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966124/2025-6664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5-04-24
发布日期
2025-04-24
发布单位
县公安局
宁波市宁海县公安局侦办的吴某某被盗窃案无主财物认领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4-24 13:57:48 信息来源:县公安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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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县公安局在办理一起盗窃案中查获一批涉案财物,其中有四部振盟电池(整车专用,6-EVF-32)、四部超威电池(超威1号 6-DZF-20.2)、四部旭派电池(12V 20AH6-DZF-20),经走访调查等工作,该批电池至今未找到失主。

为保证有关当事人权利,规范涉案财物处置工作,确保相关财务得到及时、妥善处置,先决定对以上无主物品予以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所有人可持有效证件及相关所有权证明到我局跃龙派出所认领,逾期无人认领,将按无主财物处置,上缴国库。

联系人:童警官,联系电话:0574-65579110,地址:宁海县跃龙街道兴海南路2号。




宁海县公安局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