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966087/2025-6698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5-05-15
发布日期
2025-05-15
发布单位
宁海县卫生健康局
县卫生健康局2025年4月份工作小结和2025年5月份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2025-05-15 17:32:32 信息来源:宁海县卫生健康局 浏览次数:
分享到:

一、2025年4月份工作进展

(一)办公室

1.组织全系统各基层党组织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

2.开展全系统违规投资入股、兼职取酬、屏幕上的形式主义等问题的自查自纠工作。

3.持续做好安全生产、垃圾分类、能源管理等各项工作。

4.牵头做好两会建议提案接收办理工作。

5.继续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6.配合医政医管科、财务科做好急救转运不规范、违规收费等集中整治相关工作。

7.完成当月县委领导批示件办理工作。

8.持续做好重点信访群体和人员的信访维稳工作,防止积案反弹和新积案产生。

(二)组织人事科

1.完成2025年紧缺人才招聘第一批次录用、报到和工龄核定工作。

2.完成2025年局机关公务员招聘考核阶段相关工作。

3.完成人员编制动态调整课题相关数据采集和分析等工作。

4.完成2025年卫生高学历紧缺人才第三次招聘和签约工作。

5.完成卫生进修学校职能定位调整等前期工作。

6.完成桃源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前相关数据梳理工作。

7.完成卫生系统统战工作数据梳理工作。

8.完成医师资格应取得未取得人员处置方案调研工作。

9.完成村医专项和急救专项编制测算和申报工作。

10.完成人事人才其他工作。

(三)财务科

1.做好项目资金预算申报、对接、审核、使用、拨付等工作。

2.完成公立医院企业所得税、财政投入数据报送工作。

3.督促完成县第一医院专项审计违规收费第二阶段整改、销号工作。

4.督促各医疗单位调任人员离任经责审计及相关单位整改工作。

5.完成2020年—2024年超1万元大宗物资采购情况数据查证整理报送。

6.完成年度政府报告、内控报告上报工作。

7.指导公立医疗机构做好规范预交金管理工作。

8.对乡镇卫生院开展财务、物价专项等进行督导。

9.完成宁波市重大建设项目“十四五”规划总结、“十五五”规划。

10.完成已竣工未决算项目摸底排查。

(四)政策法规科

1.规范开展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2.推进卫生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行政执法“亮码检查”率100%。

3.继续做好行政审批等政务服务工作。

4.组织开展“高效办成一件事”政务服务体验活动,配合做好“民宿开办一件事”许可事项。

(五)医政医管科

1.完成2025年可隆跑山赛、高层次紧缺人才面试笔试等医疗保障。

2.完成省中医优势专科申报。

3.组织开展麻精药品管理及使用专项培训考核,门诊部及诊所第二类精神药品规范管理。

4.组织召开2025年度宁海县基层卫生健康工作会议。

5.推进殡葬领域相关问题排查整改。

6.推进完成宁海县医疗机构责任险工作。

7.推进安宁疗护病区及门诊建设工作布置。

8.筹备宁海县质控中心会议。

9.落实宁海县医养结合机构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现场指导工作。

10.做好医疗纠纷案件处置。

11.做好过期失效麻醉、精神药品销毁。

12.做好医疗机构变更审批工作;医疗广告审查、义诊、进修备案等相关工作。

13.维护好浙江省医务人员进修智慧管理平台,维护基层医疗机构管理员账号信息。

(六)疾病预防控制科

1.继续推进开展“七优享”中城乡参保居民健康体检工作及相关宣传。

2.开展肿瘤防治周宣传,完成肺癌筛查技术培训。

3.开展重点人群结直肠癌,慢阻肺、上消化道机会性癌等重点疾病的筛查。

4.完成4月重点人群结直肠癌筛查、老年人流感免费接种、适龄女生HPV疫苗免费接种等省市民生项目工作地图录入。

5.规范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综合管理,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春季排查和职业人群心理健康讲座。

6.招收宁海县现场流行病学核心骨干培训班学员。

7.完成建议(提案)办理方案制定和事前面商工作。

8.完成“无废城市”废物处置及应急物资盘库工作。

9.开展国家传染病前置软件应用操作县级培训。推进公卫系统信息化建设。

10.完成县基卫项目第一季度指导质控工作。

11.持续开展宁海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及公益宣传。

12.完成流感、新冠哨点监测、病媒生物监测、做好HIV、丙肝、寄生虫地方病检测及患者健康管理工作及学校聚集性疫情处置。

13.完成4.25全国预防接种日宣传活动,开展第二轮麻疹脊灰集中式查漏补种工作。

14.完成各乡镇(街道)慢性病、死因监测工作下乡指导。

15.完成省级居民营养与健康监测培训及科普视频宣传,按要求开展世界卫生日、爱国卫生月、肿瘤防治宣传周等卫生日宣传活动和工作部署。

16.按要求完成春季查螺工作,国家疾控寄生虫病防治所工作指导。

17.完成常规水、生活饮用水、环境健康、省人体生物、医院和幼儿园消毒质量监测、医院污水监测。

18.按计划完成全县职业病危害相关报告卡审核、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及风险评估报告,完成放射个人剂量元件监测、核电环境监测。

19.按计划完成食源性疾病监测、食品污染物监测。

20.开展医疗卫生监督、医疗美容、放射卫生、非法行医窝点排查等工作,及时处置风险预警及投诉举报。

(七)妇幼健康管理科

1.核对幼儿园关停情况并对外进行公示。

2.部署省民生实事项目孤独症具体任务数。

3.完成人大提案第一次对接,按照委员提出的建议开展托育服务相关工作。

4.核对2025年第一次运行经费补助现场核对,对存在问题整理出反馈意见。

5.对新入园的保健员、保育园进行业务培训和安排其进行为期5天的现场实操。

6.完成省市交办妇幼各项工作。

7.对儿童肥胖工作进行一次系统部署。

(八)县计生协会

1.举办2025年计生协工作培训班。

2.制定“宁好宝贝”家庭婚育指导服务项目推进方案,筹备指导员培训工作。

3.举办生殖健康咨询员培训班,开展生殖健康宣教活动。

4.指导乡镇(街道)做好2025年度县级项目申报工作。

5.下发关于开展2025年“5.29会员日“宣传服务活动的通知,筹划县级宣传服务活动方案。

6.组织参加宁波市青春年健康师资培训班,指导我县青春健康师资做好新一轮课次补助申报工作。

7.组织参加宁波市托育服务社会监督能力提升培训研讨会。

8.开展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对象的信息核对和梳理分类等工作,做好系统平台数据的核验。

9.组织市级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调研会,就市级奖励扶助政策执行提出相关建议。

(九)宣传教育科

1.宣传报道情况:本月被各类媒体录用72篇,其中县级录用59篇,市级录用9篇,省级录用4篇。

2.向县委宣传部推荐“宁海好人”候选人2人;推荐“中国好人”候选人1人。

3.收集中心组理论学习资料并开展学习。

(十)爱卫办

1.制定印发《2025年爱国卫生工作要点》。

2.组织开展控烟指导员培训。邀请省疾控中心健教所所长对宁海县控烟指导专家队伍进行专题辅导。

3.组织开展全县第37个爱国卫生月活动。

4.开展以灭鼠为重点的春季除四害活动。

5.完成联系河道河长巡河,开展《河湖问题清单》梳理工作。

(十一)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

1.完成一季度国家、省出生人口监测报表上报及生育形势分析报告的报送工作。

2.起草县十九届人大代表建议的答复函。

3.开展2025年《宁海县村(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月报告单》填报质量抽查。

4.做好优化生育政策相关的群众咨询答复工作。

(十二)健康发展中心

1.完成新一代卫生健康业务专网改造项目挂标。

2.优化了基层体检系统,并完成了数据上传。

3.确认了互联网医院上级方案,并计划在5月20日上线。

4.完成了一次容灾备份应急演练。

二、2025年5月工作计划

(一)办公室

1.继续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

2.督促3家公立医院、胡方斗骨伤医院开展大型医院自查自纠工作。

3.持续做好急救转运不规范、违规收费等集中整治相关工作。

4.继续做好两会建议提办理工作。

5.继续做好县委领导批示件办理工作。

6.牵头做好2025年全县卫生健康工作要点编制工作。

7.持续开展全系统安全生产、平安医院创建等工作。

(二)组织人事科

1.做好卫生人才政策梳理和调整前期工作。

2.做好有关卫生人事人才政协提案答复前面商工作。

3.继续做好2024年度巡察整改人事人才工作后续事宜。

4.继续做好人员编制动态调整课题相关工作。

5.做好2025年校园招聘应届毕业生体检组织等工作。

6.做好下属事业单位(公立医院和卫生院)绩效总量等相关工作。

7.做好宁海县医疗管理服务中心(筹)三定工作。

8.协助做好院前急救体系优化相关工作。

9.做好专业技术三级岗申报条件调研工作。

10.做好卫生紧缺人才开发导向目录调整工作。

11.做好东西部合作(援助普格县)卫生人才选派等前期工作。

12.做好卫生系统统战工作数据综合工作。

13.做好医师资格应取得未取得人员处置方案意见征求等后续工作。

14.人事人才其他工作。

(三)财务科

1.对接财政做好项目资金预算申报、对接、审核、使用、拨付等工作。

2.持续督促各医疗单位调任人员离任经责审计、整改工作。

3.持续完成公立医疗机构规范预交金管理工作。

4.参加大型医院巡查工作。

5.推进“静脉抽血”事项系统设置。

6.对乡镇卫生院开展财务、物价专项等进行督导。

7.持续推进第一医院后勤保障用房修缮工程。

8.日常财务工作办理。

(四)政策法规科

1.继续做好行政许可等政务服务工作。

2.继续规范推进卫生监督执法。

3.制定印发2025年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及普法责任清单。

(五)医政医管科

1.做好第二十三届徐霞客开游节活动医疗保障工作。

2.持续推进2025年中医药重点工作。

3.持续做好医疗纠纷案件处置。

4.做好过期失效麻醉、精神药品销毁。

5.推进殡葬领域相关问题的排查和整改5月工作简报。

6.进一步推进宁海县“心电一张网”工作。

7.推进落实33台AED到货、安装。

8.组织召开宁海县质控中心会议。

9.组织召开巡回诊疗点工作会议,制定宁海县巡回诊疗管理办法。

10.计划对5家安宁疗护建设单位进行现场考察和指导工作。

11.做好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主办件的事中沟通。

(六)疾病预防控制科

1.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加强新冠、流感、手足口病等传染病疫情监测及学校聚集性疫情监测处置,开展四害监测、蜱、白蚊伊蚊密度监测,开展肺结核病、HIV、丙肝等重大传染病的防控工作。

2.继续开展慢阻肺、直肠癌筛查、上消化道癌机会性筛查工作。

3.继续做好“七优享”中城乡参保居民健康体检工作。

4.继续开展重点人群结直肠癌筛查、老年人流感免费接种、适龄女生HPV疫苗免费接种等省市民生项目工作地图录入。

5.拟委托宁波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和宁海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共同承办宁海县现场流行病学核心骨干培训班,开展夏季重点传染病培训。

6.继续组织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春季排查和职业人群心理健康讲座。

7.继续开展建议(提案)办理情况跟踪和中期面商工作。

8.继续做好“无废城市”废物处置及医疗卫生机构应急物资储备盘库工作。

9.继续推进全县传染病前置软件应用工作部署。

10.组织开展2025年第一季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指导工作。

11.继续开展慢性病、死因监测报卡工作,加强慢阻肺、慢性病患者管理质控。开展慢阻肺、控烟、社区诊断调查前期准备及培训。

12.开展世界无烟日、全民营养周等卫生日宣传活动。

13.继续开展学生口腔保健窝沟封闭、近视筛查工作指导。

14.开展水质检测、生活饮用水及单村水站水质监测,开展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物、职业病防治监测。

15.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工作法制指导、法制审核、法制稽查工作,做好投诉举报及风险预警处置工作。

16.开展公共场所、学校开学卫生监督检查,继续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巡查工作。

17.开展卫生监督协管上报的信息及问题线索现场核查,发现问题依法查处。及时规范处理投诉举报工作,落实20个工作日内处理和2次回复制度。

(七)妇幼健康管理科

1.制定托育宣传月活动方案,初定5月24号开展5.29会员活动月暨托育宣传月启动仪式。

2.组织保育员、保健员技能竞赛。

3.配合做好卫生健康工作“十五五”规划编制妇幼健康各项工作内容。

4.对县内两家早孕门诊、生育友好医院进行现场走访。

5.完成人大提案第二次面商。

(八)县计生协会

1.继续做好国家平台计划生育扶助对象和宁波市一体化平台奖扶对象信息核查汇总工作。

2.开展2025年计生协“5.29会员活动日”宣传服务活动。

3.举办“宁好宝贝”家庭婚育指导员暨生殖健康咨询员培训班。

4.开展“生育友好·健康家庭”主题微作品征集活动。

5.做好县级项目申报的审核确认工作。

6.开展2025年第二季度公益金申报工作。

7.做好上级计生协部署的各类工作。

(九)宣传教育科

1.开展“512”国际护士节主题宣传。

2.继续开展省民生实事工程宣传,提炼好做法等。

(十)爱卫办

1.组织开展全县党政机关及重点公共场所控烟指导。

2.做好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工作,推进健康素养进农村文化礼堂活动。

3.推进重大工程项目健康影响评价。

4.开展河湖长巡河相关工作,编制《一河一策年度实施方案》。

(十一)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

1.做好2025年4月人口监测统计报表上报工作。

2.开展全县半年度生孕合计掌握率情况分析。

3.完成2025年宁海县人口家庭工作要点,明确重点任务。

4.完成人大代表建议主办件的办理工作,开展沟通面商。

(十二)健康发展中心

1.区域5家互联网医院改版上线。

2.继续优化完善基层体检系统。

3.做好ASCVD风险人群智能监测接口。

4.完成新一代卫生健康业务专网改造项目招标。

5.采购电子票据及食源性疾病报卡HIS接口改造项目。

6.网络信息安全周例会。

7.创业系统工作周会。