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
2024年,全县共布设16个地表水监测断面,其中1个国控断面(水车),1个省控断面(白溪水库),9个市控断面(独山、杨梅岭水库、黄坛水库、双水、屠岙胡、柘湖杨、田洋芦、中堡溪、西林水库)和5个县控断面(后洋村、下洋顾、赵郎场、镇宁桥、海头村),基本覆盖了我县重点湖库、主要水系干流、支流。监测结果表明:全县16个地表水监测断面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Ⅰ~Ⅱ类水质 14处,占87.5%;Ⅲ类水质1处,占6.3%;Ⅳ类水质1处,占6.3%;无Ⅴ类及劣Ⅴ类水质断面,见图1。2024年,我县16个地表水监测断面均满足水环境功能水质目标要求(以下简称功能达标),功能达标率100%,水质优良率93.8%,功能达标率、水质优良率均与上年持平。
图1 2024年地表水水质状况统计图
凫溪水系水环境功能区目标类别为Ⅱ类,共2个监测断面:独山和杨梅岭水库。2个监测断面水质均符合水环境功能区水质目标要求,实测水质均为Ⅱ类。
白溪水系有7个监测断面:白溪水库、黄坛水库、柘湖杨、水车、双水、屠岙胡、赵郎场。2024年白溪水系的7个监测断面均符合水环境功能区水质目标要求,该水系水质较好。其中白溪水库的水环境功能区目标为Ⅰ类,实测水质Ⅰ类;黄坛水库、柘湖杨断面的水环境功能区目标为Ⅱ类,实测水质Ⅰ类;赵郎场断面的水环境功能区目标类别为Ⅱ类,实测水质Ⅱ类;水车断面、双水断面、屠岙胡断面功能区目标类别为Ⅲ类,实测水质Ⅱ类。
中堡溪水系水环境功能区目标类别为Ⅲ类,设1个监测断面:中堡溪。中堡溪断面实测水质为Ⅱ类,优于水环境功能区水质目标要求。
清溪水系水环境功能区类别为Ⅱ类,设1个监测断面:田洋芦。田洋芦断面实测水质为Ⅱ类,满足水环境功能区水质目标要求。
石门溪水系水环境功能区类别为Ⅲ类,设1个监测断面:后洋村。后洋村断面实测水质为Ⅱ类,优于水环境功能区水质目标要求。
颜公河水环境功能区目标类别为Ⅳ类,设1个监测断面:下洋顾。下洋顾断面实测水质Ⅳ类,符合水环境功能区水质目标要求。
茶院溪水系有2个监测断面:西林水库、镇宁桥。西林水库断面的水环境功能区目标为Ⅱ类,实测水质Ⅰ类,优于水环境功能区水质目标要求;镇宁桥断面的水环境功能区目标为Ⅲ类,实测水质Ⅲ类,符合水环境功能区水质目标要求。
西仓溪水系水环境功能区目标类别为Ⅲ类,设1个监测断面:海头村。海头村断面水环境功能区类别为Ⅱ类,优于水环境功能区水质目标要求。
二、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
2024年,我县的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较好。白溪水库、黄坛水库、西溪水库、力洋水库、西林水库的水质均达到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标准(Ⅲ类)的要求。
三、大气环境质量状况
2024年,我县环境空气质量总体良好,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有效天数总计365天,其中Ⅰ级优170天,Ⅱ级良173天,Ⅲ级轻度污染21天,Ⅳ级中度污染1天。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4.0%,比2023年下降了1.6个百分点。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2.82,比2023年下降0.07,主要污染物是O3。
细颗粒物(PM2.5):细颗粒物的日平均浓度范围为2~117μg/m3,年平均浓度为22μg/m3,比2023年上升4.8%,见图2。按年平均二级浓度限值(35μg/m3)评价,年评价为达标。日均值第95百分位数为52μg/m3,按24小时平均二级浓度限值(75μg/m3)评价,年评价为达标,日评价为全年超标10天,超标率2.7%。
图2 2024年与2023年PM2.5浓度同期对比图
可吸入颗粒物(PM10):可吸入颗粒物的日平均浓度范围为3~148μg/m3,年平均浓度为37μg/m3,比2023年下降11.9%,见图3。按年平均二级浓度限值(70μg/m3)评价,年评价为达标。日均值第95百分位数为82μg/m3,按24小时平均二级浓度限值(150μg/m3)评价,年评价为达标,日评价为全年无超标天数。
图3 2024年与2023年PM10同期对比图
二氧化硫(SO2):二氧化硫的日平均浓度范围为4~12μg/m3,年平均浓度为7μg/m3,与2023年持平,见图4。按年平均二级浓度限值(60μg/m3)评价,年评价为达标。日均值第98百分位数为10μg/m3,按24小时平均二级浓度限值(150μg/m3)评价,年评价为达标,日评价为全年无超标天数。
图4 2024年与2023年SO2同期对比图
二氧化氮(NO2):二氧化氮的日平均浓度范围为4~55μg/m3,年平均浓度为20μg/m3,和2023年持平,见图5。按年平均二级浓度限值(40μg/m3)评价,年评价为达标。日均值第98百分位数为46μg/m3,按24小时平均二级浓度限值(80μg/m3)评价,年评价为达标,日评价为全年无超标天数。
图5 2024年与2023年NO2同期对比图
一氧化碳(CO):一氧化碳的日平均浓度范围为0.4~1.2mg/m3,年平均浓度为0.6mg/m3,比2023年上升20.0%,见图6。日均值第95百分位数为0.8mg/m3,按24小时平均二级浓度限值(4mg/m3)评价,年评价为达标,日评价为全年无超标天数。
图6 2024年与2023年CO同期对比图
臭氧(O3):臭氧的日最大8小时平均的浓度范围为18~210μg/m3,年平均浓度为95μg/m3,比2023年下降3.1%,见图7。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第90百分位数为135μg/m3,按照日最大8小时平均二级浓度限值(160μg/m3)评价,年评价为达标,日评价为全年超标12天,超标率3.3%。
图7 2024年与2023年O3同期对比图
各个乡镇(街道)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数据:2024年,宁海县18个乡镇(街道)的PM2.5年均浓度均达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中的二级年均浓度限值为35微克/立方米)。
表1 2024年各个乡镇(街道)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表
序号 | 各乡镇(街道) | 2024年PM2.5均值 (微克/立方米) |
1 | 深甽镇 | 16 |
2 | 越溪乡 | 17 |
3 | 胡陈乡 | 19 |
4 | 一市镇 | 20 |
5 | 桑洲镇 | 20 |
6 | 黄坛镇 | 20 |
7 | 桥头胡街道 | 20 |
8 | 岔路镇 | 21 |
9 | 梅林街道 | 21 |
10 | 茶院镇 | 21 |
11 | 力洋镇 | 21 |
12 | 跃龙街道 | 22 |
13 | 长街镇 | 25 |
14 | 前童镇 | 25 |
15 | 桃源街道 | 25 |
16 | 强蛟镇 | 26 |
17 | 西店镇 | 27 |
18 | 大佳何镇 | 27 |
酸雨:2024年宁海县全年降水pH最小值为4.37,最大值为6.65,年均值为5.27,属于轻酸雨区。与上年(pH为5.19)相比,年均值上升了0.08,降水酸性程度略有下降;酸雨发生频率为72.5%(2023年为71.3%),同比上升1.2个百分点,见图8。
图8 2024年与2023年单次降水pH频率对比图
降尘:降尘的月均浓度范围为1.5~2.8 t/km2·30d,均达到省定标准,达标率100%。年均值为2.0t/km2·30d,低于《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浙政发[2018]35号)中对降尘量的要求(5.0 t/km2·30d),相比2023年基本持平,具体见图9。
图9 2024年与2023年降尘月均变化图
四、城市声环境质量状况
2024年宁海县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平均值为55.0分贝,较2023年上升了0.1分贝,属二级“较好”。
城市道路交通噪声昼间平均值为66.5分贝,较2023年上升了0.3分贝,属一级“好”,其中超标路段(超70分贝)占9.5%。
城区共有9个噪声功能区(2个1类区,3个2类区,2个3类区,2个4a类区),除1个2类区三季度夜间噪声以及1个4a类区一季度夜间噪声有超标外,其余7个区域昼、夜间噪声均达标;昼间达标率100%,夜间达标率94.4%。
五、生态环境质量
2023年,宁海县生态质量指数(EQI)为77.93,生态质量类型为一类,在全市10个区(县、市)中排名第二。与2022年相比,生态质量指数(EQI)下降0.17,变化幅度属于基本稳定,在全市排名位次无变化。
六、结论
1、地表水水质状况良好,水质功能达标率为100%,优良率为93.8%,同比持平。
2、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良好,均能达到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标准,水质达标率为100%。
3、环境空气质量较好,全年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4.0%。降水酸性程度略有下降,酸雨污染程度有所改善,酸雨发生频率略有下降,属轻酸雨区。
4、声环境质量相对稳定。区域环境噪声和道路交通噪声比2023年略有上升;昼间功能区声环境达标率100%,夜间达标率94.4%。
5、生态质量较好,属“一类”,全市排名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