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734259820/2025-6572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5-02-17
发布日期
2025-03-06
发布单位
宁海县农业农村局
【乡村振兴】宁海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5年度村级公益性岗位开发数量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3-06 13:54:14 信息来源:宁海县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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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同富裕、“千万工程”的重要论述和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以“千万工程”牵引缩小“三大差距”,深刻认识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是新时代新征程就业工作的新定位新使命, 促进低收入农户就业增收,为宁海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标杆县夯实基础。

一、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

到2025年,全县开发公益性岗位900个以上,现将2025年度村级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数(附件1)予以下达,剩余任务数由相关职能部门配合落实。各乡镇(街道)要结合实际,安排有劳动能力且有劳动意愿的低收入农户参与契合低收入农户人员结构、工作灵活易于开展的村级公益性岗位,满足低收入农户的就业需求,增加其劳务收入。

二、安置对象

村级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为全县18个乡镇(街道)纳入“浙农帮扶”数字化应用系统的低收入农户,包括农村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和特困供养对象三类人员。

三、岗位设置

岗位类别:村庄保洁、绿化养护、护林巡查、养老服务等村级公益性岗位。

四、岗位补贴

鼓励村(社)专门设立村级公益性岗位,对当年度吸纳低收入农户从事公益性岗位的村(社)进行岗位补贴,按照《宁海县低收入农户精准扶持增收实施办法(修订版)》(宁农〔2022〕145)文件规定进行岗位补贴。

五、其他事项

各乡镇(街道)要进一步提高村级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的认识,着重在岗位提质增效上下功夫,使岗位匹配更加精准,适应不同层次劳动力,保持岗位相对稳定,切实提高低收入农户收入。同时,做好村级公益性岗位开发宣传及管理工作,按照不少于下达任务进行岗位设立,并于2025年2月底前将宁海县村级公益性岗位申报表(附件2)报送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协调科,确保我县村级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有序开展,并取得实效。


宁海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2月17日

〔2025〕5号关于下达2025年度村级公益性岗位开发数量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