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政〔2025〕4号
各行政村:
现将《2025年深甽镇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切实做好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工作。
深甽镇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0日
2025年深甽镇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清明期间是年度森林防火工作的关键期。为切实做好2025年清明期间的森林消防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建绿色和谐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等有关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统领,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坚持“以人为本,积极预防,科学扑救,有效消灾”的森林消防方针为原则,深入宣传贯彻《森林防火条例》和《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不断增强全社会的森林消防意识,全面提高我镇的森林火灾防控水平,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和全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以宣传为先导,深入落实责任为抓手,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山头地块,不留死角,建立起“领导高度重视,政府全面负责,镇村齐抓共管,群众广泛参与,社会积极支持”的森林防火工作新机制;提倡文明祭祖、禁止明火上坟,确保清明期间无森林火灾与人员伤亡事故;实现今年森林消防工作再创佳绩。
三、工作职责
(一) 镇森林消防指挥所主要职责
1、制定和落实森林防火各项措施,抓好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落实防火经费。
2、坚持“守土有责,管护无界,扑火联动”的方针,促成互联互防机制。在相邻的乡镇、村庄之间层层建立森林防火联防机制,加强毗邻交界处的森林防火工作,划定联防区域,明确联防责任,制定联防制度与措施,共同做好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火情监测、防火检查、技术交流、森林火灾扑救等联防措施的落实。
3、健全信息网络,抓好网格化管理的护林防火信息员队伍建设,实行“天天报平安”制度。在野外用火高峰期间要指导各村在林区进山路口设置检查卡点。
4、督促各村抓好护林防火工作。
5、统一指挥扑救火灾工作。
(二) 镇森林消防办公室主要职责
1、防火期(11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内监督镇值班人员值班,检查值班记录,并作好防火工作日志(巡逻日志)的填写。
2、开展防火宣传,落实防火措施,组织镇野外用火巡查队巡逻和督查各村做好防火工作。
3、一旦接到火情报告,立即通知相关单位并及时组织人员赶赴火场扑救。
4、开展森林防火器材定时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确保发生火警时拉得出、用得上。
(三) 联村领导主要职责
1、负责所联村及时落实好各项防火工作任务,把各项防控责任加以细化,落实到人、到林地山头。
2、所联村发生火情时,要亲自到现场组织扑救工作。
3、在护林防火关键时期,要根据所联各村的实际情况采取应变措施,组织联村及村干部开展对带上山的烟花爆竹、纸钱、蜡烛等易燃易爆物品收缴行动,禁止一切野外火源上山,确保森林防火工作到位。
(四)联村干部主要职责
1、组织落实所联村防火各项工作,把各项防控责任加以细化,落实到人,落实到山头、地块。
2、遇高火险天气必须到村,安排人员在主要路口、重点地段巡视山林,巡查野外用火。
3、在护林防火关键时期,要组织村干部集中行动,对带上山的烟花爆竹、纸钱、蜡烛等易燃易爆物品一律收缴,禁止一切野外火源上山,确保森林防火工作到位。
4、所联村发生火情时,联村干部要到现场组织扑救工作。
(五)村干部主要职责
1、组织落实所在村防火各项工作,把各项防控责任加以细化,划片分区域落实到人、把责任落实到山头、地块。
2、防火期内,利用一切宣传工具宣传防火知识,提高村民防火意识。
3、全面部署落实本村护林防火工作措施,建立台账,做好记录,全面落实护林防火各项措施。
4、安排村干部轮流值班,保持通讯联络畅通,督促护林员坚守岗位。
5、护林防火关键时期,村两委会干部要与护林员一起巡视山林,巡查野外用火。对带上山的烟花爆竹、纸钱、蜡烛等易燃易爆物品一律收缴,禁止一切野外火源上山,确保森林防火工作到位。
6、一旦有火情要立即组织扑救工作,把火灾消灭在萌芽状态,并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扑救安全,不出现人员伤亡事故,协助县镇做好案件查处工作。
7、清明节期间,在村坟墓集中区的进山道口设立检查点,每个检查点要配备三名以上工作人员,实施村干部划片包山头负责制,全面落实防火工作责任制,收缴带上山的烟花爆竹、纸钱、蜡烛等物品,禁止一切野外火源上山,确保森林防火工作到位。
(六)村森林防火卡点工作职责
1、执行《森林防火条例》、《禁火令》、《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国家工作人员明火上坟祭祖的通知》和有关森林防火的法规、制度和政策。
2、村森林防火检查点要对过往的行人和车辆认真进行防火检查。进入林区的人员和车辆必须接受检查点人员的检查。要把进山人员的人数、入山时间、地点、入山理由、身份证明、作业性质等一一进行登记,若有意外出现,登记内容可作为追查依据。
3、在检查中发现有烟花爆竹、千张、蜡烛、打火机等火源火种的,一律收缴。禁止一切火源带上山,确保森林防火工作到位。
4、现场发放宣传资料。
(七)村护林员主要职责
1、清明期间要加时(提前与延后)上岗。到所辖地段巡视山林,对进入林区人员和车辆进行认真检查,坚决制止野外用火,并记好巡山记录。如出现不到岗现象,追究联村干部和村干部责任。
2、发现火情要立即报告,组织扑救,查明起火原因和肇事者,配合镇防火办、深甽派出所和县森林公安做好查处工作。
(八) 镇村扑火队主要职责
1、坚决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平时加强训练,提高整体扑救能力。
2、接到火情扑救命令,迅速集合出发,不得贻误战机,要全力以赴,以最快的速度扑灭火灾,实现“打早、打小、打了”的目标。
四、工作步骤和任务
第一阶段:营造舆论氛围, 积极排查,夯实工作基础(3月上中旬)
(一)3月20日前召开镇村各级森林消防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
(二)各村各单位将《宁海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以及森林防火有关宣传资料,在3月10日前张贴到各村各单位人员集中的场所,同时发送到户。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开展富有特色的宣传活动。学校要开展“五个一”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村老年协会的作用,让老人去宣传教育老人,确保老年人不单独上山上坟。做好外出人员联系宣传工作,确保外出人员返乡祭祖时不使用明火。
(三)各村各单位全面开展森林火灾隐患大排查。要深入开展调查摸底工作,掌握干部群众的思想动态和森林防火工作重点难点问题。对森林防火重点的地段、坟墓集中点与零星坟墓以及进山主要道口的分布情况进行排摸和现场踏勘,登记造册,落实责任单位,明确责任人。对有火灾隐患的要限期整改,消除火灾隐患。
(四)镇应急管理所要对全镇销售烟花爆竹、千张、蜡烛的商店及经营户进行全面排查,并组织力量不定期进行突击整治。
第二阶段:加强部署,狠抓落实,全面开展森林防火工作(3月中旬至4月上旬)
(一)3月20日前,镇联村领导和联村干部要以村为单位,召开村两委会成员、全体党员、村民代表、老年协会参加的会议,传达上级有关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做到人人皆知。专题研究和部署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
(二)3月21日—4月10日,各村根据所制定的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组织落实。安排落实党员干部指定专门人员到各卡点设岗进行检查,做到严防死守,收缴进山人员、上坟祭祖人员所带的一切火种火源,禁止一切火源携带上山。巡查人员要加强巡逻检查,制止一切野外用火。
(三)3月21日—4月10日,由镇组织巡查督查组对森林防火工作人员到位情况进行督查。根据督查情况进行再部署,再组织,再落实,确保森林防火工作真正落实到位。
(四)3月21日—4月10日,镇联村领导、联村干部到岗到位,在重点时间段里要与村干部一道值班防守检查,督促各村组织落实好人员,安排好防守责任要道,明确责任人员,落实好防守任务。清明期间全体机关人员、村干部原则上不得外出,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五)在高火险天气和清明上坟高峰期,深甽镇派出所要出动警车,进行巡逻,配合镇政府抓好森林防火工作。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4月10日至15日)
4月15日前,各村要对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进行总结,并将总结的有关材料上报到镇森林消防指挥所。
五、工作要求
(一)各村的森林防火工作,村书记、主任是第一责任人;自然村的村主要干部是直接责任人;巡山护林员是区域责任人。要各负职责,明确任务,做细做实防火工作。
(二)深甽镇应急小分队要按照“深甽镇森林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的规定,充实现有的森林消防队的力量,保证清明节扑救森林火灾的力量。要加强装备的维护保养,熟练掌握扑火器具的使用性能,加强扑火演练,不断提高扑火技能,确保能“拉得出,打得赢,灭得了”。
(三)巡山护林员必须在各自区域范围内早出晚归地开展巡护。要坚守岗位,加大巡查力度与密度,管住各类野外违规用火;戴好红袖套、戴上宣传喇叭、柴刀等设施;要及时将进山人员、上坟人及人数一一在巡查记录中登记,一旦出现火情要提供破案线索。
(四)加强值班,确保信息畅通,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接到森林火情报告的,要在第一时间向主要领导和镇森林消防办公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