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966124/2025-6664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5-04-24
发布日期
2025-04-24
发布单位
县公安局
宁波市宁海县公安局侦办的张某某等人寻衅滋事案无主财物认领的公告
宁海县公安局在办理一起寻衅滋事案中查获一批涉案物品,为9部手机(分别为1部红色OPPO A83、1部金色华为DIG-AL00、1部金色LDN-AL20、1部玫瑰金OPPO、1部黑色华为LDN-AL00、2部金色红米5A、1部蓝色oppo a83、1部黑色honor)。经走访调查等工作,至今未找到失主。
为保证有关当事人权利,规范涉案财物处置工作,确保相关财务得到及时、妥善处置,先决定对以上无主物品予以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所有人可持有效证件及相关所有权证明到我局跃龙派出所认领,逾期无人认领,将按无主财物处置,上缴国库。
联系人:薛警官,联系电话:0574-65344708,地址:宁海县跃龙街道兴海南路2号。
宁海县公安局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