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966124/2025-6664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5-04-24
发布日期
2025-04-24
发布单位
县公安局
宁波市宁海县公安局侦办的蒋某某盗窃案无主财物认领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4-24 13:54:57 信息来源:县公安局 浏览次数:
分享到:

宁海县公安局在办理一起盗窃案中查获一批涉案财物,其中有一部电动二轮车(车尾带红色尾灯,临时牌照007859),经走访调查等工作,该部电动二轮车至今未找到失主。

为保证有关当事人权利,规范涉案财物处置工作,确保相关财务得到及时、妥善处置,先决定对以上无主物品予以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所有人可持有效证件及相关所有权证明到我局跃龙派出所认领,逾期无人认领,将按无主财物处置,上缴国库。

联系人:章警官,联系电话:0574-65579110,地址:宁海县跃龙街道兴海南路2号。




宁海县公安局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