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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代表建议
标 题:关于提高司法部门执法的公信力和科学性的建议
代表姓名:葛珊鸿 通讯处:县圃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电话:13968326666 编组所在乡镇、街道:跃龙街道
一、基本情况
中小企业联系着千家万户,中小企业能办大事,它们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生力军,是推动创新、促进就业、改善民生的重要力量。宁海县的中小企业也是县GDP总值的重要组成部分,高度重视法律背后的人文关怀和社会效果,对优化提升招商引资环境有重要意义。如何以优化和完善执法理念和机制,护航中小微企业发展,纾解企业难题,值得思考。
二、存在问题
在调研中发现,有人民群众反映了以下情况:1.地方政府在招商引资时,未向投资人告知投资土地及相关潜在的债务情况,导致引资承租的企业投入了经营资金,直致司法介入时,投资者财产受到损失。2.少数执法部门与政府部门互相不通气,造成部门之间信息不对称。3.一些将工业用地作为牟利目的资本介入司法拍卖,与工业用地的实质作用相违背。4.少数执法部门存在机械执法,造成中小企业投资者财产损失。这不仅会降低政府公信力,甚至会引发局部不稳定现象。
三、建议对策
1.作为司法部门,应对所拍卖财产中有重型资产投资的招商引资企业,在拍卖过程中厘清财产所有权,除了不动产登记部门登记范围内,不得将不享有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主体(如承租者)的财产随意拍卖。
2.司法部门有义务向当地政府及投资方告知,尤其是重型资产投资的应当进行必要的公示公告,或当地政府的招商部门备案告知,便于当地政府知晓辖区内厂房、土地的相关情况,在招商引资工作中从源头上就规避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