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734259820/2025-6557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5-02-27
发布日期
2025-02-27
发布单位
宁海县农业农村局
宁海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2月份工作要点和2025年3月份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2025-02-27 14:52:53 信息来源:宁海县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分享到:

 一、2月工作总结

1.抓实5万余亩小麦和1.09万亩油菜的田间管理,对其中受旱情影响的1.2万亩小麦、300亩油菜做好保收工作。

2.组织开展“渔民上岸,干部下村”暨渔业安全大检查大宣传活动。加强安全值班值守,密切研判天气变化。

3.起草印发《关于印发涉海涉渔领域安全生产“春雷行动2025”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涉渔专办〔2025〕1号)。完成《2025年宁海县水产养殖水质检测和尾水处理能力评估工作方案》《宁海县养殖尾水处理管理办法》《2025宁海县渔业油价补贴县级统筹资金实施方案》等文件初稿。

4.积极组织岔路黑猪申报《国家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进而更好推动岔路黑猪保种育种工作,为2030年完成“双20”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5.上报宁海县畜牧业相关典型案例《岔路黑猪:驱动共富的新引擎》,助力浙江省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推动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督促并指导我县岔路黑猪、振宁黄鸡两家特色畜禽的保种企业,开展市级种质资源场申报认定工作。

6.切实做好畜牧业针对寒潮低温天气的防范与应对工作,开展防寒防冻技术指导。及时排查并处理各类潜在隐患,发布寒潮预警信息,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7.开展市级现代种业项目申报。完成宁波市级水产种质资源场项目申报。今年新申请市级种质资源场2家,分别为宁海渔业创新研究中心(青蟹)和宁海海洋生物种业研究院(缢蛏、泥蚶、文蛤等滩涂贝类综合库),复查换证3家。

8.召开全县一季度农业经济形势分析会,部署一季度农业经济目标任务。

9.开展2025年涉农资金项目产业化类整合工作,指导主体申报2025年农业示范基地项目。开展2025年市级现代种业项目和县级现代种业项目申报工作。

10.积极报送“宁波市宁海县乡愁体验游”休闲农业精品景点线路入选“2024年中国美丽乡村休闲旅游行(冬季)精品景点线路”推介名单。

11.上报2025年拟报请县政府决策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须以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12.上报2025年宁海县城乡提升工程重大项目、一库一单项目、和美乡村“三大行动”村道提升行政村名单和第五批未来乡村创建申报表、实施方案和规划文本,开展项目设计方案编制。

13.做好2025年集体经济部署工作,做好村企结对项目储备。

14.开展2025年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工作,完成涉农资金平台的项目申报网上填报工作、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质增能试点县项目调研走访工作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质增能试点县项目方案初稿。

15.做好高校高层次人才服务调查、浙农英才申报排摸、2025年新农人“十路人才”排摸,2025年公务员公开招录资格复审和体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设置、第一季度编外人员招录等相关工作。

16.开展2025年度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需求调查并拟定“宁海县2025年宅基地类涉村信访年度工作计划”。

17.分解下达2025年宁海县闲置农房盘活考核指标,开展一季度闲置农房盘活工作。

18.督促乡镇(街道)完成农经年报和清产核资工作并做好2024年集体经济数据分类、分析。

19.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培训班、林下中药材黄精种植技术培训班并对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培训需求进行调查摸底。

20.赴宁海种业研究院进行工作交流,就新品种开发与推广、平面流发展与高温期利用、尾水治理等实际需要,商讨落实工作方向与相互配合支持等事宜。

21.完成2024年度市县两级设施农业项目、省级农事服务中心项目的申报工作,并编制2024-2026年度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做好平安农机宣传和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

22.做好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做好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重点问题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组织开展芹菜种植主体调查工作,并录入到国家农产品质量追溯平台。

23.做好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实施相关工作,督促乡镇街道指导落实主体及时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计划2025年新增电子化出证设备补助申报31家,并同步指导做好新配备电子化承诺达标合格证设备上门安装工作。

24.组织休闲渔船运营公司及三家基层渔船管理公司开展季后复工复产“六个一”工作,并对林源乌龟、百草龟业等企业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生产繁育许可进行年审。

25.指导规模畜禽养殖场等农业经营主体做好2025年度涉农资金整合项目(农业示范基地项目、贷款贴息项目等)和市级农业龙头企业认定的申报工作。


二、3月工作计划

26.谋划推进“艺融村韵”美丽乡村带、第五批未来乡村设计方案编制。

27.正式印发《2025年宁海县水产养殖水质检测和尾水处理能力评估工作方案》《宁海县养殖尾水处理管理办法》《2025宁海县渔业油价补贴县级统筹资金实施方案》等文件,完成2025年宁海县水产养殖水质检测和尾水处理能力评估工作招投标。

28.持续推进“春雷行动”和内河禁渔政策落实,全面开展政策宣传。

29.开展涉农资金平台新农村建设类项目复审、联合评审等工作,走访调研部分行政村、精选项目名单。

30.督促指导乡镇街道开展各类和美乡村创建、验收工作,提高工程进度、确保工程质量。

31.对2024年农业示范基地项目立项,基地走访。落实村企结对项目,统计经营性收入50万元以下村相关方面,做好相关一村一策工作和2025年土地流转项目申报工作。

32.积极对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质增能试点县项目。

33.组织开展茶叶、草莓等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抽检,保障“菜篮子”的安全。

34.做好小麦和油菜田间管理相关工作,布置排摸今年早稻种植任务和油茶新种任务。

35.开展2025年度农机购置及新型农机补贴工作,同时推进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抓好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

36.做好2025县级特色(主导)产业机械化示范服务组织评审、立项工作并跟进2024年度双强项目建设、督促2025年度双强项目及时开工。

37.指导企业做好岔路黑猪申报《国家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工作,指导宁海县涉农资金整合项目建设单位根据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地完成2024年度项目创建工作,并开展2024年度县级现代种业项目验收。

38.结合2024年度免疫任务完成情况,部署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免疫工作,组织开展规模场免疫程序备案审核。

39.开展落实水产推广站站内新进人员下乡实习事宜,并指导各申报项目实施,提供技术服务。

40.启动青年入乡实践点建设相关工作。

41.做好政务服务2.0审批工作。

42.做好“大综合体一体化“执法工作。

43.指导乡镇街道做好三资管理工作。

44.做好扶贫对接、文明卫生城市创建、万村联网、益农信息社及农民信箱信息的日常维护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