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项目位于梅林街道,西起梅泉路,东至梅林北路,全长约750m,宽20米。工程于2023年11月28日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标,由浙江龙马建设有限公司承建,合同价1621.5278万元。于2025年2月17日开工建设,在施工过程中进行部分调整。本次为第一次变更,本次变更减少造价30.51万元,累计变更减少造价30.51万元。
1、根据洽商单01:湖山路—梅泉路段现状混凝土块凿除30m3,增加金额约0.47万元;移除108棵现状水杉及现状树根,香樟移栽2棵,共增加造价约3.30万元;
2、根据图纸交底纪要:原预算箱涵基础垫层砼C15,设计图纸为C25,经图纸交底确认按图施工,方量为317.96m3,增加金额约1.05万元;
3、根据设计联系单:梅泉路-湖山路段因全封闭施工,箱涵考虑自然放坡施工,土方开挖及外运工程量增加1027.49m3,取消钢板桩桩支护388.11t,该段老路基塘渣因放坡开挖无法利用,减少利用量1027.49m3,合计减少金额约16.6万元。
4、根据第三方测量报告:梅泉路-湖山路段现状沥青路面下拆除30cm厚混凝土砼块2737.15m2,梅林派出所北面拆除混凝土路面32cm厚108.37m2,拆除物按残值回收考虑,增加金额约9.55万元;
5、根据图纸交底纪要及设计联系单:优化箱涵施工方案,取消箱涵牛腿施工,减少混凝土工程量170.61m3,减少模板工程量438.42m2,钢筋工程量减少21.8t,减少金额约21.54万元;
6、根据图纸交底纪要及设计联系单:原设计倒虹井及箱涵处的普通混凝土无法满足抗渗要求,设计重新调整为抗渗混凝土,合计1990.47m3,增加造价2.86万元;
7、根据设计联系单:污水终端处现状污水井漏水,修复800*800污水井1座,增加DN300球墨承插管19m,增加造价约1.98万元;
8、根据设计联系单:考虑北侧电线杆未移除,道路南侧先通车,设计重新调整雨水管位置,增加800*800钢筋砼检查井1座,雨水口2个,DN300~DN500钢筋砼管共10m,增加金额约1.51万元;
9、根据设计联系单:桩号K0+480-K0+759.77段设计标高与梅林派出所出入口现状存在较大的高差,考虑连接处接顺,局部标高总体上抬,回填工程量增加463.28m3,增加金额约6.92万元。
10、根据设计联系单:原设计图纸箱涵主筋按Φ18布设;施工时因设计规范调整,箱涵钢筋由Φ18螺纹钢调整为Φ22螺纹钢,工程量增加38.42t,增加金额约18.18万元;
11、根据专项施工方案:考虑箱涵整体的防水性能和密封性 ,增加箱涵模板支模止水螺杆19.27t,增加金额约18.12万元;对应拉螺栓堵眼增加费增加4286.95m2,增加金额约3.30万元,合计增加金额约21.42万元;
12、根据专项施工方案:箱涵支撑搭设方式由满堂脚手架调整为承重支模架搭设,实际箱涵的承重支模架每立方米钢管支撑含量为32.8kg/m3,预算考虑满堂脚手架每立方米的钢支撑含量为50kg/m3,减少造价约1.02万元;
13、图纸设计箱涵外侧沥青漆二道,实际预算未考虑,经设计确认按图施工,增加工程量2685.8m2,增加金额约9.42万元;
14、根据招标文件21条补充条款第10点,承包人签订施工合同后由于非承包人原因造成延期开工的,且在延期开工期间 主要材料价格、人工信息出现涨跌波动的,承发包双方按预算编制期的信息价与开工前一个月的当期信息价进行价格调整,调整价差部分按 12%下浮后,调整合同总价,根据预算编制单位出具的合同价格调整报告,材料价差调整减少金额约67.54万元;
以上共减少造价30.51万元(具体以第三方结算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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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