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高司法部门执法的公信力和科学性的建议
发布日期:2025-04-27 15:43:55 信息来源: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浏览次数:
分享到:

类别:                                          编号:        

 

宁海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代表建议

    题:关于提高司法部门执法的公信力和科学性的建议

代表姓名:葛珊鸿               通讯处:县圃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电话:13968326666          编组所在乡镇、街道:跃龙街道

一、基本情况

中小企业联系着千家万户,中小企业能办大事,它们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生力军,是推动创新、促进就业、改善民生的重要力量。宁海县的中小企业也是县GDP总值的重要组成部分,高度重视法律背后的人文关怀和社会效果,对优化提升招商引资环境有重要意义。如何以优化和完善执法理念和机制,护航中小微企业发展,纾解企业难题,值得思考。

二、存在问题

在调研中发现,有人民群众反映了以下情况:1.地方政府在招商引资时,未向投资人告知投资土地及相关潜在的债务情况,导致引资承租的企业投入了经营资金,直致司法介入时,投资者财产受到损失。2.少数执法部门与政府部门互相不通气,造成部门之间信息不对称。3.一些将工业用地作为牟利目的资本介入司法拍卖,与工业用地的实质作用相违背。4.少数执法部门存在机械执法,造成中小企业投资者财产损失。这不仅会降低政府公信力,甚至会引发局部不稳定现象。

三、建议对策

1.作为司法部门,应对所拍卖财产中有重型资产投资的招商引资企业,在拍卖过程中厘清财产所有权,除了不动产登记部门登记范围内不得将不享有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主体(如承租者)的财产随意拍卖。

2.司法部门有义务向当地政府及投资方告知,尤其是重型资产投资的应当进行必要的示公告,当地政府的招商部门备案告知,便于当地政府知晓辖区内厂房、土地的相关情况,在招商引资工作中从源头上就规避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