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贷款额度
网友“兜兜里有糖”:请问目前宁海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是多少?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宁海县分中心答复:职工按规定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2年,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130万元每户。购买改善型第二套自住住房等其他情形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110万元每户。(符合多孩家庭、各类人才等有关对象,在此基础上继续给予上浮支持政策。)
网友“安生”:现在职工怎么计算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宁海县分中心答复: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由借款人及其共同借款人在申请贷款日缴存账户余额×20倍。
市民章女士:公积金用过一次,已结清且房子卖掉了,再次买房,算是首套,但是公积金第二次使用,最高可贷多少?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宁海县分中心答复:根据公积金贷款政策,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为110万元。
网友“火火”:我的公积金账户余额只有5000元,也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吗?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宁海县分中心答复:可以。在满足其它贷款条件,但是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按倍数计算不足保底贷款额度时,可按每户25万元的保底额度进行计算。
关于贷款利率
市民赵先生:现在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是多少?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宁海县分中心答复: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5年以下(含5年)的年利率为?2.35%,5年以上的年利率为?2.85%?。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5年以下(含5年)的利率为?不低于2.775%,5年以上的利率为?不低于3.325%?。
市民马先生:公积金贷款利率最近有下调吗?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宁海县分中心答复:上一次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是2024年5月18日。存量公积金贷款利率已经在2025年1月1日(含)开始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档次利率。
关于多孩家庭、各类人才等
有关对象的政策上浮
网友“芝麻”:我是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目前还没有孩子,“首房首贷”是132万元还是156万元?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宁海县分中心答复:根据公积金贷款政策,在已连续汇缴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不满24个月的情况下,“首房首贷”最高可以到132万元,在连续汇缴住房公积金满24个月的情况下,“首房首贷”最高可以到156万元,具体以正式提交申请时的核查情况为准。
市民刘女生:我是全日制本科的二孩家庭,想问下,二孩家庭跟人才政策是否可以叠加?能叠加多少?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宁海县分中心答复:根据公积金贷款政策,结合您的家庭情况,可以叠加享受,贷款额度的计算公式为:借款人及其共同借款人在申请贷款日缴存账户余额×20,在最高可贷额度的基础上×1.2×1.2。
关于商转公贷款
网友“ZH”:我家目前是组合贷,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额度只有40万元,还可以把商贷部分转为上浮的公积金贷款吗?2022年2月办的组合贷,到2025年办公商组合贷时公积金能贷130万元吗?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宁海县分中心答复:不可以。根据公积金贷款政策,同一套自住住房,产权没有发生变更,不能再申请公积金贷款。
网友“思思”:我是2023年4月买的房子,目前是纯商贷,去银行申请商转公贷款时,银行为什么要求首付要达到40%?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宁海县分中心答复:首付比例政策享受的时间节点以房屋交易管理部门信息系统网上签约的时间为准,商转公贷款首付比例分三个时间段计算:2023年9月28日以前购房,首套首付40%,二套首付60%。2023年9月28日—2024年7月9日购房,首套首付30%,二套首付60%。2024年7月9日后购房,首套首付20%,二套首付25%。
关于公积金提取
市民葛先生:哪里能查询到本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宁海县分中心答复:缴存职工可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支付宝”,或微信小程序搜索“全国住房公积金”进行线上查询,本人也可以携带身份证到公积金窗口进行查询。
网友“Smile”:我是省外户籍职工,以自己名义在老家买了套住房,可以提取公积金吗?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宁海县分中心答复:职工在户口所在地购买住房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房子未交付的,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个人身份证,银行卡(工、农、中、建、交、邮储、宁波、农商、中信、兴业、杭州、浙商、民生、光大借记一类卡),已备案的商品房购房合同,由当地财政部门监制的购房款发票,付款凭证。
网友“牛顿的苹果”:我是房屋拆迁安置,有扩户,可以提取公积金吗?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宁海县分中心答复:可以。拆迁购买直接安置住房未申领产权证的,职工在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个人身份证,银行卡,拆迁安置协议,差价结算单;拆迁购买直接安置住房已领产权证的,职工在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个人身份证,银行卡,产权证,契税发票,拆迁安置协议复印件,差价结算单复印件。职工可提取的金额:购房月份之前住房公积金余额,并以实际购房资金与拆迁补偿资金的差额为限。
市民屠先生:我父母买房,但是他们没有住房公积金,可以提取子女的公积金吗?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宁海县分中心答复:不能提取。根据《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操作规程》规定:若房产所有权人未缴存住房公积金,不能提取其子女、父母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存储余额。
市民甜甜:以小孩的名字买了套住房,孩子未成年,可以提取父母的住房公积金吗?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宁海县分中心答复:不能。根据《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操作规程》第十一章<附则>第四十二条中规定:若房产所有人未缴存住房公积金,不能提取其父母、子女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存储余额。
网友“秀儿”:缴存职工户籍已迁入宁波,但在老家(浙江省外)买房,可以提取公积金吗?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宁海县分中心答复: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规定的,可以提取公积金。根据《进一步深入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要求,“缴存职工在浙江省外购买商品住房,购房者或配偶不在购房所在地工作或不是该地居民,购房者父母或子女不是购房所在地居民,一律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公积金时必须提供配偶是在购房所在地工作的证明,配偶或父母或子女是购房所在地居民的证明。
网友“风景独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怎样确定?月缴交额如何计算?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宁海县分中心答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确定后,在一个缴存年度内不再调整。月缴交额=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得出结果四舍五入之后)×2。
市民月月:灵活就业人员的月缴存额如何计算?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宁海县分中心答复: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缴存基数×缴存比例(5%-12%,计算结果元以下四舍五入)×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