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966124/2025-6604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5-03-24
发布日期
2025-03-24
发布单位
县公安局
宁波市宁海县公安局侦办的葛某某盗窃案无主财物认领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3-24 10:43:07 信息来源:县公安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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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县公安局在办理一起盗窃案中查获一批涉案物品,其中有长赢牌电瓶5个、力伴牌电瓶4个、满庭芳牌电瓶4个、旭派电瓶5个、超威电瓶4个、振盟电瓶4个。经走访调查等工作,至今未找到失主。为保证有关当事人权利,规范涉案财物处置工作,确保相关财物 得到及时、妥善处置,先决定对以上无主物品予以公告。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所有人可持有效证件及相关所有权证明到我局岔路派出所认领,逾期无人认领的,将按无主财物处置,上缴国库。

联系人:褚警官,联系电话:0574-65348000,地址:宁海县岔路镇迎宾路1号



宁海县公安局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