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966087/2025-6541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5-02-14
发布日期
2025-02-14
发布单位
宁海县卫生健康局
县卫生健康局2025年1月份工作小结和2025年2月份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2025-02-14 14:09:36 信息来源:宁海县卫生健康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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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2025年1月份工作小结

(一)办公室

1.继续做好省、市两级“七张问题清单”整改闭环落实工作。

2.组织召开全系统党建业务培训会议、党组织书记基层党建工作书面述职。

3.组织开展元旦、春节困难党员慰问工作。

3.牵头开展春节前警示教育会和党风廉政建设部署会议。

4.牵头做好巡察整改工作。

5.完成医用耗材监察建议整改报告。

6.持续做好机关效能建设专项相关工作。

7.配合做好领导干部述学述职述廉述法工作。

8.持续开展全系统安全生产、医疗机构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做好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突出风险专项整治、电气燃气专项整治、出租房自建房安全整治,平安医院创建等工作。

9.做好县委、县政府政务信息报送公开工作。

10.做好紧急信息、内宣、平安稳定周报等上报工作。

11.持续做好重点信访群体和人员的信访维稳工作。督促各责任单位做好信访积案防止反弹和新积案产生工作。

(二)组织人事科

1.完成2025年紧缺人才招聘第一批次体检工作。

2.完成自主评聘单位卫生高级职称评聘后续工作。

3.完成2024年度卫生初中级人员竞聘工作。

4.完成人员编制动态调整调研工作。

5.完成事业单位人事和工资年报工作。

6.完成zdxf入库相关工作。

7.完成2024年编外用工管理改革后第一次卫技编外招聘前期工作。

8.完成千人医师数据分析工作。

9.完成院前急救人员第二轮补充工作。

10.完成人事人才其他工作。

(三)财务科

1.做好项目资金预算申报、对接、审核、使用、拨付等工作。

2.完成卫生年报、卫生统计等年报审核上报工作。

3.完成县第一医院专项审计方案上报工作。

4.持续做好巡察整改工作。

5.督促各医疗单位调任人员离任经责审计工作。

6.完成征地拆迁数字化管理工作。

7.做好专项债券申报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政策法规科

1.规范开展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共立案4件,作出处罚决定10件,结案8件。

2.继续开展双随机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投诉举报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行政执法“亮码检查”率100%。

3.修订公示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清单。完成对重大案卷法制审核。

4.完成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及行政执法统计年报报送及公示工作。

5.继续开展行政审批等政务服务工作,共完成审批服务事项254件,未发生受理超期限现象,窗口满意率100%。

(五)医政医管科

1.完成两会、年货展销会等活动医疗保障。

2.完成上半年度征兵体检场地协调、医师筹备。

3.做好医疗纠纷案件处置。

4.做好省级督查清单“陪护”难问题的整改。

5.2024年第四季度宁海县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和“阳光用药”相关信息公示。

6.收集并上报市卫健委关于浙江省医疗卫生领域2025年设备更新项目超长期国债建议方案(县域医共体)。

7.对安宁疗护病区及门诊建设前期数据整理和做好下一步工作推进及落实计划。

8.做好2024年度医政、家庭医生签约年终指导工作。

9.做好医疗机构变更审批、医疗广告审查、义诊、进修备案等相关工作。

10.做好第八周期医师定期考核工作。

11.做好乡村医生变更和换证工作。

12.推进浙江省死亡医学证明签发系统的医疗机构账户申请及启用。

(六)疾病预防控制科

1.完成宁海县卫健系统“无废城市”废物处置、医疗卫生机构应急物资储备盘库工作。

2.开展老年人接种流感疫苗、初一女生HPV疫苗接种、结直肠癌、慢阻肺筛查等民生实事工作。

3.持续开展重点人群心理筛查、健康规范管理及城乡参保居民免费健康体检工作。

4.完成流感、新冠哨点监测、病媒生物监测及学校聚集性疫情处置,完成流感应急健康教育工作。

5.按要求开展犬伤、免疫规划工作,开展春节期间查漏补种。完成产科、犬伤门诊HIS系统改造工,继续开展智慧化门诊指导,参加预防接种门诊省级评审。开展民生疫苗接种、非免规疫苗遴选采购定标、疫苗配送、传染病漏报指导,按要求继续开展前置软件使用指导。

6.继续开展慢性病患者管理及质控,血脂异常管理试点、慢阻肺患者管理培训工作。

7.完成死因审核,死后全事项钉钉工作事宜,死亡证明上门陪同情况调查。

8.完成居民营养监测,3*24小时入户膳食调查。继续完善营养科普文和科普视频。

9.继续完成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质控。开展同伴项目、长效针剂项目。常见精神障碍防治和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促进项目工作。

10.做好常规水日常检样收送及相关标准更新、能力建设。完成常规水、生活饮用水、环境健康、省人体生物、医院和幼儿园消毒质量监测、医院污水监测。

11.按计划完成全县职业病危害相关报告卡审核、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及风险评估报告,完成放射个人剂量元件监测、核电环境监测。

12.做好食源性疾病监测、食品污染物监测。

13.继续做好HIV、丙肝、寄生虫地方病检测及患者健康管理工作。完成艾滋病宣传日活动,召开多部门联防联控艾滋病工作会议。

14.开展非法行医窝点排查等工作,及时处置风险预警及投诉举报。

(七)妇幼健康管理科

1.做好全县托育服务工作年报。

2.开展全县托育机构消防安全检查。

3.召开2024年第二次围产协作会议。

4.开展妇保、儿保工作年报。

5.持续开展普惠托育基本公共服务提质扩面试点工作。

6.排摸2022-2024年孤独症筛查数。

7.完成省市交办妇幼各项工作。

8.制定各乡镇街道孕前优生任务数。

(八)计生协会

1.继续做好2025年度计划生育家庭扶助新增申请对象的审核确认工作。

2.开展2025年春节期间困难失独家庭慰问工作。

3.申报2025年度中国计生协生殖健康全周期服务项目。

4.参加市计生协2025年度甬有宝贝家庭婚育指导服务项目座谈会,分享项目经验、谋划新一年项目实施计划。

(九)宣传教育科

1.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2.策划并制作科普短视频,有效传播健康理念。

(十)爱卫办

1.部署开展春节期间爱国卫生专项活动,整治城乡环境,消除四害孳生地。

2.完成2024年度健康宁海建设、爱国卫生运动工作总结。

3.草拟2025年爱国卫生工作要点。

4.召开健康教育讲师团会议,部署年度讲师团主要任务。

5.做好联系河道河长巡河等有关工作。

(十一)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

1.再次核查1-12月婚登、出生、怀孕等部门数据。

2.监测全员人口平台部门信息出生医学证明、疾控死亡信息、互联互通出生人口信息等核查情况,并持续指导督促乡镇街道做好全员人口信息库信息完善工作。

3.做好2024年12月份出生人口监测报表上报工作。撰写《2024年度宁海县出生人口形势分析报告》及《2024年度宁海县人口与家庭发展报告》。开展2024年度人口监测资料归档工作。

4.开展2025年春节期间计生特殊家庭走访慰问工作。

5.继续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相关政策的咨询和信访处置工作。

(十二)信息中心

1.完成春节期间信息安全保障及重要信息系统运维。

2.完成重点机房节前巡查工作。

二、2025年2月工作计划

(一)办公室

1.持续做好省、市两级“七张问题清单”整改闭环落实工作。

2.召开局党委领导民主生活会。

2.开展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3.持续做好主题教育上下联动问题整改工作。

4.牵头做好巡察整改工作。

5.持续开展全系统安全生产、平安医院创建等工作。

6.牵头做好两会建议提案接收办理工作。

7牵头做好2025年县卫生健康工作要点制定。

8.筹备召开2025年全县卫生健康工作会议。

(二)组织人事科

1.做好2025年紧缺人才招聘第一批次录用前考核工作。

2.做好近期新录用人员工龄核定工作。

3.做好2024年度卫生初中级人员竞聘后续工作。

4.做好人员编制动态调整调研后续工作。

5.做好2024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后续工作。

6.做好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相关工作。

7.做好编外用工管理改革后第一次卫技编外招聘工作。

8.做好医学博士招录一事一议工作。

9.做好2024年度专业技术二级岗申报工作。

10.人事人才其他工作。

(三)财务科

1.对接财政做好项目资金预算申报、对接、审核、使用、拨付等工作。

2.做好各项年报后续审核修改、各项分析工作。

3.持续督促各医疗单位调任人员离任经责审计工作。

4.指导桃源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做好搬迁准备工作。

5.完成县第一医院专项审计第一阶段整改销号工作。

(四)政策法规科

1.继续做好行政许可和审批工作。

2.继续规范推进卫生监督执法。

(五)医政医管科

1.做好上半年度征兵体检工作。

2.做好宁海马拉松医疗保障筹备工作。

3.做好医疗纠纷案件处置。

4.收集2025年的医疗设备采购计划,初审后临床专家论证。

5.收集筹备全县医疗质量和安全相关资料。

6.做好省级问题督查清单“照护”难的整改。

9.宁海县“两新”工作推进会。

10.实地考察17家建设安宁疗护病区和门诊的医疗机构,听取建设意见及设计方案。

11.做好第八周期医师定期考核工作。

(六)疾病预防控制科

1.加强慢性病、呼吸系统疾病、死因监测及报卡工作,完善系统质控。

2.完成营养监测膳食调查,开展2025年健康讲师团工作,完成健康素养监测及居民烟草报告。

3.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工作继续开展同伴项目、长效针项目工作。

4.完成2024年度市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指导工作。

5.加强传染病疫情监测及学校等集体单位聚集性疫情监测处置,做好出疹性疾病、犬伤、四害监测工作。

6.开展免疫规划年报培训,做好春节期间查漏补种及副反应监测工作。

7.做好学校卫生工作,开展学生体检。开展学校春季开学卫生监督检查指导工作。

8.继续做好肺结核患者管理工作,学生结核病疫情处置,开展无结核乡镇工作。

9.继续做好HIV、丙肝、寄生虫地方病检测及患者健康管理工作,HIV确证实验室试运行。

10.继续开展常规水、食源性疾病、职业病监测,省人体生物监测项目工作。

11.继续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工作法制指导、法制审核、法制稽查工作,做好投诉举报及风险预警处置工作。

12.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继续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巡查工作

13.做好2025年度职业卫生分类监督执法工作,“浙里卫企”平台职业健康风险化解专项治理工作。

14.做好春节期间卫生监督保障工作,及时规范处理投诉举报工作,落实20个工作日内处理和2次回复制度。

15.做好新系统智能办案行政处罚录入工作,完善行政处罚案卷做好归档工作,并做好重大案件的备案工作。

(七)妇幼健康管理科

1.部署2025年托育服务工作任务。

2.部署省民生实事项目孤独症任务数。

3.召开儿保医生第一次工作例会。

4.制定婴幼儿照护服务驿站三级服务网络。

5.持续开展普惠托育基本公共服务提质扩面试点工作。

6.规范孤独症筛查形式。

7.完成省市交办妇幼各项工作。

(八)计生协会

1.完成2025年度国标奖特扶对象的审核确认工作。

2.草拟2025年全县计生协工作要点。

3.对应年度项目预算,初步制定2025年县级项目计划和绩效目标。

4.研究2025年青春健康县级师资认证方案,排摸2025年国家、省、市青春健康师资认证储备人选。

(九)宣传教育科

1.持续推进科普短视频拍摄。

2.联合疾控等部门,发布春季科普提示。

(十)爱卫办

1.深入开展春节期间爱国卫生活动,指导落实卫生乡镇巩固措施。

2.推进健康促进工作,开展2025年讲师团需求申报。

3.做好“河长制”相关工作。

(十一)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

1.继续做好全员人口信息应用管理工作。

2.撰写2025年人口家庭科工作要点。

3.完成人口家庭科档案管理工作。

4.继续做好与人口生育相关的群众询问工作。

(十二)信息中心

1.研讨推动2025年全县信息化建设工作。

2.持续提高宁波市全民健康新平台的数据上传质量。

3.创业系统工作周会、网络信息安全周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