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18日至2024年7月11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桥头胡街道党工委进行了巡察。2024年10月12日,县委巡察组向桥头胡街道党工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责任担当,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桥头胡街道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
街道党工委充分认识到巡察整改工作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抓手,第一时间召开党工委专题会议、党政联席会议和专题民主生活会会议部署推进巡察整改工作,紧扣巡察组反馈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制定整改措施,全面落实巡察整改任务。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
严格落实整改工作责任制,第一时间成立巡察反馈工作整改落实领导小组,街道党工委书记仇存明任组长,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叶文斌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组员,针对巡察反馈的三方面43个具体问题,逐项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
(三)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
各责任领导、有关办公室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出发,对照整改方案要求,逐条逐项抓好措施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每周碰头,实时听取整改进度,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不获全胜不收兵,确保每项整改任务落实到位。
巡察反馈问题43个,目前已经整改完成42个,正在整改1个。在巡察整改工作中,给予教育提醒13人,建立完善制度8项,清退款项160.28万元,挽回其他经济损失81.49万元。
二、坚持问题导向,不折不扣抓好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一)在“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乡村振兴、共同富裕的决策部署和相关要求还有差距,推动基层智治还不够到位”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系统深入”问题的整改。
(1)针对“学习研讨不够深入。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时,大多数以简单传达为主,没有进行深入研讨;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不到位,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存在缺学、漏学现象,如未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校建校90周年庆祝大会暨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典礼上的讲话”问题。
具体举措:认真落实理论学习工作,建立健全领导班子学习研讨机制,2024年共开展12次“第一议题”学习和理论中心组研讨,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批示精神等内容,不断深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理解与把握。
该项任务已于2024年12月31日完成整改。
(2)针对“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履行不够到位。2021—2023年未开展意识形态领域形势情况分析及社会舆情综合分析;2021—2023年度部分班子成员的民主生活会和年度述职报告没有把意识形态作为重要内容”问题。
具体举措:①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组织领导,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重点,合理安排意识形态学习,完成每年1次以上意识形态安全的专题学习,每季度1次以上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研讨。②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意识形态工作,在切实履行好本职工作同时,坚决将思想政治建设工作纳入岗位工作的全过程。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年度述职报告等文件的审查,确保意识形态工作始终保持正确方向。
该项任务已于2024年12月31日完成整改。
2.关于“推进共富建设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3)针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缓慢,造血功能不足。2023年全街道18个村社,集体经济总收入3509.91万元,其中补助收入1985.58万元,占比达56.57%”问题。
具体举措:坚持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乡村振兴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①加强对各村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指导,利用上级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补助资金(每个行政村80万元,现已落实的54万元),统一入股县级强村公司,2024年各村总计获得分红收益15.12万元。②加强现有资源开发利用,陆家村5亩标准厂房已出租,可增加集体经济收入230万-260万元,逐年递增。③盘活村集体资产资源,2024年双林村三麓潭出租收入18万元/年;岙马村土地入股的花漾稻田项目已开始建设,2025年即可投入运营;④8个消薄攻坚村已完成一村一策制定。
该项任务已于2025年1月12日完成整改。
(4)针对“特色农业发展有待提升。创意农业发展、特色农产品资源挖掘力度不够。辖区“汶溪玉绿”“翠谷红颜”等品牌效应不明显,产品附加值不高,助力农民增产增收效果不佳”问题。
具体举措:坚持推动农业现代化,创新打造特色农业品牌,助力农民增产增收。①加强农业科技创新,打造除茶叶、草莓、蓝莓外的新名片,累计投入180万元,成功培育46亩“波姬红”无花果园、10亩车厘子大棚等新型农业项目。②结合农文旅项目开发,打造岙马村花漾稻田项目,目前已开工建设,2025年即可投入运营。
该项任务已于2025年1月12日完成整改。
(5)针对“大健康服务项目运行绩效不及预期。大健康服务项目约定服务对象为桥头胡街道全体居民,但信息登记表显示2023年服务对象仅覆盖4个村,服务村民仅1814人次,服务项目未达预期效果”问题。
具体举措:由于本辖区的居民对大健康服务项目的接受度不高,该项目运行推广未达到预期,目前已终止。
该项任务已于2024年12月31日完成整改。
3.关于“推动文旅项目发展力度不够大”问题的整改。
(6)针对“旅游开发项目成效不明显。2020年9月桥头胡汶溪翠谷旅游公司开发汶溪流域旅游项目,累计投资6479.37万元,截至目前仅水上乐园、烧烤营地、月光营地开始运营,2022—2023年仅产生营收240.51万元”问题。
具体举措:①深入调研规划,到台州、温州等地开展文旅项目交流,及时了解乡村文旅新风口、新契机,准确调整项目定位。②提升项目品质,大力推进花漾稻田文旅综合体建设,打造集研学、观光、游乐为一体的花园式共富农田。增加多元化体验,加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提升项目吸引力和竞争力。③强化服务管理,定期组织人员培训,有效提升服务能力和游客体验。
该项任务已于2024年12月31日完成整改。
4.关于“基层治理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7)针对“信访纠纷化解不够有力。2020年以来县级以上信访70人次,其中重复访26人次,占比37.1%,29件信访积案中,仍有12件未化解。如多人反映要求桥头胡村尽快进行二期拆迁等问题去市赴省重复信访3次;1人反映其房屋被非法强拆问题去市重复访4次”问题。
具体举措:①严格信访办理时效和流程。建立健全“钉综指”事件流转制度,每周通报事件流转情况,综合分析各类信访问题,强化相关科室与联村组的联动,全年闭环处置事件411件,有效提升信访事项办理效率。②创新信访工作方法,制定《桥头胡街道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制度》,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网格员、“两代表一委员”等村级作用,寻找有效关键人,共同参与调处社会矛盾。
该项任务已于2024年12月31日完成整改。
(8)针对“安全事故时有发生。2020年以来发生安全生产伤亡事故4起,如2022年瑞贝特在建厂房中,一名建筑工人从二楼掉落,经抢救无效死亡”问题。
具体举措:①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2024年街道累计开展企业员工安全生产培训31次,培训员工2800人,切实增强员工安全意识。②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出台《宁桥党〔2024〕3号关于明确桥头胡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结构设置及工作规则与组成人员的通知》《宁桥党〔2024〕19 号关于调整关于调整桥头胡街道应急消防管理组织体系的通知》等文件,明确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管理的全面性和系统性。③完善应急预案和响应机制,制定出台《宁桥办〔2024〕20号关于印发桥头胡街道应急救援力量编组方案的通知》,明确应急响应流程和救援措施。组织开展应急消防实战演练30次,切实提高救援处置能力。
该项任务已于2024年12月31日完成整改。
(9)针对“遏制土地违法行为还不够有力。2020—2023年,全街道共发生非法占用农村集体用地被处罚案件29起,以“零容忍”态度打击违法用地行为未做到驰而不息、常抓不懈”问题。
具体举措:加强违法用地执法巡查管控力度,今年共完成国土违法卫片整改15个,整改率达到83%。
该项任务已于2024年12月31日完成整改。
(10)针对“桥头胡一期拆建自2017年启动以来,当前仍有12户未全面完成政策处理工作;桥头胡二期改造工程因资金原因,一直无法推进,群众反映强烈。龙潭村旧村改造项目自2017年10月启动以来,244间安置房仅建设完工142间,引发群众不满情绪。2017年3月27日,宁海县建龙城市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桥头胡街道下属企业,以下简称建龙公司)向宁海桥头胡城市开发有限公司购买明月家园套房151套,截至2024年4月,上述套房仍空置”问题。
具体举措:①推进桥头胡棚改项目一期扫尾工作。成立由街道书记、主任担任组长,政法副书记和常务副主任为副组长的清零拔钉专项工作组,采取一户一方案,一户一专班的有效措施扎实推进剩余滞留户的签约腾空工作,目前已完成3户,分别为胡三桂、王林贤和韩家祠堂。②推进桥头胡村二期拆迁前期工作。2024年6月,组建二期改造工作专班,目前已完成300户入户走访和资料收集工作。③妥善解决明月家园遗留问题。目前明月家园个人不动产无法登记问题已解决,村民在缴纳税费后,即可办理不动产权证,目前已办理。④及早开展龙潭新村二期安置地块场地平整工作,目前已全部完成。
该项任务已延期整改,计划于2025年12月31日完成整改。
(二)在“从严治党、强化监督履职不够有力,在工程建设、资金资产、财务管理等方面监管不够到位”方面
1.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1)针对“班子未按要求每半年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2020—2023年相关会议记录不全。谈心谈话制度落实不到位,一把手对班子成员谈心谈话记录不多,部分分管领导对分管工作人员谈心谈话频率不高,内容泛泛,有的存在谈工作代替谈廉政的情况。未见中层干部任前谈话记录。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较多,2020—2023年共有35名党员干部因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其中街道干部2人。提醒教育开展不够到位。特别在酒驾醉驾领域,受党纪政务处分的党员干部多达14人。在2023年7月全县专题布置整治党员干部酒驾行动后,街道农业农村专员章琪峰仍因酒驾受到处分,造成不良影响。”问题。
具体举措:①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开展专题研究分析会,并规范做好会议记录。②建立健全谈心谈话制度,督促和提醒班子成员按规定做好廉政谈话,并规范做好谈话记录,目前已开展谈话4次。③抓好党员干部作风建设,针对机关党员干部,组织学习甬习云课堂:《〈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修订解读》,邀请深甽纪委书记葛梦婕专题授课,前往“美丽下畈”先锋示范基地实地学习,针对农村党员干部,组织各村开展警示教育基地参观11次。
该项任务已于2024年12月31日完成整改。
2.关于“三公经费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12)针对“公务接待审批单填写不规范。建龙公司2020年12月支付餐费4750元,公务接待审批单及公务接待清单未填写就餐时间、单位来客人数、陪客人数、就餐地点、就餐标准等”问题。
具体举措:加强公务接待工作培训教育,组织相关人员开展专题培训,强化接待费报销审批全流程管理,进一步增强公务接待管理水平,确保公务接待的规范性,杜绝此类事情再次发生。
该项任务已于2024年12月31日完成整改。
(13)针对“公车管理不够到位。长期借用下属单位健幸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车辆4辆。借用车辆均未安装GPS定位系统,其中浙B80KE6、浙B52HB6两辆未见公车标识。借用车辆2020—2023年日常管理台账缺失。公车加油未实行一车一卡。2021—2023年多次在非定点维修单位祝彪轮胎商行、潮尚汽车维修服务部进行车辆维修,共支付车辆维修费11895元”问题。
具体举措:①加强公车管理,严格落实一车一卡,浙B80KE6、浙B52HB6已停止使用,其余车辆均已安装GPS定位系统和公车标识。②加强业务培训,组织驾驶人员开展专题培训,强化公车使用管理,落实台账制度,确保公车借用有迹可循。该项任务已于2024年10月28日完成整改。
(14)针对“租金未收取。中新北街13号部分房屋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期间的租金10.01万元至今未收取”问题。
具体举措:①加强租金管理,目前已收回未支付的10.01万元租金。②加强人员培训,规范租金收取流程。③加强督促沟通,严格按照合同条款要求租户按时上交租金。
该项任务已于2024年10月16日完成整改。
(15)针对“专项资金拨付不及时。2020—2022年农村综合改革试点项目财政奖补资金120.6万元、2021年美丽乡村创建补助资金95万元、2020年体育事业发展资金30万元、2021年工业治理项目资金120万元、2021年养老机构建设专项资金405万元、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资金8万元,截至2024年4月28日仍未拨付”问题。
具体举措:督促各条线、各科室及时拨付专项资金,目前已完成全部专项资金的拨付。
该项任务已于2024年12月31日完成整改。
(16)针对“固定资产未入账。2021年8月至2023年9月期间,购置一体机、vivoY30手机、监控设备、充电桩等物资合计20.96万元未登记固定资产”问题。
具体举措:①做好补入登记,目前已完成20.96万元未登记固定资产的补入工作。②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明确固定资产的购置、使用、维护、报废等各个环节的管理要求和操作流程。③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盘点和清查。④加强人员管理,组织开展管理培训,提高专业素质、业务水平和对固定资产管理的重视程度。
该项任务已于2024年12月31日完成整改。
(17)针对“收入未上缴县财政。汶溪周村北1号场地堆方处置项目租金36.95万元,眠牛山公园附属用房租金79万元,一般预算及基金预算账户利息收入33.19万元,2021年8月至2023年12月期间街道本级账户、代保管账户利息收入4.93万元、6.21万元,截至2024年4月30日,上述收入160.28万元未上缴县财政”问题。
具体举措:截至目前160.28万元金额已全部上缴县财政。
该项任务已于2024年12月31日完成整改。
3.关于“服务项目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8)针对“采购项目拆分包。2023年第四届樱花节主题打卡装置和开幕式制作,拆分为两个合同价分别为20.85万元、26.16万元的广告制作项目,由桥头胡街道发包给宁波尚忆品牌管理有限公司”问题。
具体举措:①加强专职人员培训,组织相关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深入学习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做到业务精通,管理到位。②强化监督管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全流程管理制度,确保采购前、采购中、采购后全过程闭环管理,及时发现问题,整改处置。③对问题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该项任务已于2024年12月31日完成整改。
(19)针对“环卫保洁项目考核不严。2021—2023年,与宁海县乾兴环境卫生治理有限公司签订环卫保洁服务项目合同,但2021年8月至2023年12月期间,桥头胡街道未按合同约定对环卫公司工作质效进行考核,且在人员的配备数量和资质审核上把关不严,导致多支付服务经费16.43万元,社保费用54.94万元”问题。
具体举措:①加强经费管理,目前已要求保洁公司退回多支付的16.43万元服务经费和54.94万元社保费。②健全考核办法,严格按照环卫保洁考核办法,每月落实工作质效考核,根据考核打分情况,2024年共扣除费用72694.26元。③加强培训教育,规范合同管理和资质审查,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出现。
该项任务已于2024年12月31日完成整改。
4.关于“对下属企业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20)针对“缺乏内控制度。未对目前实际控制或监管的四家国有企业的产权、融资、财务、人事等四方面的管理工作制订相应的内控制度”问题。
具体举措:建立健全内控制度,目前已完成四家国有企业的内控制度制定。
该项任务已于2024年12月31日完成整改。
(21)针对“在建工程未及时结转。建龙公司孙升泰古居项目2023年8月份已完成财务决算,但截至2024年4月28日仍未结转固定资产。兴桥城市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4A级旅游景区(宋茶禅韵)、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均于2019年完工,但截至2024年4月28日仍未完成财务决算”问题。
具体举措:①落实固定资产结转,目前孙升泰古居项目已结转到固定资产。②加强人员培训,组织在建工程相关人员开展专题培训,确保工程各环节衔接顺畅,减少结转问题,落实全流程闭环管理。③推进财务决算,目前工程相关材料已提交财政局。
该项任务已于2025年1月12日完成整改。
(22)针对“未按规定报销差旅费。建龙公司工作人员赴宁波出差,交通费和伙食补助费报销不符合我县差旅费报销规定,如2021年共计多报销差旅费1104元”问题。
具体举措:①及时退回差旅费,目前已退回多报销的差旅费1104元。②加强人员培训,组织学习差旅费报销相关政策文件,规范差旅费报销流程,严格审核管理。
该项任务已于2024年12月31日完成整改。
(23)针对“财务附件不齐。建龙公司2020年4月份支付宁波市亚拙企业管理咨询公司、宁波爱拙企业管理咨询公司发债利息,无银行支付凭证”问题。
具体举措:加强内部培训,增强财务人员业务能力,严格落实支付凭证归档管理。
该项任务已于2024年12月31日完成整改。
(24)针对“部分资产账实不符。截至目前,建龙公司老车站地块、大塘洋畈、倪家山小区、敬老院、孙升泰古居等项目,仍挂账在“在建工程”,仅有资产台账登记,未及时结转到“库存商品”或“存货””问题。
具体举措:严格落实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加快推进资产结转,目前倪家山小区、敬老院、孙升泰等项目已结转入库。
该项任务已于2024年12月31日完成整改。
5.关于“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25)针对“个别工程项目未组织公开招投标。2021年1月梅桥区块27地块临时路及围墙工程,预算108.2万元,直接采用邀请招标方式,中标单位为宁波广慈建设有限公司,中标价98.4万元”问题。
具体举措:①加强人员培训,组织相关管理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深入学习招投标相关政策法规,做到业务精通,管理到位。②严格落实项目招投标管理制度,按照标准进行公开招投标。③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该项任务已于2024年12月31日完成整改。
(26)针对“个别工程前期审批程序不到位。2021年建龙公司虹桥小区(一期)工程项目,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实施安置房基础工程,被宁海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罚款18.58万元”问题。
具体举措:①严格落实标准化项目管理制度,加强各环节审查,确保程序合法合规。②加强管理人员培训,组织相关管理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深入学习项目管理知识和技能,避免再次出现程序不到位的情况。③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该项任务已于2024年12月31日完成整改。
(27)针对“个别工程变更程序不规范。屠家村路面改造工程97.76万元,由浙江圣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该工程2021年11月8日开工,2022年5月17日竣工验收,工程变更金额9.75万元于2022年11月21日桥头胡街道党工委(扩大)会议讨论同意”问题。
具体举措:①严格落实工程变更管理制度,明确工程变更程序,严格按照工程变更领导小组会议决策,落实项目变更。②加强规范政策学习,组织相关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深入学习工程变更相关政策规定。③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该项任务已于2024年12月31日完成整改。
(28)针对“部分工程未按合同要求结算、验收。2022年桥头胡街道22-01-1地块临时围墙工程53.29万元、2021年陆家南侧平安大道边围墙工程7.25万元等项目未按合同要求现场核实结算。2021年益丰变围墙工程25.1万元未组织验收、结算。个别工程所附的工程量清单仅有一个人签字,无相关人员佐证”问题。
具体举措:①加强人员培训,严格按照工程相关流程,开展工程验收、项目结算等工作,确保程序闭环。②重新进行工程量清单测算审核,严格按照规范做好人员签字审核。③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该项任务已于2024年12月31日完成整改。
6.关于“村级项目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29)针对“本次村社延伸巡察11个村,存在村干部参与工程承包的有五联、西吕2个村;存在工程先实施后街道备案或未备案的有店前王、陆家等10个村;存在工程变更未报批的有建设1个村;存在未签订合同、未组织验收或未结算等工程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有屠家、双林、潘家岙等8个村。”问题。
具体举措:①加强工程项目管理,组织相关管理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深入学习项目管理知识和技能,避免再次出现程序不到位的情况。②对联村干部、村干部开展项目备案相关内容培训。③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该项任务已于2024年12月31日完成整改。
(三)在“落实新时代基层组织建设还有差距,在规范化建设、党员干部日常监管等方面不够到位”方面
1.关于“领导班子建设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
(30)针对“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有差距。部分班子成员对民主集中制认识不够到位,很少对非分管领域发表意见,对不涉及资金的常规议题讨论较少,发表意见多为‘同意’”问题。
具体举措:①加强教育培训,组织专题学习会,提高班子成员对民主集中制的认识和理解。②建立健全决策机制,明确决策程序和规则,确保每个议题都能得到充分地讨论和审议。
该项任务已于2024年12月31日完成整改。
(31)针对“未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如2022年9月5日讨论中层干部任免事项时当事人作为会议记录人未进行回避”问题
具体举措:加强组织人事业务培训,深化理解,吃透精神,把握本质、熟练运用,严格按照执行相关政策法规组织人事工作和中层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坚持操作程序化、规范化、科学化。
该项任务已于2024年12月31日完成整改。
(32)针对“议事决策不够规范。2022年宁海县汶溪营地景观工程,由宁海县汶溪翠谷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58万元直接发包给宁海县无一装饰设计有限公司,合同签订时间为2022年11月14日,班子讨论时间为2023年1月11日。2023年桥头胡街道办事处与农商行、农业银行宁海支行续签了预算内账户、代保管账户等资金存放合同,合同续签事项未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问题
具体举措:①加强项目决策管理,建立健全议事决策制度,严格按照规范流程开展工作。②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该项任务已于2024年12月31日完成整改。
2.关于“机关党建工作开展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
(33)针对“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班子在谋划部署党建工作过程中,缺少对以往工作的总结分析,2020年以来未按规定每年两次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党建阵地建设不够规范,2023年至今未更新街道机关支部党员形象栏”问题
具体举措:①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强化“主责主业”意识,组织开展党建专题研究工作。②规范党建阵地建设,完成街道机关支部党员形象栏更新。
该项任务已于2024年12月31日完成整改。
(34)针对“‘三会一课’落实不够到位。机关支委会普遍未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相关会议记录多为一句话带过或只有一个标题。第二支部2020—2022年度未开展党支部书记上党课、第三支部2020年7至12月未组织主题党日活动。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会议记录简单,均未见批评与自我批评内容”问题
具体举措:扎实推进机关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组织线、纪检线定期开展“三会一课”落实情况督查,有效提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和党支部“第一议题”学习质量。
该项任务已于2024年12月31日完成整改。
3.关于“村级组织建设基础薄弱”问题的整改
(35)针对“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够。2020—2023年共有33名农村党员干部受到党纪处分,其中村主职干部4人。汶溪周村党总支书记刘伟标和村委周昌如、林海通涉嫌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在汶溪周村非法采矿,2024年3月被县公安局以非法采矿罪移送起诉;丁家村连续两任支部书记受处分”问题
具体举措:①实施领雁赋能和村级后备干部储育工程,每村均已完成村级后备干部储备。②结合村社组织换届,按照“以事定人”选优配强村社班子。③强化村干部法纪意识,定期开展法律法规、党纪条规、36条权力清单等专题培训。
该项任务已于2024年12月31日完成整改。
(36)针对“宁海县村级小微权力清单“36条”执行不到位。巡察的11个村社中有5个村涉及重大事项未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6个村的村民代表大会未遵循一事一议制度”问题
具体举措:①持续宣传村级小微权力清单36条,定期开展36条培训,不断提高村干部执行36条的能力。②充分运用村干部“五险一金”廉洁风险干预机制,将村社主职干部在履职过程中的廉政风险防范结果与绩效报酬相挂钩,防范村社干部侵害群众利益和腐败现象的发生。③充分发挥村监会全程参与村级事务监督职能,夯实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基础。对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定期进行集中培训、履职检查、考核评定,提升村监会对村级人、财、事的监督能力。
该项任务已于2024年12月31日完成整改。
(37)针对“主题党日活动质量不高。部分党支部未每月召开主题党日活动,普遍存在学习内容较为单一,学习形式不够丰富,部分活动参与率偏低,会议记录不够规范完整的情况”问题
具体举措:①常态化开展督查,每月一次抽查党支部主题党日开展情况、参与人数和会议记录是否规范。②丰富主题党日活动,建立“8+X”固定与自选相结合的主题党日活动清单。
该项任务已于2024年12月31日完成整改。
4.关于“选人用人工作开展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38)针对“编办中层职数审批前开展民主推荐。如2023年8月中层任免时,编办审批同意时间为8月29日,民主推荐时间为8月23日”问题
具体举措:加强培训,于2024年8月13日开展街道组织人事工作学习会,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学习《宁海县党政机关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等组织人事工作相关业务知识,并对接县组织、人社等相关业务部门开展辅导学习,分管领导带头学、科室干部重点自查自学,严格执行组织人事工作相关政策法规,坚持操作程序化、规范化、科学化。
该项任务已于2024年12月31日完成整改。
(39)针对“中层干部任职预审时间早于民主推荐时间和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时间。如2022年9月中层任免时,干部任职预审时间为9月1日,民主推荐时间为9月2日,征求纪检监察机构意见时间为9月7日”问题
具体举措:①加强培训,于2024年8月13日深入学习《宁海县党政机关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等组织人事工作相关业务知识,并对接县组织、人社等相关业务部门开展辅导学习,分管领导带头学、科室干部重点自查自学,重新梳理、准确掌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流程各环节时序要求及规范操作,提高业务水平及理解运用能力,做到业务知识学深学透。②落实到位,严格执行组织人事工作相关政策法规和中层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规范执行民主推荐、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任职预审等时序,确保操作程序规范科学。③强化监督,完善监督反馈渠道,及时收集处理反馈信息,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跟进处理,提升选拔任用工作质量。
该项任务已于2024年12月31日完成整改。
(40)针对“以党工委(扩大)会议代替党工委会议讨论决定干部任免。如2022年5月23日的党工委(扩大)会议讨论人事任免,同时会议记录人未按规定回避”问题
具体举措:加强培训,于2024年8月13日深入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宁海县党政机关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等组织人事工作相关业务知识,并对接县组织、人社等相关业务部门开展辅导学习,分管领导带头学、科室干部重点自查自学,严格执行组织人事工作相关政策法规,坚持操作程序化、规范化、科学化。
该项任务已于2024年12月31日完成整改。
(41)针对“因私出国境管理不规范。人员撤控备案不规范,未按规定参照在职人员管理当年度退休人员”问题
具体举措:①强化全体机关干部包括退休人员对《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规定》和相关纪律学习。②强化责任传导,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同志三级负责,严格执行机关干部因私出国(境)的审批管理、新增备案和撤控备案管理。③对该问题发生期间组织人事工作人员进行提醒教育,现科室负责同事专题警示学习。
该项任务已于2024年12月31日完成整改。
5.关于“选人用人工作开展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42)针对“法治建设组织领导落实还不够到位。专题法治学习形式较为单一,以原文学习较多,研讨交流较少;领导班子每年度集体学法活动未达到不少于四次的要求”问题
具体举措:①制定学习计划,创新学习模式。2024年完成4次集体学法,充分调动人人讲学习、人人参与学习的积极性。②强化自主学习。由专人负责定期通过微信群、浙政钉等方式进行法治知识的推送,把自学作为提升能力的主渠道,引导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在工作之余多学法,运用法治思维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该项任务已于2024年12月31日完成整改。
(43)针对“依法行政能力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桥头胡街道行政执法证持证人数47人,持证率65.28%,持证率有待提高”问题
具体举措:①排查梳理未申领人员,在下次执法证申领时及时完成证件申领报名工作。②做好考试前的培训和答疑辅助,提高参考人员的通过率。
该项任务已于2024年12月31日完成整改。
三、突出持续整改,着力巩固和拓展巡察整改成果
当前巡察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下一步,桥头胡街道党工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坚持从严从实,持续抓好巡察整改。强化问题意识,推进巡察整改不“断档”,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抓紧抓实巡察整改后续工作。对已经完成整改任务的,着力扩大整改成果,严防问题反弹;对还没有彻底解决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要求,加强督查,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对尚未完成整改及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强化工作措施,坚持责任不变、力度不减,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二)坚持标本兼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把问题整改和制度建设结合起来,在抓好问题整改的同时,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工作机制和制度体系,推动工作运转制度化、规范化,坚决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倒查制度漏洞,适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对在整改中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制度真正发挥作用。
(三)坚持统筹兼顾,全力促进成果转化。以巡察整改为新的起点,把巡察整改成果应用到街道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围绕“高质量”发展主线,统筹抓好党建与项目建设、经济发展、乡村振兴等各项工作。
中共宁海县桥头胡街道工作委员会
2025年03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