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734259820/2025-6654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5-04-18
发布日期
2025-04-18
发布单位
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拨付2024年宁海县秸秆综合利用补助资金的公示
根据《宁海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宁海县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农〔2024〕99号)、《宁海县农业农村局 宁海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海县2024年浙江省产粮大县奖补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农〔2024〕189号)及《宁海县农业农村局 宁海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海县财政支持高质量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政策方案的通知》(宁农〔2024〕191号)等文件精神,对购买秸秆打捆离田机械按照农机购置执行相关补贴后按实际完成投资额最高不超过50%予以差额补贴、对全年打捆面积在1000亩以上的给予每亩60元的补贴、对建设秸秆标准化收储中心按照不超过总投资额的50%予以补助(最高不超过80万元)。经过核查与验收,2024年购买秸秆打捆离田机械10台,秸秆打捆离田可补助面积25207.69亩,新建秸秆标准化收储中心1个,现将拨付2024年宁海县秸秆综合利用补助资金共289.6万元,(详见表1、表2),特此公示。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县农业农村局种植业和种业管理科反映存在的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
2.要求: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故意诬陷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公示时间:从2025年4月18日起到2025年4月24日止。
4.公示联系科室和受理电话:宁海县农业农村局种植业和种业管理科 邬勇 0574-89583945。
附件2:2024年度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补助资金明细表.xlsx
宁海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