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5年2月份工作小结
(一)办公室
1.继续做好省、市两级“七张问题清单”整改闭环落实工作。
2.组织召开全系统党建业务培训会议、党组织书记基层党建工作书面述职。
3.配合做好2024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相关工作。
4.指导全系统基层党组织开展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5.持续做好主题教育上下联动问题整改工作。
6.牵头做好巡察整改工作。
7.持续开展全系统安全生产、医疗机构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做好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突出风险专项整治、电气燃气专项整治、出租房自建房安全整治,平安医院创建等工作。
8.做好县委、县政府政务信息报送公开工作。
9.做好紧急信息、内宣、平安稳定周报等上报工作。
10.持续做好重点信访群体和人员的信访维稳工作。督促各责任单位做好信访积案防止反弹和新积案产生工作。
(二)组织人事科
1.完成2025年紧缺人才招聘第一批次录用前考核工作。
2.完成新录用人员工龄核定工作。
3.完成2024年度卫生初中级人员竞聘后续工作。
4.完成人员编制动态调整调研后续工作。
5.完成2024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后续工作。
6.完成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相关工作。
7.完成编外用工管理改革后第一次卫技编外招聘前期工作。
8.完成医学博士招录一事一议工作。
9.完成2024年度专业技术二级岗申报材料等准备工作。
10.完成人事人才其他工作。
(三)财务科
1.做好项目资金预算申报、对接、审核、使用、拨付等工作。
2.完成卫生年报、卫生统计等年报、财务分析等审核上报工作。
3.完成县第一医院专项审计第一阶段整改销号工作。
4.持续做好巡察整改工作。
5.督促各医疗单位调任人员做好离任经责审计工作。
6.完成桃源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搬迁工作。
7.做好“十五五”重大项目申报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政策法规科
1.规范开展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2.继续开展双随机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投诉举报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行政执法“亮码检查”率100%。
3.推进卫生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相关制度。
4.继续做好行政审批等政务服务工作。
(五)医政医管科
1.完成2025年上半年度征兵体检。
2.完成省公务员考试面试和体能测试等活动医疗保障。
3.完成宁海县中医医院等级医院创建省专家组技术指导工作。
4.推进第一批宁波市名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验收工作。
5.推进第四轮市级医学重点学科(西医)、重点学科(中医)验收评估工作,完成终期自评。完成基层医疗机构信息整理、高德地图数据导入工作。
6.前往鄞州东柳卫生院和北仑戚家山卫生院参观学习。
7.对西店镇卫生院拆分工作开展审核、调研等相关工作。
8.做好医疗机构变更审批工作;做好医疗广告审查、义诊、进修备案等相关工作。
9.按照省市要求,维护好浙江省医务人员进修智慧管理平台,维护基层医疗机构管理员账号信息。
10.完成第八周期医师定期考核工作。
11.推进浙江省死亡医学证明签发系统在乡镇卫生院、民营医院启用。
12.完成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及现场审核工作。
13.医疗纠纷案件处置。
14.推进2025年度医疗设备采购,完成采购计划初审。
15.完成浙江省医疗卫生领域2025年设备更新项目超长期国债建议方案(县域医共体)上报。
16.上线药械监管预警系统(二甲及以上医院)。
17.完成宁海县殡葬领域相关问题的排查和整改2月工作简报。
(六)疾病预防控制科
1.完成宁海县卫健系统“无废城市”废物处置、医疗卫生机构应急物资储备盘库工作。
2.开展老年人流感疫苗、初一女生HPV、结直肠癌、慢阻肺筛查等民生实事工作。
3.持续开展重点人群心理筛查、健康规范管理及城乡参保居民免费健康体检工作。
4.完成流感、新冠哨点监测、病媒生物监测及学校聚集性疫情处置,完成流感应急健康教育工作。
5.按要求开展犬伤、免疫规划工作,开展春节期间查漏补种。完成产科、犬伤门诊HIS系统改造,继续开展智慧化门诊指导,参加预防接种门诊省级评审。
6.开展民生疫苗接种、非免规疫苗遴选采购定标、疫苗配送、疫苗犹豫调查、传染病漏报指导;按要求继续开展前置软件使用指导。
7.按要求继续开展慢性病患者管理及质控,血脂异常管理试点工作。慢阻肺患者管理培训。
8.按要求完成死因审核,死后全事项钉钉工作事宜,死亡证明上门陪同情况调查。
9.继续完善营养科普文章和科普视频。
10.按要求继续完成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质控。开展同伴项目、长效针剂项目。常见精神障碍防治和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促进项目工作。
11.按要求完成流感应急健康教育工作部署;素养进农村文化礼堂、呼吸道传染病健康教育。
12.按计划完成常规水、生活饮用水、环境健康、省人体生物、医院和幼儿园消毒质量监测、医院污水监测。
13按计划完成全县职业病危害相关报告卡审核、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及风险评估报告,完成放射个人剂量元件监测、核电环境监测。
14.按计划完成食源性疾病监测、食品污染物监测。
15按要求继续做好HIV、丙肝、寄生虫地方病检测及患者健康管理工作。完成艾滋病宣传日活动,召开多部门联防联控艾滋病工作会议。
16.开展医疗卫生监督、医疗美容、非法行医窝点排查等工作,及时处置风险预警及投诉举报。
(七)妇幼健康管理科
1.对托育机构保健工作进行抽查,对存在问题进行指导。
2.下达省民生实事项目孤独症任务数,并将筛查要求进行传达。
3.测算2024年9月-2025年1月托位运行补助经费,并进行现场复核。
4.制定婴幼儿照护服务驿站三级服务网络。
5.持续开展普惠托育基本公共服务提质扩面试点工作。
6.召开全县妇幼健康会议,布置妇幼相关工作。
7.排查早孕关爱门诊情况。
8.策划“三八”节活动与相关重点关注群体相结合。
(八)计生协会
1.完成2025年度国家奖特扶对象确认工作。
2.开展2024年度计划生育扶助对象满意度调查。
3.申报宁波市计生协生殖健康服务项目。
4.确认2025年度计生特殊家庭生活照料名单。
5.做好2025年度暖心慰问家庭确认及资金分配工作。
6.做好国家级青春健康师资认证人选推荐工作。
7.筹划2025年“宁好宝贝”家庭婚育指导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九)宣传教育科
1.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2.开展好局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
(十)爱卫办
1.完成春节期间爱国卫生专项活动,整治城乡环境,消除四害孳生地。
2.做好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工作,完成2025年讲师团需求申报。
3.报送健康宁海建设典型案例,遴选县重大工程项目开展健康影响评价。
4.做好联系河道河长巡河等有关工作。
(十一)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
1.完成1月份出生人口监测报表上报工作。
2.开展2025年1月与2024年1月婚姻登记数、怀孕和出生数、户口申报出生数的同比变动分析。
3.根据《市卫生健康委2025年2月份工作安排》要求,拟定下发我县《2月份基层人口工作安排》。
4.完成《2024年度宁海县人口与家庭发展报告》初稿。
5.梳理2024年人口家庭线工作。
6.开展涉及计划生育内容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7.做好与人口生育相关的群众咨询答复工作。
(十二)信息中心
1.讨论确定医保药品追溯码方案。
2.上线基层医院体检系统。
3.启动新一代卫生健康业务专网改造项目招标工作。
二、2025年3月工作计划
(一)办公室
1.召开县卫生健康大会和党的建设工作会议。
2.召开全系统2025年党风廉政工作会议、组织生活会和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3.牵头做好全县卫生健康系统“三个年”建设任务的谋划工作。
4.牵头做好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专项工作。
5.持续开展全系统安全生产、平安医院创建等工作。
6.牵头做好两会建议提案接收办理工作。
7.牵头做好2025年县卫生健康工作要点制定。
8.做好第一季度“清风卡”发放工作。
(二)组织人事科
1.做好2025年紧缺人才招聘第一批次录用和报到工作。
2.做好2025年局机关公务员考录体检等工作。
3.做好2024年度巡察整改后续工作。
4.做好人员编制动态调整数据测算等工作。
5.做好2025年紧缺人才招聘第一批次录用后工龄核定等工作。
6.做好下属事业单位薪酬等相关工作。
7.做好编外用工管理改革后第一次卫技编外招聘工作。
8.做好3月份干部调配等工作。
9.做好专业技术三级岗申报条件调研工作。
10.人事人才其他工作。
(三)财务科
1.对接财政做好项目资金预算申报、对接、审核、使用、拨付等工作。
2.做好各项年报后续审核修改、各项分析工作。
3.持续督促各医疗单位调任人员离任经责审计工作。
4.落实宁海县医共体扩面工程建设资金。
5.按要求完成各项考核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政策法规科
1.继续做好行政许可和审批工作。
2.继续规范推进卫生监督执法。
(五)医政医管科
1.做好宁海马拉松医疗保障筹备。
2.布置2025年中医药重点工作。
3.对村卫生室进行实地检查,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4.召开安宁疗护工作布置会。
5.对要建设安宁疗护病区和门诊的17家医疗机构进行实地考察、走访。
6.推进2025年度医疗设备采购临床专家论证。
7.推进宁海县医疗机构责任保险2025年续保工作。
8.做好宁海县殡葬领域相关问题的排查和整改3月工作简报。
(六)疾病预防控制科
1.加强慢性病、呼吸系统疾病、死因监测及报卡工作,完善系统质控,省统建系统维护。
2.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工作及系统维护质控,继续开展同伴项目、长效针项目工作。
3.做好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
4.呼吸道传染病应急健康教育,开展世界睡眠日、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宣传活动及百千万志愿者活动,做好健康云平台维护。
5.加强传染病疫情监测及学校等集体单位聚集性疫情监测处置,做好出疹性疾病、犬伤、四害监测工作。
6.开展免疫规划接种门诊检查、副反应监测、疫苗犹豫调查。
7.做好学校卫生工作,开展学生体检及数据分析评价。
8.继续做好肺结核患者管理工作,学生结核病疫情处置,开展无结核乡镇工作。
9.继续做好HIV、丙肝、寄生虫地方病检测及患者健康管理工作,弓开展形虫监测、碘缺乏病监测工作。
10.致病菌识别网监测,出血热,新布尼亚病毒,出疹性疾病,手足口病,艾滋病等传染病常规和应急检测,Hiv确证实验室试运行,疾控标准化建设A类,B类项目开展。
11.继续开展常规水、食源性疾病、职业病监测,省人体生物监测项目工作。
12.继续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工作法制指导、法制审核、法制稽查工作,做好投诉举报及风险预警处置工作。
13.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继续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巡查工作。
14.做好2025年度职业卫生分类监督执法工作,民营医疗机构信誉等级评分工作;2025年度放射诊疗许可校验;落实医疗机构自查系统录入;“浙里卫企”平台职业健康风险化解专项治理工作。
15.及时规范处理投诉举报工作,落实20个工作日内处理和2次回复制度。
16.做好新系统智能办案行政处罚录入工作,完善行政处罚案卷做好归档工作,并做好重大案件的备案工作。
(七)妇幼健康管理科
1.完成县第二医院委托公立医院开展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签订协议。
2.测算省民生实事项目孤独症任务数经费,包括初筛、复筛。
3.动员全县儿保医生开展托育机构第一季度卫生保健指导工作,对存在问题进行全面指导并回头看。
4.对第一季度数据指标进行分析。
5.对新建婴幼儿驿站进行现场复核。
6.完成省市交办妇幼各项工作。
7.对县妇幼保健院、县第一医院早孕关爱门诊建设进行商讨。
(八)计生协会
1.指导乡镇开展奖扶对象核查工作。
2.下拨2025年度暖心慰问经费。
3.确认2025年县级项目计划和绩效目标,开展县级项目申报工作。
4.做好2025年第一批公益金申报审核工作。
(九)宣传教育科
1.组织开展全国爱耳日宣传活动。
2.制定完善网络舆情处置方案。
(十)爱卫办
1.制订2025年爱国卫生工作要点,部署2025年爱国卫生工作。
2.制订印发讲师团讲课计划,组织开展2025年度健康教育讲师团活动。
3.制订印发第37个爱卫月文件,部署爱卫月工作。
4.推进重大工程项目健康影响评价。
5.做好河湖长制相关工作。
(十一)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
1.牵头推进我县生育支持措施落实工作。
2.撰写《2025年宁海县人口家庭工作要点》。
3.拟定下发《3月份基层人口工作安排》。
4.指导基层做好互联互通出生信息、生育登记审核工作。
5.继续做好人口生育相关的群众询问工作。
(十二)信息中心
1.做好两会重点时期网络信息安全值守保障工作。
2.开展DeepSeek+医疗方案探索。
3.做好互联网医院功能升级研讨工作。
4.上线医保药品追溯码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