等。截至目前,公物仓已满足多个部门、临时机构资产需求,累计共享共用约500件次,节约资金约358万元。二是积极探索闲置房产盘活路径。通过调拨、出售、出租、改建等方式盘活闲置房产共15处,如采用调拨方式将某乡镇卫生院调拨给该乡镇人民政府用于建设养老院,采用改建方式将某乡镇税务所改建为文化中心等。三是首试公益仓捐赠模式。部分学校因义教段“安心午休”工程需新购可躺式午休课桌椅,替换下来的课桌椅缺乏合适调拨对象,且直接报废处理过于浪费,后以一市镇为试点,通过县慈善总会将一市镇中心小学600套课桌椅捐赠给该乡镇困难学生。

4.强化资产监督管理

推动建立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监督大格局、监管一盘棋。持续拓宽监督范围,重点关注是否编制资产配置相关支出预算、是否合规处置国有资产、是否按政府非税收入和国库集中收缴制度及时上缴处置收入等。一是强化领导责任,将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作为县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财政决算审计的重要内容。二是加大财政绩效监督力度,如在矿政管理项目绩效评价中发现废弃矿山治理工程存在管理不规范现象,已督促加强工程监管并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三是提升整改质效,督促整改单位做好点上整改和举一反三,按规定时限完成整改办结。针对有账无物、有实无账、账账不符等现象,依据县级目标管理考核对未达标单位实行通报。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

1.重点推进部省市重大改革试点任务

一是开展越溪乡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部级试点。按照全域规划、全域设计、全域整治理念,对田水路林村进行全域全要素综合整治,实现农田优质集中连片、建设用地集中集聚和空间形态集约高效。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已获省厅批复,永农调整方案通过县市评审,项目区内梅枝田村、大陈村等7个村村庄规划成果编制完成,35个子项目完工率达85.7%。二是积极创建省林业碳汇先行基地。探索“经营主体增汇+企业固碳”的创新模式,合作开发竹林经营碳汇项目,目前,已完成茶山林场基地样地调查,实施竹林经营抚育2187亩;完成3种产品碳足迹评估和碳标签开发;建成林业碳汇科普教育展示室100平方米,创新模式被写入《浙江省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发展蓝皮书,全省复制推广。三是深入实施林权确权登记改革。按照“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结合各村特色和历史情况,明晰林地分配规则,制定调查工作方案,依次确定村、林、山、户界,由大及小地化解林权权属纠纷,稳慎推进林权确权登记集中办理模式。牛台村、梅山村、里天河村三个试点村已发证1703宗,五山林场、茶山林场有5个林区发证工作已全面,2023年3月宁海在浙江省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

2.重点推进空间布局优化谋全域发展

一是高质量推进规划编制。围绕“甬南大门户、活力创新湾、山海和美城、共富标杆县”蓝图,立足宁海区域经济发展形势,科学编制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3年已完成市人民政府审查,待省级审批。二是高效率推进空间治理。县级全域国土空间综合整治规划成果已通过市规委会审议,报部示范片区南部滨海新区策划方案提交市整治领导小组审议,2023年计划实施的31个整治项目,完工13个,剩余18个均取得阶段性成果;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低效建设用地整治盘活等核心指标均已超额完成任务。三是高标准推进城市革新。助力中心城区“东美丽”“北时尚”提档升级,稳步推进《大茶山中央公园规划》《天明湖北片区城市设计及控制性详细规划》,完成84个控规成果批复、25个控规评审。全面开展“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指导开展27个村庄规划编制。

3.重点推进资源要素保障助项目落地

一是加快农转用征收报批。全面摸底调查项目建设用地需求,针对重大产业项目、基础设施等用地缺口,积极向上沟通对接,在原有计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2381亩基础上,额外争取指标1775亩,2023年全县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报批量共计4156亩,同比增加89%,有力保障了东方日升二期、捷造二期等一批重大项目用地需求。二是加快土地供应。合理配置土地资源,2023年全年供应国有土地143宗5940亩,其中国有土地出让47宗1363亩,出让金35.1亿元,包括经营性用地24宗858亩,工业用地19宗485亩,其他用地4宗20亩,一批重点项目用地加速实现保障。三是加快土地盘活。深化土地资源集约节约利用,针对存量土地不同成因精准施策,2023年全年完成2009-2022年批而未供土地消化2988亩,完成率101%;盘活存量建设用地2523亩,完成率126%;低效用地再开发1335亩,完成率103%。

4.重点推进生态保护修复促绿色发展

一是加强耕地资源保护。深入实施三级田长保护责任体系,依托“耕地智保”场景应用,年度开展田长巡查6.6万余次,117个“两非”问题全部纳入田长制闭环管理。提前完成上级下发“十四五”期间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任务4.5万亩,其中下洋涂片万亩方项目形成连片耕地2.2万亩,系市内规模最大,长街、力洋等地3个项目分别获省级优秀项目、市级示范工程,西店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获评省级精品工程。持续打击违法占用耕地行为,全市率先出台《以“零容忍”态度处置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十条硬措施》,围绕处置、发现、考核等多环节,严厉打击乱占耕地行为。二是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实施千万亩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创建完成3个“一村万树”示范村、2个省级森林城镇。开展互花米草防治三年行动,对全县6.18万亩互花米草,制定专业防治方案,分类、系统实施治理。坚决打好松材线虫病综合防控攻坚战,全年共除治发病面积1.81万亩,病死株树8409株。三是强化海洋资源保护。全力做好海洋灾害防范,加强汛期风暴潮灾害重点防御区巡查。合理开发利用海洋资源,2023年通过申请审批确权3宗海,挂牌出让确权1宗海,用海面积40.06公顷。加快国家海洋督察及涉嫌违法用海问题整改销号,其中2021年国家海洋督察新发现问题8个,已全部依法处置、整改到位;2017年国家海洋督察问题4个,按计划推进。

三、推进落实资产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1.企业综合实力有待进一步增强

国企资产质量和运行效率还不够高,特别是企业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较弱,企业向市场要效益、以效益拓市场的可持续经营能力尚需强化。

2.产业转型步伐有待进一步加快

资本布局较多集中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传统产业,对新能源、低空经济、信息技术等战新产业和未来产业布局不深不广。

3.重点领域改革有待进一步突破

与央省市企和优质民企开展多元化合作不多、混改不多,资产证券化步伐需进一步加快。国企选人用人还不够活,薪酬分配与业绩挂钩效果不明显,全员绩效激励机制尚须循序渐进。

4.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有待进一步筹谋

县属国企承担了大量的基础设施建设、民生服务保障等任务,投入资金大、回报周期长,加之银行间协会直融市场、城投类企业融资渠道进一步收窄,化解债务和防范风险任务艰巨。

(二)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1.贵重资产、公共办公区存在闲置浪费现象

部分资产原值较高但长期处于“蒙灰”状态,部分办公区装修费用较大但使用频率较低。一方面,部分贵重资产存在闲置浪费现象,如部分平板电脑仅在大规模数据普查时使用,如部分无人机执飞频率较低或仅用于某次宣传素材拍摄,又如部分放置于读书角的大尺寸液晶电视使用频率极低。另一方面,部分公共办公区未得到充分利用。如桃源商务楼入驻了多个单位,每个单位都配备了大会议室,且利用频率较低,缺乏公共办公区共享共用统筹管理;或在已有公共办公区能够满足会议条件的情况下,仍支付费用使用定点会议场所,造成财政资金极大浪费。

2.瑕疵房地产存在确权困难

根据第三轮房地产排查数据显示,我县瑕疵房地产较多,确权难度较大。一是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收集资料困难。部分瑕疵房地产涉及的历史遗留问题复杂,时间跨度长、涉及群众多,补办设计图纸和施工合同等缺失资料存在困难。二是因重视程度不够导致确权进度滞后。部分单位领导班子仍存在“重购置、轻管理”思想,没有及时健全内控制度、更新管理模式,导致底数不清、情况不明。三是因机构改革过程不规范导致产权不清。部分单位在机构改革过程中未及时、规范做好资产清查、划转工作,导致后期出现产权不清问题。如早年进行粮食资产划分时,粮食局、粮管所、粮站、饲料厂等多处房产划拨给县粮食局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现县发改局),由于未及时注销旧权证导致办理新权证存在困难。

3.废弃资产处置存在不规范现象

废弃资产处置作为资产管理的末端环节,存在部分单位思想不重视、制度不落实、流程不规范等现象。一是部分单位未开展废弃资产处置。部分单位因废弃资产没有残值可上缴(如木质课桌椅等),且上门回收人工费用较高,存在废弃资产随意堆放现象。二是回收流程不合规。部分单位未做到多方比价,导致回收价格远低于市场价;或未在回收清单上标明废弃资产对应规格型号,存在废弃资产被替换风险。三是部分回收企业资质不达标。部分回收企业仅有营业执照但缺乏相关专业回收技术,无法满足绿色文明回收要求,导致废旧物品在拆解过程中带来二次污染,不利于推行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

(三)自然资源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1.存量土地规模较大

受征地拆迁未到位、项目未落实等影响,部分土地未能形成有效供给,导致存量土地规模较大,尤其是批而未供土地,经统计,2009年至2023年我县批而未供土地尚余10609亩。

2.村留地开发利用难

部分村留地涉及多个行政村,在政策处理成本分摊、开发利用方向上难以形成统一意见,影响村留地整体开发利用,如下金、黄坛、辛岭涉及的22个村123.1亩土地。

3.耕地保护压力较重

根据2023年度变更调查和永农核实处置数据,我县稳定耕地流出约3900亩、永农保护任务划出约4700亩,均为宁波市内最高,虽通过耕地功能恢复、垦造耕地,勉强完成耕保任务,但占用大量耕地后备资源,导致补充耕地后劲乏力。

4.村庄规划编制缓慢

根据2022年村庄规划评估成果,全县须编制332个村庄规划,实行按需编制,逐步完成。但“多规合一”后村庄规划编制费用过高,导致部分村庄编制积极性较低,截至目前,我县指导开展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35个,其中完成评审27个,乡村地区规划管理未全覆盖。

5.自然资源违法较多

我县自然资源违法问题与其他县(市、区)比较,数量、面积较大,典型问题较为突出,对耕地保护、矿产资源管理、围填海管控等方面的监管力量仍有不足,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海域、滩涂的行为时有发生。

四、下一步的建议和措施

(一)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1.加快改革进程,释放发展潜力

强化企业改革主体责任,推动改革成果稳固化制度化。落实“乡财县管”部署,全面完成乡镇国企集团化改革,同步做好权责厘清与制度设定工作,计划2024年底消化注销镇街企业40余家。推进县直属集团公司战略重组,整合各集团非优势的同质化赛道,谋划组建并强化人才、通航无人机、医药等赛道、公司。科学精简集团总部机构数和岗位数,严格控制职工总量,差异化推行定责定岗定员管理。加快推进全员绩效考核,将薪酬资源向关键岗位、绩优人员倾斜,合理拉开收入差距。加快国资国企与民资民企协力共建合作、互补共赢的伙伴关系,积极探索混改、合资、合作、联盟等运作模式,实现不同所有制资本的有效融合,增进国资现金流量与利润,提高资本效率和企业竞争力;广泛挖掘合作协同场景,探索建立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的供需对接平台,建立多方参与协同机制,倡导公平竞争、诚信经营、法制的市场理念,共同维护市场秩序,塑造良好发展环境。

2.抓实项目建设,加快转型发展

聚焦全县中心工作,更好履行保障能源供应、建设基础设施、提供公共服务等社会责任。进一步找准赛道、优化布局,规范国有基金投资,发挥基金招商的现实作用,在发挥国有资本引领作用的同时实现保值增值,提升国企核心竞争力。实施南滨集团宁海政务航空一期项目,打造“五位一体”辐射宁海全域范围的无人机集成服务系统,为警务、政务、商务、教务提供无人机服务支持。瞄准基础固链、优化塑链、融合强链,主动加强与央企、省企、市企靶向精准对接,以市场化方式主动吸引整合优质资源落地。推动宁海通用航空与省机场集团合资组建浙江浙东通用机场公司;推进县交通集团与市交工集团合作成立合资公司,有资质承建县内交通项目,拓新县外交通板块。

3.深化职能转变,提升监管效能

推进国资监管制度重塑,完善权责清单,加强对功能性、竞争性国企的分类监管、分类授权、分类考核。完善国企法人治理结构,全面规范重组公司董事会,撤销监事会和监事,将其职责统筹转轨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内部审计机构中;建立外部董事履职评价机制,集团董事会全面实现“外大于内”。进一步深化“数字化+管资本”履职模式,强化对投资、产权、资产、财务、考核分配等重点事项监督。完善企业内部监督,强化内部纪检、巡视巡察、法律、财务、审计等协同监督,健全内部审计机制,完善内部控制、合规管理、责任追究体系建设。

4.强化风险防控,守牢安全底线

突出抓好债务风险处置,强化资产负债率刚性约束,实现可持续发展。至今年6月底,国资面负债率比去年底压降近8个百分点。对全县国企存量资产进行全面盘点,做好盘活、升值文章;通过乡镇国企集团化,全面归集乡镇资产资源;探索林场、湿地、GEP等资源资产化路径,为下一步融资环境改善打下基础。整合集团优质资产与经营性企业,引导国投、科创、南滨等集团重组产投类企业,打开直融市场新空间。严控融资总量和利率,修订融资管理办法,加强间接融资监管力度。进一步健全风险防控机制,引导企业建立风险全面管理体系,打造全覆盖、严监管、强约束的内控体系,将合规管理和风险防控各项要求纳入经营业绩考核,嵌入企业经营管理体系。推广覆盖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平台,加强风险智能监测分析预警,确保各类风险可控在控。

(二)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1.厉行节约,创建贵重资产共享机制

全面摸清平板电脑、无人机、LED大屏等贵重资产和大型会议室、计算机房、演示报告厅等底数,形成贵重资产和共享办公区清单。县财政局会同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对贵重资产的配置、使用、处置等工作进行监督管理,清查、登记贵重资产规格和数量,按流程审批贵重资产和办公区共享事项。要求单位优先共享现有贵重资产,确有新购需求的,使用后需将新购贵重资产纳入共享。

2.助力慈善,完善公益仓管理机制

县财政局会同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将公物仓中周转率不高的闲置资产或淘汰资产中尚有使用价值的资产通过县红十字会、县慈善总会实施公益物资捐赠。开展入仓资产“管、调、用、灭”全生命周期管理,充分发挥国有力量在公益慈善事业中的引导作用。

3.集中管理,创建瑕疵不动产权属登记机制

在摸清全县瑕疵不动产底数基础上,通过联合会审疑难问题,高效确权瑕疵不动产,探索资产集中管理。县资规局负责不动产权属管理证书登记、转移、注销、颁发、资料档案等具体业务管理工作。负责帮助和指导涉及土地规划、利用等相关政策性事项。县财政局负责对无法确权的不动产颁发相关确权证明。负责帮助和指导不动产入账工作。县住建局负责帮助和指导涉及房屋质量、消防安全等相关政策性事项。不动产业主单位负责不动产权属管理证书所需各项资料,联系相关测绘公司勘察、测绘,及时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做到账证、账实一致。

4.优化服务,创建废弃资产回收机制

针对家具用具、办公设备等常用固定资产,通过竞争性磋商确定具有资质的废弃资产实物处置定点企业,由处置企业上门回收符合报废报损条件的资产;针对实验室专用设备、环保检测专用设备、医疗专用设备、公安专用设备等特种设备,由特种设备监管部门评估后处置。

5.压实责任,提升政府基建项目“投转固”质效

抓好重大项目建设,积极推进“投转固”工作走深走实。一方面,强化政府性投资项目评审管理。针对不符合评审条件的暂停评审,并要求项目单位在补充资料后重新启动评审;若项目单位或施工单位存在不配合评审工作、逾期提交补充资料、严重影响工程造价确定等现象,可作出退审决定。另一方面,监督在建工程及时入账。全面摸清在建工程底数,对已完工并交付使用的在建工程,要求项目单位实现应转尽转;对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的,应当按照估计价值入账,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对部分完工并部分交付使用的在建工程,以交付使用实际投资额暂估入账,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

6.高效务实,推进机构改革中资产管理工作

要求涉改单位根据《关于做好机构改革中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宁财政发〔2024〕24号)做好资产清查、划转、接收等工作,严防国有资产流失。一是主动对接。核定涉改单位资产配置需求,结合公物仓可盘活资产进行资产调拨和购置。重点指导涉改单位做好办公用房、土地和公务用车等资产的调拨工作。二是资随人走。按照“资产随职能和人员走”原则调拨办公设备等可移动资产,不得违规更换办公设备。三是平稳交接。要求涉改单位对拟移交资产、保留资产等情况进行全面清查、登记,严禁借机构改革之机违规处置、更新资产。资产交接手续完成后,要求划出方、接收方按照规定及时进行账务处理,确保账账相符、账实一致。

(三)自然资源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1.强化规划引领,推动城市发展空间持续拓展

围绕“一核引领、两湾支撑、全域美丽”的县域空间新格局,继续推进县域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报批和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结合2024年重点工程和土地出让计划,推进小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调整,有序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启动“通则式”村庄规划管理规定编制,实现乡村地区规划管理全覆盖。加快推进全域国土空间综合整治试点,根据年度整治计划,集中力量做好项目审批、要素保障与技术指导,推进宁东新城22-H地块水利配套工程、宁东新城21-F地块公共租赁住房等30余个整治项目。对标宁波打造翠屏山中央公园,系统谋划大茶山中央公园,深化天明湖北片区城市设计及控制性详细规划,启动乌石山周边片区城市设计编制,全力提升区域价值。

2.强化节约集约,推动县域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按照“大片区”整体开发理念,科学编制土地储备三年滚动计划(2024-2026年),围绕重点项目建设需求,做好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和土地储备计划。积极向上争取建设用地指标和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对全县重大基础设施、重大产业、重点民生、乡村振兴等项目精准配置用地,争取吉德冰箱项目、建新汽车部件项目等列入省扩大有效投资“千项万亿”工程。探索推进混合产业用地、“工业上楼”等空间用地供给,灵活工业用地多元化供应。全面推进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和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通过延建、二级市场转让等方式,提升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完善保护和发展、增量和存量相挂钩的要素保障机制。

3.强化精细治理,推动生态宜居环境持续改善

开展越溪乡南庄村、力洋镇文正村等垦造耕地项目工程质量监管,对2018年“万亩造地”工程中县级未验收的12个垦造耕地项目,按照“宜林则林、宜耕则耕”要求,分类纳入“林地”“耕地”占补平衡储备库。大力推进越溪乡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部级试点工程,督促35个子项目按期完工验收。按照“十条硬措施”,持续做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严厉打击违法占用耕地行为。推深做实三级林长制,探索设立“民间林长”“科技林长”等监督举措,谋划森林保护特色路径。持续推进国土绿化造林和省千万亩森林质量提升,全力争创国家森林城市,实现省级森林城镇建设全覆盖。继续做好6.13万亩互花米草除治,争取2024年全面完成除治任务。深入实施矿地综合开发利用矿山建设,落实绿色矿山和数字化建设。继续推进历史遗留矿山生态环境修复,对2025年前拟完成治理修复的60个图斑,分类实施自然修复、简易工程、工程治理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